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君,姓蒍,讳饶,字叔敖,初为江陵人(今湖北省荆州沙市人),后为期思人(今河南固始人)。祖父蒍吕臣曾官拜楚成王令尹。父亲蒍贾,任楚国司马。就是那个年幼讥子玉,年长被子越椒所杀的那个人。大盖是他父亲被杀之后,就随族人逃难到了期思,成为一般的流落贵族了。
孙叔敖长大后,大概在期思做了一段时间的地方官,因为《淮南子·人间训》载:决期思之水(今河南固始县境的史河),而灌云雩之野”,这是他作令尹之前在治水方面的政绩。
楚庄王在位二十三年,先后有六人做了令尹,子孔、子扬、子越、虞丘、孙叔敖和子佩。其中孙叔敖最有令名。他如何当上令尹,众说纷纭。
一说为沈尹茎。
《吕氏春秋,不苛,赞能》载:“孙叔敖、沈尹茎相与友。叔敖游於郢三年,声问不知,修行不闻。沈尹茎谓孙叔敖曰:“说义以听,方术信行,能令人主上至於王,下至於霸,我不若子也。耦世接俗,说义调均,以适主心,子不若我也。子何以不归耕乎?吾将为子游。”沈尹茎游於郢五年,荆王欲以为令尹,沈尹茎辞曰:“期思之鄙人有孙叔敖者,圣人也。王必用之,臣不若也。”荆王於是使人以王舆迎叔敖,以为令尹,十二年而庄王霸。此沈尹茎之力也。功无大乎进贤。”
一说为虞丘子。
司马迁《史记·循吏列传》:虞丘相进之於楚庄王,以自代也。
刘向《新序·杂事》载:“樊姬,楚国之夫人也。楚庄王罢朝而晏,问其故,庄王曰:‘今旦与贤相语,不知日之晏也。’樊姬曰:‘贤相为谁?’王曰:‘为虞丘子。’樊姬掩口而笑。王问其故,曰:‘妾幸得执巾栉以侍王,非不欲专贵擅爱也,以为伤王之义,故所进与妾同位者数人矣。今虞丘子为相数十年,未尝进一贤。知而不进,是不忠也;不知,是不知也。安得为贤?’明日朝,王以樊姬之言告虞丘子。虞丘子稽首曰:‘如樊姬之言。’于是辞位而进孙叔敖。孙叔敖相楚,庄王卒以霸,樊姬与有力焉。”
刘向《说苑·至公》另载:“楚令尹虞丘子复于庄王曰:‘……臣窃选国俊下里之士,曰孙叔敖,秀赢多能,其性无欲。君举而授之政,则国可使治,而士民可使附。’庄王曰:‘子辅寡人,寡人得以长于中国,令行于绝域,遂霸诸侯,非子而何?’虞丘子曰:‘久固禄位者,贪也;不进贤达者,诬也;不让以位者,不廉也。不能三者,不忠也。为人臣不忠君王,又何以为臣?愿固辞。’庄王从之。赐虞丘子采地三百,号曰国老。以孙叔敖为令尹。”
孙叔敖治楚,主要体现在以下二个方面:
一是“施教导民,上下和合。”这是儒家德主刑辅的治国模式,注重教化,注重修身,注重垂,。《说苑》所记载可以为证::“孙叔敖为令尹,一国吏民皆来贺。有一老父衣粗衣,冠白冠,后来,吊曰:‘有身贵而骄人者,民亡之;位已高而擅权者,君恶之;禄已厚而不知足者,患处之。’叔敖再拜,敬受命,原闻馀教。父曰:‘位已高而意益下,官益大而心益小,禄已厚而慎不取。君谨守此三者,足以治楚。’”
二是“奉职循理,恤人体国。”《史记》将孙叔敖列为“循吏列传”之首,在其首,太史公曰:“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文武不备,良民惧然身修者,官未曾乱也。奉职循理,亦可以为治,何必威严哉?”《循吏列传·索隐述赞》:“奉职循理,为政之先;恤人体国,良史述焉!”这说明,这是司马迁所认定的循吏治国。这在《左传·宣公十二年》随武子(士会)言:“蒍敖为宰,择楚国之令典,军行,右辕,左追蓐,前茅虑无,中权,后劲,百官象物而动,军政不戒而备,能用典矣。”何谓循吏?就是循法之吏。按现在的话说,就是以法治国,但这个法,不是法家那种重刑罚,轻德教的治国模式,而是健全国家的典章制度,法令规矩,治民治军,治农治商治吏皆有其法。简单说来,就是健全法制,稳定执行,吏司其职,民知其为。
他的政绩主要体现在,在他的治理下,楚国内部实力得到了增强,很快强大起来,使楚庄王成为一代霸主。同时人民生活和乐安定。《史记》载:三月为楚相,施教导民,上下和合,世俗盛美,政缓禁止,吏无奸邪,盗贼不起。秋冬则劝民山采,春夏以水,各得其所便,民皆乐其生。”汉王延寿《孙叔敖庙碑记》载:“及其为相,布政以道,考文象之度,敬授民时。聚藏於山,殖物於薮。宣导川谷,波障源沃,溉灌氵泉泽,堤防湖浦,以为池沼。锺天地之美,收九泽之利,以殷润国家,家富人喜,优游乐业。拭序在朝,野无螟蜮,丰年蕃庶,人有曾、闵贞孝之行,四民美好,从容中节,高改币,一朝而化。” “孙叔敖治楚三年,而楚国遂霸。”刘向《新序·杂事》:“孙叔敖相楚,庄王卒以霸”。
