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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囚中勇敢悦兴地财产保卫战,为减轻债权人的最少损失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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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阳亿万富姐吴英的刑事案件尘埃落定已过半年,不过,其涉及的民事纠纷远未结束。
11月27日,直接导致吴英高利贷链条断裂的两起“案中案”在浙江省女子监狱开庭。吴英当庭指认此两案均为其债权人操纵的诉讼诈骗,目的是侵占其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吴英案的代理人、云南里程律师事务所朱健伟、吕海波律师说:“吴英精神饱满,十分喜悦,有了公正的司法保证,充满必胜信心”。
吴英的父亲吴永正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将会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追偿本色公司的合法财产,以完成吴英希望偿还债务的心愿。”


1楼2012-11-29 20:16回复
    二起历史离奇案 本月27日在办中开庭重审
    11月27日开庭的两起案件,分别是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胡滋仁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刘贤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这两起案件均为第二次重审。
    在庭审前,朱健伟律师:案件于2006年起诉,在过去近6年的时间里,金华中院和浙江高院分别给出了6个裁定书和1个调解书,外加一个法院发现裁定内容张冠李戴弄错对象后补的撤销裁定书,两起案件总共获得15个法律文书。为占本色的13处房产,杨绑架吴,取起13外房产证,为取得二手房产证。毕、刘、胡又与本色打了一场“假官司”
    详述如下:
    2006年12月28日,一个名为毕健的安徽人,代理本色集团,以本色公司为原告,二起共13外,本案为7处,胡滋仁为被告在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称胡滋仁与本色公司签订了两处共计3000余平米、转让价为1680万元的房产购买协议,并交纳了1470万元,尚欠210万元,要求法院确认购买协议有效。尚欠210万元;
    另一起案件为同一天起诉、同样由毕健代理,二起共13处,本案为6起,只是被告变为了一个名为刘贤富的人。诉争房屋面积为3000余平米,转让价为1380万元。尚欠280万元。
    令人倍感蹊跷的是,金华中院在2006年12月28日当天即出具调解书,确认了这两起毕健为原告代理人所提出的诉求。这意味着,两被告只需付490余万元(理论上也可以判为10万元,实际上是490万元,这是为了此假案更有逼真,令路人相信此案为真案),即拥有3060万元(本色用近1亿元购得,时为市场价是过亿元)房屋的所有权。
    11月27日庭审后接受采访时,朱健伟律师表示,本案从起诉到调解结案全部是由神秘人士毕健(吴英并非认得,是陌生人,却以本色的特派员的名头为原告)实际实施的。


    3楼2012-11-29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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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6年,吴英官司呼啦地一个接一个,“死刑罪犯”在吴英头上绕斋时现,无力过问此事,也不充许再以原告出现,因此搁置下来......
      在中央首长的关注和过问下,在高发的英明“慎处理”指示。浙高发判死缓二年。这样吴英在狱中有时间和空间。在众多的律师的路见不平呼声下。重审14处房产案。
      参加当天庭审的吴英精神饱满,她从始至终质疑这两起案件,并坚称自己“被原告”,即所谓本色公司起诉两名被告的案件,并非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她并不认识自称为本色公司业务经理的毕健,也从未委托毕作为本色公司起诉两被告。
      毕健和两起案件的被告胡滋仁、刘贤富均没有出席当天的庭审。朱健伟说,他们在开庭前曾要求法院拘传涉嫌虚假诉讼的前述人员到庭,以当面对质。
      在庭审中,吴英和代理律师多次质问被告代理人:所谓购房协议是在哪里签订的?双方认识是经过谁介绍的?购房人交纳购房款有无凭证,是现金还是转账?被告代理人均无法回答。
      吴英陈述,上述两案均由其债权人杨志昂(吴英手下,副经理。堡垒最易内部攻破,吴英的事业败在自己的手下人)炮制,杨在2006年对自己进行非法拘禁,拿走十多本房产证(14外),强迫自己签下多张空白委托书,其后通过这些委托书制造了多起案件,目的是通过法院判决,将这些财产据为己有。
      追资产还债
      按照吴英的律师的说法,这两起案件并不复杂。人为的复杂化,吴英被判处死缓并入狱服刑后的首起民事案开庭吸引了十多家媒体记者齐聚杭州,最终,法庭没有准许记者进场旁听。个别只能非记者身份进场旁听。
      《华夏时报》记者27日上午8点10分赶到浙江省女子监狱时,现场已拉起一道警戒线。随着记者人数增多,9时许,第二条警戒线又被拉起。(注:本是小案,越神秘越能引起媒体的好奇,因为中国的司法是透明的)。被特许进入庭审现场的吴永正表示,当天参加庭审的是金华中院审监庭法官,开庭气氛很好,吴英和律师发言充分。


      4楼2012-11-29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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