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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运】纯粹理性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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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4-03-21 00:40回复
    第一版序文
    人类理性具有此种特殊运命,即在其所有知识之一门类中,为种种问题所困,此等问题以其为理性自身之本质所加之于其自身者,故不能置之不顾,但又因其超越理性所有之一切能力,故又不能解答之也。
    理性如是所陷入之烦困,非由理性本身之过误。理性初以“唯能运用原理于经验过程,同时经验充分证明理性使用此等原理之为正当者”一类原理 开始。以此等原理之助,理性穷溯(盖此亦由理性本质所规定者)事物更高更远之条件,惟立即自悟以此种方法进行则问题永无尽期,理性之事业,势必无完成之日;乃迫不得已求之于“超越一切可能之经验的使用且又似不能拒斥即常人亦易于接授”之原理。但由此种进程,则人类理性实陷入黑暗及矛盾之境;斯时理性固推测此等黑暗及矛盾,必起于某种隐藏之误谬,但不能发见之。盖因其所使用之原理,超越经验之限界,已不受经验之检讨。此等论争无已之战场即名为玄学。
    玄学固曾有尊为一切学问之女王一时代;且若以所愿望者为即事功,则以玄学所负事业之特殊重要,固足当此荣称而无愧。但今则时代之好尚已变,以致贱视玄学;老妇被弃诚有 如海枯拔(Hecuba)之所自悼者:昔我为人中之最有权力者,因有无数之子婿儿女而占支配者之地位,而今则为流离颠沛之身矣。
    玄学之政权,初则在独断论者统治之下而为专制的。但因其立法仍留有古代蛮野之痕迹,故其帝国渐由内乱而陷入完全无政府之状态;而游牧种族之怀疑泒,则厌弃一切安定生活,时时破坏一切社会之组织。所幸此类人数不多,不能阻抑玄学之时时重建——虽无齐一及一贯之计划。在最近时期因有一种关于人类悟性之说明学问——声望卓著之洛克所著之悟性论——似将终结一切论争,且关于去学自身所主张之地位,似亦受有最后之判决。
    但其结果则适相反。盖虽推寻玄 学之世系,谓其出自“通常经验”之卑贱门地,以图动摇其所谓女王之僭称,但以事实言,此种世系表实为妄造,故玄学仍继续固执其自身所主张之地位。因而玄学后退至古朽之独断论,复复忍受其所已振拔之鄙视地位。今则信为一切方法俱已用尽无效,对于玄学之态度,皆成为倦怠而冷淡——在一切学问中,玄学为混乱及黑暗之母,所幸在此种事例中,实为一切学问未来革新及更生之源泉,至少亦为其序幕。盖玄学至少已终结其所妄用之勤劳,此种妄用之勤劳,乃使玄学陷于黑暗、混乱及无效用者也。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4-03-21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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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对于此种研究,貌为冷淡之人,实无聊之极,盖此等研究之对象,在人类本性,绝不能等闲视之者也。此等貌为冷淡者,不问其如何以日常用语代学术语,期掩饰其自身, 但在彼等有所思维之限度内;则势必复归其向所宣称为极度鄙视之玄学主张。顾此种冷淡,显现于种种学问发达之时,且实影响于此等学问——此等学问之知识,如能得之,吾人至少应爱护之——实为务须注意及熟虑之一种现象。此非由轻率所致,乃由时代之成熟的判断力所致,彰彰明甚,盖时代之判断力,已不再为虚妄之知识所欺矣。且此为对于理性之一种要求,令其重行从事于理性所有之一切事业中最艰巨之事业(即理性自知之明),及组织法庭不以独断的命令,而依据理性自身所有之永恒不变法则,以保证理性之合法主张而消除一切无根据之僭妄主张。此种法庭实惟纯粹理性之批判足当之。
      我之所谓批判非指批判书籍及体系而言,乃指就理性离一切经验所努 力寻求之一切知识。以批判普泛所谓理性之能力而言。故此种批判乃决定普泛所谓玄学之可能与否、乃规定其源流、范围及限界者——凡此种种皆使之与原理相合。
