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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灵魂学权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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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活在世间做人,大家都没有“死过”;活人讲死后的真相,真是隔靴搔养。何况要人信服你的话,那更不容易。  

  现在我首先要使大家知道,死后的灵魂(神识),的确能记忆生前和临死时的一切经过。所以我把我所见所闻的“中外各地”发生过的事实,就所知写出来证明这个理论,而且这些事实,都是有根有据的。不过大家千万不可存有成见,认为看得见的东西就“存在”,看不见的东西就“不存在”。要知道——看得见的东西不一定“有”,看不见的东西,不一定“无”;譬如:“空气”、“电”、“原子”,肉眼那里看得见?可是大家为什么确信它“存在”呢?海市蜃楼看得见,何以又说它无呢?可知一种事物的“存在”与“不存在”,并非以“看见或看不见”为认定标准。更进一步说,平时“信以为有”的事物,往往是不存在的;平常认为它不存在的,也往往是“存在”的。像原子、电子、质子。科学家信以为有,而订为物质基本要素。然而东西方各国,有许多哲学家、科学家、却不认为世界有所谓“实质的存在”。并且认为原子、电子都是“妄说”。至于像平常斥为迷信的“鬼”、“灵魂”、“神”、“菩萨”,以为绝无存在的可能。而近代欧美各国,经研究专家证明,都已肯定为“实有”。  

  总之,宇宙间一切真相难明,知识无穷。所以万事万物,都不可凭想像判断,也不可妄加肯定。说“有”说“无”,信“有”信“无”,全是自己的一厢情愿,与真理的标准,全不相干。因此,人们对事物价值的判断,应该虚心,不要执己见为真理。——这一节讲灵魂为存在,以下再说“枉死后的苦相。”  

  一、灵魂是存在的事物  

  要明白死后真相,首先要肯定“灵魂”为存在的事物;如果否定了灵魂,那么死后一切都消失了,那有什么真相不真相可讨论呢?  

  现在举八项世界各地的事实,来证明“灵魂”为一种“存在”事物。  

  (一)近来西方各国,非常崇拜“心灵不灭”学说,确信有灵魂的存在,因此研究“灵魂”的学者、学会、心理学会如雨后春笋,遍于各地。这些学会的会员,还都是有地位的科学家、哲学家、心理学家、物理学家,像英国的洛奇爵士(Oliver lodge)、小说家柯南道尔,都是会员中的一分子。  

  (二)英国汤姆森所著《科学大纲》,久为东西学界推崇。而“灵学”一科,竟然也罗列其中,并确认“灵魂学”亦是一种“科学”。更值得人们注意的是,现在英法各国大学,多设有“灵魂学”一门学科,供学生选修;将来“灵魂学学士”,亦将在社会占有一席地位了。  

  (三)拍摄“鬼”的照片、录下“灵魂”的声音,将来都是可能的事。也时有所闻我们中国各地民间拍到鬼神的照片。但录下“鬼”的声音的,尚未发现。(天华编案:科学家已能用寇里恩式摄影法摄下人体及生物的灵电磁光。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印行之“禅定天眼通之实体。)  

  现在举西方国家一项例证:英国海军少校朴顿,到美国菲特斐奥游历,到了那里,就住在他朋友渥利福斯书房中。入夜以后,他就榻而卧。将到半夜,忽然听到房中有歌声响起,歌词清新入耳,词云:“马鞭草与朱色之丹兮,打破我迷恋中的快乐……”。细听声音低细如秋虫哀鸣。他便起来寻找,但是什么都没看到,等他回床,歌声又起了。他就惊讶地问道:“是谁呀?”接下来就听到一缕低微的女子声音答道:“我是莎娜呀!我唱歌与你何干啊!”说完,歌声又起了。这位海军少校无可奈何,只得睡了。第二天,他把这件事告诉他的朋友渥利福斯。渥利福斯在晚间也到这间书房来睡觉,当他深夜刚入睡之时,听到歌声宛转低吟,徐徐地破空而唱。从歌词内容,记得这首歌,确是莎娜生前爱唱的一首歌。原来莎娜,是渥利福斯芳年早逝的妹妹。后来透过美国灵学会派人到这里,把鬼的歌声加以录音,灌成了唱片,至今仍然保存在“美国灵学研究总会”档案中。据说“灵魂的声音”,比“人声”频率低沉约百分之五十二。  



1楼2007-03-01 16:36回复
    (二)丑态常存 

      “临终一念”,对死后有绝大的影响。所以“死时安详”,死后灵魂也安详平静;“临死悲哀”,死后依然悲哀。不但哀乐如此,就是临死时的形象——死后也会常常现相。有人看到“断头鬼、缢死鬼”,实际就是临死的真实状貌。丑态常存,这是家属对临终时的人要千万留意的问题。要让家人安详地逝世,不可让他哀伤、愁思、烦恼。 

