中国式无偿献血之困境
中国《献血法》颁布至今已有十三年,纵观其发展过程,有喜悦,有唏嘘!
中国的无偿献血宣传与推广还属于初步的诱导阶段,即提倡‘献爱心’的形式来宣传无偿献血,其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依然有颇多欠缺。不甚合理的‘用血互助金’(用血互助金是正常临床用血价格的1-3倍)却以‘惩罚性’的形式大行其道,虽然目前已有不少地方在陆续地取消‘用血互助金’,但仍存在与我国大部分地区,但在实际的操作中却往往演变为‘被迫献血’,并大受非议(互助献血比例很少,有的地方报道是百分之二点多)。其违反了《献血法》中‘自愿,无偿’的原则之一,以经济杠杆的形式反面地推动着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其‘惩罚’的性质,严重淡化了受血者或其家属以‘感恩’形式参与无偿献血(包括宣传方式)回报社会的基本初衷。
与其说‘用血互助金’的存在,是对保障临床用血的一个辅助行为、对献血者的一种鼓励(基本每个地方都有对献血者用血的优惠政策,其来源就是用血互助金的一部分),倒不如说是无偿献血事业的一个负面推手。
迄今我作为一个普通人,无法从因特网上搜索到我国每年的临床用血人数之数据,国外有些血液中心却以客观的数据告诉其公民—临床用血离每位公民都不遥远,甚至可能很近,(每三位澳大利亚中,有一位将需要用血--澳洲红会血液服务)(1)。无偿献血是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否则我国则无需单独出台《献血法》。但对普通公民来说,很少人能知道相关部门对无偿献血对社会的重要性的数据式阐述。更多的普通公民对无偿献血的感受只是停留在‘献爱心’的概念上,则会产生‘既是献爱心,那么可做可不做!’的想法。没有让社会的每一位公民都知晓--虽然这并不是一种义务,但却是健康适龄公民应尽的一份社会责任。
无偿献血对社会是重要的,但到底有多重要?相关部门没有做出较透彻的告知,其实,这就是公民的一种基本社会教育,应该让其成为每位公民的一种常识!
随着医保制度的不断完善,特别是农村合作医疗的普及,近几年的住院人数激增,伴随着临床用血需求的激增,或者,这几年的临床用血需求正处在一个井喷期,全国各地频频出现血液告急,甚至不少因缺血而死于非命的新闻报道。我粗略地做个比较,大家可对无偿献血的需参与度有个大概的了解,比如我国以后会达到现在发达国家的5%的国民献血率,首先,除去约三分之一的年龄不符合人数(年幼或年长),再除去约三分之一的健康不符合人数,剩下的约三分之一就必须为目前的社会临床用血需求提供保障,这将要求在六至七位健康适龄人中,每年必须有一人参与献血,才能满足社会的此类需要。
试问,仅凭‘献爱心’的形式能满足如此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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