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与主持艺术
1、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考试分笔试、面试进行,总分为300分,笔试、面试均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其中笔试部分占30%,面试部分占70%。总分=(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3。
(1)笔试:①文学艺术与广播影视基础知识,30分;②材料作文,20分;③影视作品分析,30分;④节目策划,20分。(2)面试:①自我介绍,10分;②朗读自备作品,20分;③朗读指定稿件,30分;④即兴评述,40分。具体考试方案按《201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甘招办发[2012]66号)执行。
2、山东省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考试分笔试、面试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均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其中笔试部分占30%,面试部分占70%。总分=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笔试、面试内容可参考甘肃省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1、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考试分笔试、面试进行,总分为300分,笔试、面试均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其中笔试部分占30%,面试部分占70%。总分=(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3。
(1)笔试:①文学艺术与广播影视基础知识,30分;②材料作文,20分;③影视作品分析,30分;④节目策划,20分。(2)面试:①自我介绍,10分;②朗读自备作品,20分;③朗读指定稿件,30分;④即兴评述,40分。具体考试方案按《201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甘招办发[2012]66号)执行。
2、山东省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考试分笔试、面试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均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其中笔试部分占30%,面试部分占70%。总分=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笔试、面试内容可参考甘肃省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