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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世界上最残忍的三十四种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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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3-02-19 10:25回复

    世界上最残忍的三十四种死刑 Z
    在上一世纪结束时,法兰西学院的教授弗朗索瓦-拜鲁写道:“在这个地球上,折磨空前残忍,而以残酷折磨为主旨的极刑也远远没有成为过去。……杀人不仅存在,而且在世界共同体中三分之二的国家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在这些国家,应判处死刑的犯罪行为却在递增。……只有不再杀人,人类才真正得以为人。”
    但他承认,即使到了下一世纪,人类仍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无法摆脱其“动物性”,因为人类几乎将所有的科学与智慧都用于致死的可怕“艺术”中,在死刑的发展过程中,体现出规则、技术、发明、革新。而就死刑的杀一儆百性,是对胆敢挑战权力与秩序的人的最严厉警告。


    2楼2013-02-19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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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动物行刑
      这种行刑方式的历史可能比人类的文明史还久远,当人类尚在用石块与棍棒与自然抗争时,用藤索捆绑起一个违规的同类去让动物糟踏乃是最简单的致死手段,而最早的记载让我们知道,在公元前7世纪、亚述王亚苏巴尼巴尔曾把囚犯扔给巨犬做大餐。埃及人则倾向于用鳄鱼。而印度人则钟情于让老虎作为“执行官”,至于中国人,偏好“人不义则群起而攻之”的准则,把犯罪者扔到老鼠堆、蛇堆、蚂蚁堆中,籍此验证强弱、大小、轻重、粗细等对立概念的互倚互换、用大型食肉动物来对付赤手空拳的人,是鄙视“恃弥凌弱”的中国人所嗤之以鼻的。对动物行刑有着想象之迷恋情结的当数罗马人。罗马曾一度盛行“勒索死”,这实际上是一种溺刑。但在溺死之前,会将犯人连同一只猴子,一只公鸡,一只狗,一只猫及一条蛇一道放入皮袋,再将袋口缝紧。经过这样处理的犯人,在被溺死前身上已布满了斑斓的印痕。在整个古罗马帝国时代都非常流行观看猛兽吃人,这是法典所允许的。所有类型的猛兽都被用于该刑:狮、虎、豹、熊,偶尔也有狼、狗之类。所有的动物事先被饿或囚禁得发狂。观众都是观赏行家,不允许出任何顺序上的错误,一般说来,虎较受欢迎,它能快刀斩乱麻式地把犯人吃个精光。而熊的风格为少部分心理不太正常的人所欣赏,它将犯人急风骤雨般地击倒,吃的时候却慢条斯理,拖泥带水,咀嚼得十分仔细。除了直接处理的方法外,还有一种间接方法,即用动物的力量来施刑,中国史载的五马分尸,马尾拖便属此类。而在印度马通常为牛或大象所取代。至于中东或非洲,多用单峰蛇。纵观动物行刑的古往今来,最为可怕的当数中世纪在法国、英国和荷兰等地都流行的一种刑,即扒了犯人的衣服,仰绑于床,在其肚皮上仅扣一口锅或一只笼子,里面放上老鼠、鼬或睡鼠,接着点火加热。为了逃命惊慌择路的动物便会乱刨乱咬,洞开犯人的肚子深入他们的内脏。


      3楼2013-02-19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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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活剥
        活剥即揭人皮,可以是局部、也可以是全部。
        在古印度,活剥又称“小火去细毛”,即用火把灼烧皮肤,把身体烤熟到三分。这时,活肉彻底附着在身体上的皮肤分离。然后“置犯人的叫喊于不顾,将他的皮整个地揭下来……他的肌肉完全呈现,血管清晰外露,可以看见内脏在搏动,光线照在他的胸前,肌肉纤维熠熠生辉”。
        这样的活剥需要技巧,可能已代表人类剥皮活动的最高水准。因为在其他地区和国家,很多人并不追求整张效果,直接就作“艺术处理”。或切成极细的带子,或切成圆片、碎片、长方片……处理的最佳杰作是把皮切成狭长的环形细节。
        作为刑罚,活剥已消失了数个世纪,但人皮一直是可怕的变态收藏家追寻的对象。19世纪末,人类解剖学史上著名的斯皮兹那展览一张完整的被鞣过的人皮。还有纳粹,收集了不仅带有漂亮文身的人皮,并将部份人皮用做书皮、灯罩、垫纸板或其他艺术品的良材。
        十、肢解
        该刑意味着干脆地剁下四肢。但发展到一定时期后,施刑者认为“干脆”太便宜犯人,于是,有了许多种花样。
        波斯人别出心裁的做法是先从手指下刀,然后切脚趾,再砍手、臂、踝、腿、耳朵、鼻子……
        中国人的玩法是截去四肢后用金创药止血,用布包住伤口、再塞入一只大瓮中,置放在厕所里,犯人要痛苦很久才会死去。到了汉以后,凌迟刑代替了肢解刑,也许在行刑者看来,凌迟刑更痛苦也更精妙……
        如今,某些国家依然规定,对小偷可以采用截肢刑,巴基斯坦的法典规定:“第一次犯偷窃罪者将被从手腕关节处砍去右手;第二次犯者将被砍去左脚。”但藉此刑剥夺犯人性命的事几乎没有了。