      我已进入此种途径——此为今所留存尚未开辟之唯一途径——且自以为遵从此种途径,我已发见一“防免一切误谬”之方法,此等误谬在理性离经验使用时,使理性自相矛盾者。我并不借口人类理性能力之不足而避免理性所有之问题。反之,我依据原理,将此等问题,—一列举详尽;且在发见理性自相矛盾所在之点(由于误解而起)以后,我已圆满解决此等问题。所解答者固不能如独断的幻想的主张在知识上之使吾人所期待者——此种期待仅能由魔术的计谋以迎合之,而我则非熟习魔术者也。盖以此种方法解答问 题,实不在吾人理性本质所有之意向以内,且因此等方法,乃由误解而来,故哲学之任务,唯在消除其惑人之影响,因不顾及“足值欣赏之幻梦”将因而消失也。在此种研究中,我以“周密”为主要目的,我敢断言玄学之问题,已无一不解决、或至少已提供解决此问题之关键。纯粹理性实为一完成之统一体,故若其原理不足以解决其自身所发生之问题之一时,吾人应即弃置此原理不用,盖因斯时吾人已不信赖此原理足以处理其他任何之问题矣。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4-03-21 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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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言此时,我能想象读者对此令人感及其骄慢浮夸之自负,现有不悦而杂以轻侮之面容。但此等自负,较之所有在其通常之纲领上宣称证明心灵之单纯性及世界起源之必然性者等等著作者之夸张温和多矣。盖此等 著作者承当能扩大人类知识于可能经验之限界以外,顾我则谦卑自承此实为我之能力所不及者。我之所论究者,惟在理性本身及其纯粹思维;欲得其完备知识,固无须远求于外,盖理性及其纯粹思维实在我自身中见及之也。至理性之一切单纯活动,如何能详备举示,且列为系统,普通逻辑已提示其例证。今所论究之主题,则为除去经验所有之一切质料及助力时,吾人由理性所能希冀成就者究达何种程度之问题。
        吾人规定所论究之每一问题时,务极注意其周密,而于规定所须论究之一切问题时,则务极注意其详备。盖此等问题并非任意采择者,乃知识自身之本质所加之吾人为批判研究之主要论题者。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4-03-21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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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关于吾人研究之方式,则正确及明晰二点,为二大基本要求,凡企图尝试此种精微事业者,自当令其充备此等条件。
          关于正确,我对自身所制定之格率则为:在此类研究中,绝不容许臆断。故一切事物凡有类“假设”者,皆在禁止之列,一经发见,立即没收,固不容其廉价贩售也。任何知识,凡称为先天的所有者,皆要求被视为绝对必然者。此更适用于“一切纯粹先天的知识之任何规定”,盖因此种规定,实用为一切必然的(哲学的)正确性之尺度,因而用为其最高之例证。在我所从事之事业中,是否有成,自当一任读者之判断;著者之任务唯在举示其根据而不陈述判断者对此等根据所当有之结果。但著者以不欲自身减弱其论据,自当注意足以引人疑虑(虽 仅偶然的)之处。其所以有时参以己见者,实欲用以消除“所有对于不甚重要之点所生无谓疑惑,以致影响读者对于主要论点之态度”之一类影响耳。
          我知“关于探讨吾人所名为悟性之能力,及规定其使用之规律、眼界”之论究,实无逾于我在先验分析论之第二章名为纯粹概念之演绎中所论述者。此等论述亦实为尽我最大之劳力者——如我所望。非无报偿之劳力。此种颇有甚深根据之论究有两方面。一方面与纯粹悟性之对象有关,意在说明其先天的概念之客观的效力,而使吾人能理解之。故此为我之目的根本所在。至其他一方面则为研讨纯粹悟性之本身,即其可能性及其所依据之认知能力,因而在主观方面论究之。此后者之说明,就我之主要目的言,虽极重要,但并不成为其基本部分。 盖主要问题常为:悟性及理性离一切经验所能知者为何,及所知之程度如何?而非:思维自身能力之如何可能?后者乃追寻所得结果之原因,性质颇近似假设(我虽在他处将另有所说明,实际本不如是);故在此种事例中我似只任意陈述意见,读者当亦可自由发表其不同之意见。以此之故,我自必在读者批判之前,预有一言奉告,即我之主观的演绎,就令不能产生如我所希望之充分确信,而我主要所从事之客观的演绎,则仍保有其完全力量。关于此一点,在九十二页至九十三页(第一版)中所论究者,足以尽之矣。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4-03-21 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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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关于明晰,读者首先有权要求由概念而来之论证的(逻辑的)明晰,其次则要求由直观而来之直观的(感性的)明晰,即由于例证及其他具 体之释明。