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国务院中央军委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6号),要求为2011年及以后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免费提供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接受培训的退役军人参加培训可免除学费,住宿费。民政局每月补助300元生活费。
第九章 经费保障
第二十三条 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资金标准和使用范围。
(一)参加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的,按每人每月最高1300元标准安排资金,其中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等最高不超过1000元,生活补助费300元。
(二)参加中等职业教育的,按每人每年最高7000元标准安排资金,其中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等最高不超过4000元,生活补助费3000元。
(三)自行报考高等学历教育并被录取的,参照中等职业教育的期限和标准安补助资金。
感兴趣的可上民政局报名填表,
第九章 经费保障
第二十三条 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资金标准和使用范围。
(一)参加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的,按每人每月最高1300元标准安排资金,其中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等最高不超过1000元,生活补助费300元。
(二)参加中等职业教育的,按每人每年最高7000元标准安排资金,其中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等最高不超过4000元,生活补助费3000元。
(三)自行报考高等学历教育并被录取的,参照中等职业教育的期限和标准安补助资金。
感兴趣的可上民政局报名填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