        8楼2013-02-19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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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火刑
          用火烧人是最原始蛮荒的做法,古代的西方和东方都对火刑津津乐道。
          高卢人把犯人关入一个巨大而结实的柳条篮里,然后点火焚烧。日本人在19世纪也使用过类似方法。这种方法据说“极富观赏性”,犯人在篮里又叫又跳,可怎么也爬不出这“独特的环境”。而斯基泰人则将犯人扔到一辆堆满了干柴并洒上了稀树脂的牛车上,一旦火起,受惊的牛便会拉着火车穿过整座城市,很具警诫效果。
          罗马人把犯人钉上十字架,再遍身淋满沥青和松脂,做成一个大火把,抬着示众。在中世纪的英国和意大利,则是用柴草将犯人裹得严严实实,捆得如同棕子,然后点火。
          至于专门的火刑柱则是将人高高绑起,在脚下堆柴烧火,法国的圣女贞德便是这样被处死的。在她被烧的整个过程充满了下流的展览手段……
          据说,火刑有净化的作用。是故,火刑总是和消灭异端邪恶联系在一起的。
          十五、烤刑与炙刑
          这两种刑均为常用的处死方法,它们与火刑的区别在于:对犯人一定要用“小火”来处理。将炉火控制在某种范围内,其目的在于让犯人在清醒状态下毙命。
          罗马帝国时期实施此刑最著名的牺牲者为基督教派的圣-洛朗,为了纪念他,巴黎有一家以他命名的时装企业响誉全世界。当时,他为穷人的事得罪了当权者,于是,他首先遭到鞭笞、又被拔去指甲、敲碎牙齿,然后放在铁架上用炭火烤。据说烤了不短的时间后,洛朗对刽子手说:“你不觉得我这一面烤得太过了么,翻翻行不行?”等到翻过来后,他又说:“烤得很香,差不多了,你可能吃啦。”然后就死去了。至于把犯人全身涂上蜂蜜,用冒烟的柴火熏烤,便是炙刑了,一些人在行刑过程中尚未“熟”,便已被火烟呛死。
          而亚洲的刽子手更残忍,他们常常将铁球烧红,然后用钳子夹起,放入事先在犯人头颅上开好的口子里,这样,犯人的脑浆旋即沸腾,从口子里溢出。古印度人用的是铁棍,在火中烧得发白后,从犯人的咀里插入。
          在旧中国,有专门为施“炮”刑的烤炉,多为铜制。
          十六、锯刑
          这是一种特别的分解刑,刑具是锯。据说东方人喜好横锯,而西方人酷爱直锯。在基督教传入日本后,日本人也热衷于直锯,他们惯常是从头顶开锯,而西方施刑者则倒行逆施,从两腿之间腹股沟的位置开锯,这样做的后果最可怕,因为在切到肚脐的位置前,犯人的意识都非常清醒。为了延长受难过程,往往会让犯人保持头冲下的姿式,这样脑部可以得到充分的氧气,可以避免血流失过快而死。
          锯刑史上最后的“杰作”是由某些患有狂躁症的盖世太保来完成的。他们有各种型号的钢锯,在他们手里,人变成一棵可以恣意妄为的树,想锯那个部位都成。