关于第一点我已充分具备。盖此为我之目的根本所在;但亦为不能满足第二要求(此虽非十分重要但亦为合理的)之旁因。在我著作之进展中,关于此一点,我每彷惶不知应如何进行。例证及释明固常视为所必需者,在我初稿中,凡需及时,常采入之。但我立即语及我事业之宏大及所论究事项之繁复;且又见及我即纯然以学究的干枯论法论究之,而其结果在量上亦已充分过大,故再以例证及释明增大其数量,我殊觉其不宜。且此等例证及释明,仅为通俗起见所必需;而本书则绝不适于常人之理解。凡真纯研究学问之人无须乎此种例证释明之助,况例证释明虽常令人快适,实足以自弱其所论之效果。僧院长德勒森(Terras-son)曾有言,书籍之分量,如不以页数为衡, 而以通晓此书所需之时间为衡,则有许多书籍可谓为若不如是简短即应较此更大为简短。在另一方面,吾人如就“思辨的知识之全体(此虽广泛多歧,但具有自原理之统一而来之有条不紊始终一贯)能使人理解”而论,亦正可谓许多书籍若未曾如是努力使之明晰,则当较此更为明晰也。盖凡有助于明晰者,在其细密部分,虽有所补益,但常足妨吾人体会其全体。读者因而不容急速到达概观其全体之点;盖释明所用材料之鲜明色彩,每掩蔽体系之脉络及组织,顾此种体系吾人如能就其统一及巩固判断之,则为吾人所首应注意之主要事项也。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4-03-21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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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敢断言,当著者按今所立之计划,努力以成就一伟大而重要之事业至极完备之程度,而期垂之久远,读者自必大为感奋,悠然生愿随协作之 感。玄学就吾人所采纳之见解而言,实为一切学问中之唯一学问,敢期许以微小而集中之努力,且在短时期中到达极完备之程度,其所遗留于后人之事业仅为各就其所择之教学方法采用之,不能有所增益其内容。盖玄学不过吾人由纯粹理性所有一切财产系统的排列之目录耳。在此领域中无一能自吾人遗漏。凡纯由理性本身所产生者,绝不能掩藏,在共通原理已发见以后,立即由理性本身呈显于吾人之前。此种知识之完全统一及其完全来自于纯粹概念而绝不为任何经验或特殊直观(此种直观可引达其能扩大及增进知识者之确定经验)所影响之事实,乃使此种绝对完备不仅能实行,且亦成为必然的。汝其详审汝家,则知汝之财产之如何简单矣。——普西乌斯(Persius)。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4-03-21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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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种纯粹(思辨的)理性之体系,我期望在我自然之玄学一书中成就之。此书较今所著批判一书,页数不及其半,但其内容之丰富,则远过于批判一书,盖批判一书以发见“批判所以可能之源流及条件”为首先要务,殆所以清除平整迄今尚在荒芜之土地者也。在本著中我乞求读者以法官之忍耐公正临之,在其他一著作(自然之玄学),则乞求以协作者之仁爱援助临之。盖在批判一书中所呈现之体系,其所有之一切原理即极完备,但体系本身之完备,则尚须引伸而来之概念无一欠缺。顾此等引申而来之概念,绝不能由先天的计算列举之,而必须逐渐发见之者。惟在此批判一书中,概念之全部综合已申说详尽,所留存之工作惟在分析概念至同一程度之完备而已,此一种事业与其谓之劳 役,毋宁谓之误乐。
                关于印刷事项我尚有数言附述。因印刷开始已愆期,故我所校刊者不及半数,我今见有若干误排之处,所误排者除三百七十九页自下上数四行,“特殊的”(Specifisch)误为“怀疑的”(Skeptisch)以外,尚不致令读者误解其意义。纯粹理性之二律背驰,自四百二十五页至四百六十一页,排列成一表式,凡属于正面主张者列左,属于反面主张者列右。我之所以如是排列者,盖欲命题与相反之命题易于互相比较耳。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4-03-21 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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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德的纯理啊...这么屌的作品!没看过...