孙叔敖长大后,大概在期思做了一段时间的地方官,因为《淮南子·人间训》载:决期思之水(今河南固始县境的史河),而灌云雩之野”,这是他作令尹之前在治水方面的政绩。
楚庄王在位二十三年,先后有六人做了令尹,子孔、子扬、子越、虞丘、孙叔敖和子佩。其中孙叔敖最有令名。他如何当上令尹,众说纷纭。
一说为沈尹茎。
《吕氏春秋,不苛,赞能》载:“孙叔敖、沈尹茎相与友。叔敖游於郢三年,声问不知,修行不闻。沈尹茎谓孙叔敖曰:“说义以听,方术信行,能令人主上至於王,下至於霸,我不若子也。耦世接俗,说义调均,以适主心,子不若我也。子何以不归耕乎?吾将为子游。”沈尹茎游於郢五年,荆王欲以为令尹,沈尹茎辞曰:“期思之鄙人有孙叔敖者,圣人也。王必用之,臣不若也。”荆王於是使人以王舆迎叔敖,以为令尹,十二年而庄王霸。此沈尹茎之力也。功无大乎进贤。”
一说为虞丘子。
司马迁《史记·循吏列传》:虞丘相进之於楚庄王,以自代也。
刘向《新序·杂事》载:“樊姬,楚国之夫人也。楚庄王罢朝而晏,问其故,庄王曰:‘今旦与贤相语,不知日之晏也。’樊姬曰:‘贤相为谁?’王曰:‘为虞丘子。’樊姬掩口而笑。王问其故,曰:‘妾幸得执巾栉以侍王,非不欲专贵擅爱也,以为伤王之义,故所进与妾同位者数人矣。今虞丘子为相数十年,未尝进一贤。知而不进,是不忠也;不知,是不知也。安得为贤?’明日朝,王以樊姬之言告虞丘子。虞丘子稽首曰:‘如樊姬之言。’于是辞位而进孙叔敖。孙叔敖相楚,庄王卒以霸,樊姬与有力焉。”
刘向《说苑·至公》另载:“楚令尹虞丘子复于庄王曰:‘……臣窃选国俊下里之士,曰孙叔敖,秀赢多能,其性无欲。君举而授之政,则国可使治,而士民可使附。’庄王曰:‘子辅寡人,寡人得以长于中国,令行于绝域,遂霸诸侯,非子而何?’虞丘子曰:‘久固禄位者,贪也;不进贤达者,诬也;不让以位者,不廉也。不能三者,不忠也。为人臣不忠君王,又何以为臣?愿固辞。’庄王从之。赐虞丘子采地三百,号曰国老。以孙叔敖为令尹。”
孙叔敖治楚,主要体现在以下二个方面:
一是“施教导民,上下和合。”这是儒家德主刑辅的治国模式,注重教化,注重修身,注重垂,。《说苑》所记载可以为证::“孙叔敖为令尹,一国吏民皆来贺。有一老父衣粗衣,冠白冠,后来,吊曰:‘有身贵而骄人者,民亡之;位已高而擅权者,君恶之;禄已厚而不知足者,患处之。’叔敖再拜,敬受命,原闻馀教。父曰:‘位已高而意益下,官益大而心益小,禄已厚而慎不取。君谨守此三者,足以治楚。’”
二是“奉职循理,恤人体国。”《史记》将孙叔敖列为“循吏列传”之首,在其首,太史公曰:“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文武不备,良民惧然身修者,官未曾乱也。奉职循理,亦可以为治,何必威严哉?”《循吏列传·索隐述赞》:“奉职循理,为政之先;恤人体国,良史述焉!”这说明,这是司马迁所认定的循吏治国。这在《左传·宣公十二年》随武子(士会)言:“蒍敖为宰,择楚国之令典,军行,右辕,左追蓐,前茅虑无,中权,后劲,百官象物而动,军政不戒而备,能用典矣。”何谓循吏?就是循法之吏。按现在的话说,就是以法治国,但这个法,不是法家那种重刑罚,轻德教的治国模式,而是健全国家的典章制度,法令规矩,治民治军,治农治商治吏皆有其法。简单说来,就是健全法制,稳定执行,吏司其职,民知其为。
他的政绩主要体现在,在他的治理下,楚国内部实力得到了增强,很快强大起来,使楚庄王成为一代霸主。同时人民生活和乐安定。《史记》载:三月为楚相,施教导民,上下和合,世俗盛美,政缓禁止,吏无奸邪,盗贼不起。秋冬则劝民山采,春夏以水,各得其所便,民皆乐其生。”汉王延寿《孙叔敖庙碑记》载:“及其为相,布政以道,考文象之度,敬授民时。聚藏於山,殖物於薮。宣导川谷,波障源沃,溉灌氵泉泽,堤防湖浦,以为池沼。锺天地之美,收九泽之利,以殷润国家,家富人喜,优游乐业。拭序在朝,野无螟蜮,丰年蕃庶,人有曾、闵贞孝之行,四民美好,从容中节,高改币,一朝而化。” “孙叔敖治楚三年,而楚国遂霸。”刘向《新序·杂事》:“孙叔敖相楚,庄王卒以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