          10楼2013-02-19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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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六、溺刑
            水与火都是纯净的象征。在基督徒眼里,圣洗仪式甚至洪水都是公认的纯净的表现。大部分原始文明社会广泛用水来处决罪犯,无疑是受到了宗教信仰和迷信的影响。水是大自然的一个特殊组成部份,将犯人入水,也便是变相地把罪人交给了创世者。于是,最初的溺刑仅只是把人扔入水中,只要能上岸者,便体现了上帝恩赐的征兆。但这种情况持续一段时间后,便产生了大的变数,对执刑者来讲,已经下了决心让人死,又怎能让他们有逃脱的机会呢?
            于是,如果把犯人投进湖海中,则会在他的脖子上挂上锚,或是铁链,或是石磨,再不济也会绑上块大石头。古日耳曼人和高卢人发现把犯人扔入沼泽地,溺死率是百分之百;罗马人知道把犯人头朝下扔入一口小眼井也决无逃生的可能;而把人装入袋中再扔进水里则是中世纪欧洲的常用方法。亨利八世时期,英国人将刑犯用木桩固定在落潮的沙滩上,等涨潮时,海水便会一点点地将他淹没。而在拿破仑时代,则盛行用壮汉活生生将人按入浅水中溺死或是把犯人集体捆在船上,然后将船凿沉。
            近现代的欧洲流行一种溺刑,是用灌水的方式。让犯人直躺在一条直杠上捆住手脚,将漏斗深深插入犯人喉部、刽子手慢慢地不间断地倒水进漏斗中;或是在犯人嘴上蒙布,把水倒在布上。这两种方法都致力于让犯人在吸气时吸进水而窒息致死。这种“玩法”在法国还有章可循:“大刑18升水,小刑9升”。据称,在施刑时用清水称是“以礼待客”,过份一些便会用脏水和粪水,别出心裁的施刑者则会用醋和辣椒水,对持有身份的人则灌入名贵的葡萄酒……
            二十七、绞刑
            绞刑伴随了人类历史的各个时期,它是几乎所有古代文明民族最常用的极刑之一。
            由于该刑的简单直接,操作方便且经济实惠,现在世界上仍有80多个国家把它定为合法死刑。
            绞刑分三大类:第一种是让犯人爬上椅、桌、火车、马或梯,在其脖子上套一根与直角形支架或树枝相连的绳子,然后抽掉支撑物使其悬空。这种方法最通俗,也是历史上广泛采用的,犯人死得缓慢,也很痛苦。第二种是将活套套住犯人,把绳子穿过滑轮或滑槽,然后使劲拉绳将犯人从地面吊起。犯人实际是被勒死的,美国的“三K*”处私刑时偏好这种方法;中东的伊斯兰国家的公开绞刑也是这般执行的。再一种是经英国人改进后被认为是比较人道的,但需要一些设施:一个固定在某高度的脚手架、一块可抽动的木板。执行时一抽板,犯人的身体便落下,一般说来他的颈椎就断裂了,结果导致窒息和脑部贫血,顶多几分钟犯人便鸣呼哀哉!
            但即使是这种较完美的绞刑也有不尽人意之处,1927年,两名英国死囚处刑完毕后被从刑架上解下,十五分钟后,他们重新开始呼吸,只得赶快又挂上去,加吊三十分钟,后来人们发现,要使颈椎快速折断,犯人的体重和吊绳的长度之间的比例很关键。于是,刽子手们手上就有了一张数据索引表,例如一个80公斤重的人,最好是从2.4米处落下,体重每增加3公斤,绳子应减短5厘米……当然,被处刑者脖子的粗细也很关键,如果忽略了这个问题,就会闹出尴尬的笑话,结果不是不能马上吊死犯人就是把犯人的头拽掉,而这些都不是一个希望博得喝采的刽子手愿意看到的。
            关于绞刑的特殊处理手法还会因地区而异,如土耳其人热衷于将人吊在大铁钩上;而美国南北战争前吊死黑奴的系绳位置是以胸肋处;而波斯是倒悬、古罗马人则别出心裁地吊住人的头发,吊住人的生殖器……


            14楼2013-02-19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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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过古代历史刑罚的某对这些免疫力高~最多就是恶心一下而已,不过楼楼的兴趣爱好~呵呵~


              IP属地:四川来自手机贴吧17楼2013-03-10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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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过古代历史刑罚的某对这些免疫力高~最多就是恶心一下而已,不过楼楼的兴趣爱好~呵呵~


                IP属地:四川来自手机贴吧18楼2013-03-10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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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想自己受这些刑罚,吃得下饭吗?


                  来自手机贴吧19楼2014-08-05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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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口啊,我居然看完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21楼2015-05-1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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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这些刑法,没有一样能令我满意的, 全部都太简单太仁慈了,还是千刀万剐凌迟处死,株连九族最过瘾


                      22楼2015-06-03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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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FF大法好


                        来自Android客户端23楼2016-02-15 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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