                  IP属地:日本10楼2014-03-21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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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版序文
                    论究属于理性领域内知识之方法,是否由学问之安固途径进行,此由其结果而极易断定。之者也。盖若在艰苦准备以后时行更易,此乃在将达目的之时突行中止;或时时迫不得已却步旋踵,别择新途;又或各各参与此同一事业之人,于进行程序之共通计划未能一致,吾人于此可断言其 离进入学问之安固途径尚远,实仅冥行盲索而已。在此等情状中,吾人如能发见所能安全进行之途径,则吾人对于理性实已有所贡献——虽以此故,而令包含在原有之目的中者无数事项(此类目的乃未经详审即行采纳之者)皆应视为无益而废弃之。
                    逻辑自古代以来即已在安固之途径中进行,此由以下之事实即可证明之者,盖自亚里斯多德以来,逻辑从未须后退一步,且吾人之所视为改进者,亦仅删除若干无聊之烦琐技巧,或对于所已承认之教诲,更明晰阐明之而已,此等事项与其谓之有关学问之正确性,毋宁谓之有关学问之美观耳。其亦可令人注意者,则 降至今日逻辑已不能再前进一步,在一切外表上,已成为完善之学问。近代如或有人思欲加入关于种种知识能力(想象力、理智等等)之心理学数章以及关于知识起源,或关于由不同种类之对象而有不同种类之正确性(观念论、怀疑论等等)之玄学数章,或关于偏见(其原因及救济方策)之人类学数章,以图扩大逻辑之范围,此仅由于其不知逻辑学问之特有性质故耳。吾人若容许各种学问之疆域可互相混淆,此非扩大学问,实为摧毁学问。逻辑之范围久已严密规定;其唯一之职分,在对于一切思维——不问其为先天的或经验的,其起源如何,其对象为何,以及在 吾人心中所可遇及之阻障(不问其为偶然的或自然的)——之方式的规律,详密说明之及严格证明之而已。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4-03-21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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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科学进入学问之大道,为时甚晚。自培根(Bacon)之天才建议以来——一方面创始此种发见,一方面则鼓励已在研究途中之人——实仅一世纪有半耳。在此种自然科学之事例中所有发见,亦可谓为智力革命之突变结果。惟我今所指之自然科学,仅限于建立于经验的原理者而言。当伽利略(Galileo)使具有预先由彼规定一定重量之球在斜面下转时;当笃立散利(Torricelli)使空气载有预先由彼计算“与水之一定容量之重量”相等之重量时;或在更近时期,当斯他尔(Stahl)以撤去金属中之某某成分及再加入之方法,使金属变为氧化物,氧化物再变金属时;一线光明突在一切研究自然者之心中显露。彼等乃知理性之所能洞察者,仅限于理性按其自身之计划所产生之事物,又知理 性不容其自身机械的为自然所支配,必以依据固定法则之判断原理指示其进行途径,而强抑自然以答复理性自身所规定之问题。凡偶然之观察不遵从所预行设定之计划者,绝不能产生必然的法则,而理性则唯以发见此必然的法则为任务者也。理性左执原理(唯依据原理相和谐之现象始能容许为等于法则)、右执实验(依据此等原理所设计者),为欲受教于自然,故必接近自然。但理性之受教于自然,非如学生之受教于教师,一切唯垂听教师之所欲言者,乃如受任之法官,强迫证人答复彼自身所构成之问题。即如物理学,其泽被久远之思想革命,完全由于以下之幸运见 解,即当理性必须在自然中探求而非虚构事实时,凡由理性自身之源流所不能知而应仅自自然学习之者,则在其探求中,理性必须以其自身所置之于自然者为其指导。