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个案例,父亲年轻时抛妻弃子,未向子女尽一点做为父亲的责任。年老后,无所依靠,要求子女赡养他。子女当然不愿意,父亲就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子女赡养父亲。依据: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二者没有因果关系,不能因为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子女就不尽赡养的义务。
我相信大家看到这个,一定会很气愤,事实上我也觉得太不公平。我设想,有个无赖男人,他结好几次婚,生下好几个孩子,完全不负责任,不养育孩子,但是等他老了,却要孩子来养他,而且我们国家的法律也支持他这样做。那也太不公平!他不用付出一点东西,却能在年老时有所依靠,按这样来说,我们都不用上养老保险了,大家多生几个孩子,扔在外面,让别人捡去养,然后我们年纪大了,就去认亲,要求赡养我们!这比我们上养老保险还要合算!
按我的看法,如果父母未尽到养育儿女的责任,儿女完全有权利不赡养父母!要不然太便宜那些无赖了!
我相信大家看到这个,一定会很气愤,事实上我也觉得太不公平。我设想,有个无赖男人,他结好几次婚,生下好几个孩子,完全不负责任,不养育孩子,但是等他老了,却要孩子来养他,而且我们国家的法律也支持他这样做。那也太不公平!他不用付出一点东西,却能在年老时有所依靠,按这样来说,我们都不用上养老保险了,大家多生几个孩子,扔在外面,让别人捡去养,然后我们年纪大了,就去认亲,要求赡养我们!这比我们上养老保险还要合算!
按我的看法,如果父母未尽到养育儿女的责任,儿女完全有权利不赡养父母!要不然太便宜那些无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