      下面有两个西方人的故事。 

      在《死亡及其奥秘》一书中,记述罗依班律给佛拉曼宁的信中说: 

      “一天夜间,我别了友人徐鹏,又到一家咖啡店小坐,因此回家已迟。但觉得身体轻健,心中安详。当时夜已深沉,就上床入睡。谁知睡不了多久,突然被恶梦惊醒。忽见友人徐鹏满头鲜血的立在床前,并向我道别;惊吓之余,我立刻坐起。那血淋淋的徐鹏,依然历历在目。待到天明七时后出门,预备探听消息,恰好对方也有人来,报告徐鹏已死。因此,得悉就在与他分手那一夜,从楼上跳跃下,脑壳碎裂而死。” 

      又弗兰马利文所著《不知之物》一书中记述,有一妇人曾见到她弟弟(在一次战役中重伤而死)的幽灵。 

      书中说: 

      “我夜间突然醒来,见我弟奥立白,兀然僵立于我的卧床之旁,他的膝部,被一种有光的雾气所包围。此时明月已沉,夜色如漆,雨声潇潇,倍觉凄凉,因之我从床上跃起,穿越我弟弟的灵体而过。到了门口,正要开门时,再一回头,见那白茫茫的灵体也逐渐移动,向我走来,他双目注视,表示亲切而又痛苦的样子。因此,看到他的右侧腮部被刀削掉,鲜血淋漓,面色如白腊而透明,其状极惨。” 

      书中又提到后来那位妇人得知她的弟弟果然战死,受伤的地方,正与她夜间所见相同。 

      (三)自杀时的痛苦,死后会常现 

      (1)西方有《鬼语》一书,系美国一位法律学者荷滋死后,透过英国女作家拔柯的手写成。后由南京中央大学孟宪成教授译为中文,已故外交家伍廷芳作序。死者荷滋在书中说:“自杀的人,死后遭遇极惨。” 

      又说: 

      “世间有最可爱的事,也有最可怕的事。例如自杀这件事,人们如果知道死后的剧苦,像那样酷烈。无论如何,也不会寻死了。” 

      (2)英国汤姆森所著《科学大纲》一书中有云: 

      “如果在一间房中,曾经演过惨杀的悲剧,用精神感应法,可使此种经久幽秘的事,重演一遍。剧中所有角色,和当时出事时的情景,会映现分明,历历在目。” 

      这是由精神感应的力量,激发鬼魂重现惨死景象。更因反射的力量,这种惨景,映现在人们眼中,因为鬼魂心里,惨案会再予浮现,如同磁石吸铁一般。 

      (3)友人孙世英曾经告诉我一件事: 

      “报载苏州思婆巷有一户人家,夫妇不和,丈夫凶狠,持刀将太太杀了。事隔数年,有一天深夜,巡逻警察正在巡查。突然间看见男女争吵,男的持刀将女的杀了。片刻不见了。后来查证于邻近一老人,据说数年前,确有此事,自后此种惨景,每年这一天就出现一次,那位老人已见过好几次。” 

      友人虽说他已不能完全记忆——可是查考这件事,大致与上述所写一样,这都是因为鬼魂心中感到死时的惨痛,辐射再现。 

      以上所举的例子,大多摘于西方书中。恐怕大家看多了生厌,现在再举几个中国的例子,也都有真凭实据。 

      在没有写出以前,先谈谈“扶乩”这件事。不信扶乩的人,以为都是扶的人搞鬼,其实不然。扶乩之术,虽然是我国土产,而现在西方国家也很盛行。在日本称为“灵子术”,灵子,就是“巫”的意思。扶乩由日本传到荷兰,再由荷兰传到欧美各国。西方国家称“扶乩”的板为“维吉板”(Owig board),现在各地“灵学会”中颇多使用。前美国总统威尔逊生前相信扶乩。有一次乩盘上写出无数希伯来古文。他平时并不认识这种文字:可见扶乩也有很多意义在其中,虽然不可全信,也不可不信。


    4楼2007-03-01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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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上海法藏寺能禅法师说: 

        “人死了,灵魂已离肉体,我们看了好像两不相关;但...(未完)


      9楼2007-03-01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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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别的帖吧找的,你有兴趣?


        11楼2007-04-27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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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记此种事甚


          IP属地:天津12楼2007-04-28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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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给我发上来


            13楼2007-04-29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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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去买,支持正


              IP属地:天津14楼2007-04-30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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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5楼2007-05-01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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