如是,自然研究在救世纪之冥行盲索以后,始进入学问之坚实途径。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4-03-21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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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玄学为完全孤立之思辨的理性学问,高翔于经验教导之外,且在玄学中,理性实为其自身之学徒。玄学唯依据概念——非如数学依据概念之适用于直观者。顾玄学虽较一切学问为古,且即一切学问为破坏一切之野蛮主义所摧毁而玄学依然能存留,但玄学固尚无幸运以进入学问之安固途径者也。盖在玄学中,即令理性所寻求之法则,一如其所宣称为具有先天的所洞察者,为吾人最通常之经验所证实之法则,理性亦常遇绝境。以不能引吾人趋向所欲往之途程,在玄学中吾人屡屡却步旋踵。又以玄学之学徒在彼等之论辩中远不能展示有一致之点,故玄学宁视为特适于欲练习武术者之战场,在此战场中无一参与者曾能获得盈寸之地,且绝无术以确保其永久之所有。由此观之,以往玄学之进程,仅在盲索之中,绝不容疑,其尤为恶劣者,则仅在概念中盲索耳。 在此方面,到达学问之正确途径,至今尚未发见,其理由果安在?其发见殆为不可能乎?如为不可能,则何以自然又以探求 此种途径毫无已时之努力赋与吾人之理性,一若此为理性最关重要事项之一者。且若在吾人所深愿对之得有知识之最重要领域之一中,理性不仅使吾人一无成就,且以欺人之期许引诱吾人进行,及至终途,乃大反吾人之所期,则吾人尚有理由信赖吾人之理性耶!又或仅为过去择术未精,致未能发见真实之途径,则以更新之努力,吾人或较前人幸运,但有否任何征候以证实此期望之正当?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4-03-21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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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学及自然科学由一突发革命以成今日繁荣之例证,由我观之,实足指示吾人应考求在其改变之观点中,此等学问受益如是之大者,其主要方面为何。此等 学问之成功,自必使吾人倾向于(至少以实验之方法)模拟其进行程序——以其同为理性知识,就此等学问能类推及于玄学之限度内。吾人之一切知识必须与对象一致,此为以往之所假定者。但借概念,先天的关于对象有所建立以图扩大吾人关于对象之知识之一切企图,在此种假定上,终于颠覆。故吾人必须尝试,假定为对象必须与吾人之知识一致,是否在玄学上较有所成就。此种假定实与所愿欲者充分相合,即先天的具有关于对象之知识(在对象末授与吾人以前,关于对象有所规定)应属可能之事是也。于是吾人之进行正与哥白尼(Copernicus)之按其基本假设而 进行相同。以“一切天体围绕观察者旋转”之假定,不能说明天体之运动,哥白尼乃更假定观察者旋转,星球静止不动,以试验其是否较易成功。关于对象之直观,此同一之试验,固亦能在玄学中行之。盖若直观必须与对象之性质相合,则我实不解吾人关于对象何以能先天的有所知;但若对象(所视为感官之对象者)必须与吾人直观能力之性质相合,则我自易思及此种可能性。诚以直观成为所知,我即不能止于此等直观,而必须使成为表象之直观与为其对象之某某事物相关,且由直观以规定此对象,故或我必须假定为我借以得此规定之概念与对象相合,或假定为对象或经 验(此为同一之事物盖对象唯在经验中始为所与之对象而能为吾人所知)与概念相合。在前一假定,我仍陷于“关于对象我如何能先天的有所知”之烦困中。在后一假定,其观点较有期望。盖经验自身即为包括悟性之一类知识;而悟性则具有此种规律,即我必须预行假定,在对象授与我之前,此种规律即存在我之内部,盖即先天的存在者。此等规律在先天的概念中表现经验之一切对象,必然与此等先天的概念相合,且必须与之一致。至关于“仅由理性所思维,且实为必然的,但绝不能在经验中授与”(至少在经验中非理性所思维此等对象之形相)之对象,则在思维此等对 象之企图中(盖此等对象必须承认为所思维者),关于吾人所采用之新思维方法(即吾人关于事物所能先天的知之者,仅限于吾人自身之所置之于事物者)实提供有一卓越之检验标准。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4-03-21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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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种实验有所成就亦即吾人之所能愿欲者,且对于玄学期许其在第一部分中——此为论究其相应之对象(与之适相符合)能在经验中授与之先天的概念之部分——有进入学问之安固途径之望。盖新观点足使吾人说明何以能有先天的知识;且关于“成为自然(所视为经验之对象之总和者)之先天的基础”之法则,复与之以满足之证明——此二者遵由以往之方法,皆不能有所成就者也。但关 于吾人所有先天的认知能力之此种演绎,在玄学之第一部分中,实具有惊人之效果,但似与第二部分中所论究玄学之全部目的,大为背驰。盖超越一切经验眼界,虽正为玄学所唯一企求之事,但吾人之所断言者,则为吾人绝不能超越可能的经验之限界。但此种情状适足以产生此种实验,即吾人间接能证明第一部分中所评判吾人所有先天的理性知识之真实,盖即此种先天的知识仅与现象相关,至事物自身则一任其自身为实在之物,但视为吾人所不能认知者耳。诚以势必迫使吾人超越经验及一切现象之限界者,乃此不受条件制限者,此为理性以必然性及正当权利对 于物自身所要求者,盖欲以之完成条件之系列者也。故若假定为吾人之经验的知识与所视为物自身之对象相合,则思维此不受条件制限者自不能无矛盾,但若假定为“吾人所有事物之表象”(如事物之所授与吾人者)并不与“所视为物自身之事物”相合,乃“所视为现象之对象”与吾人之表象形相相合,则此种矛盾即消失矣;故若吾人发见此不受条件制限者,在吾人认知事物之限度内,即在事物授与吾人之限度内,不能在事物中见及之,而仅在吾人所不知之一类事物限度内,即在此等事物为物自身之限度内寻求之,吾人始能正当断言吾人最初以实验之目的所假定者,今则确已证实 之矣。但在超感官之领域中,一切进行皆不容思辨的理性有之之时,亦尚有吾人所能论究之问题,即在理性之实践知识中,是否能发见资料足以规定理性所有“不受条件制限者之超验的概念”,因而能使吾人依据玄学之愿望,借先天所可能之知识,以超越一切可能的经验之限界(虽仅自实践的观点而言)。思辨的理性至少留有此类扩大之余地;同时思辨的理性若不能实行扩大,必须任此种余地空闲,但吾人固有自由借理性之实践的资料以占领此余地(设属可能),且实为吾人使命之所在世。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4-03-21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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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几何学者物理学者所立之例证,使玄学完全革命化,以 改变玄学中以往所通行之进行程序,此种企图实为此批判纯粹思辨的理性之主要目的。本批判乃一方法论,非即学问自身之体系。但在同时亦已规划学问之全部计划(关于其限界及其全部之内部构造)。盖吾人之思辨理性具有此种特质,即按理性所由以选择其思维对象之种种不同方法,以衡量其能力,又能—一列举理性所由以提出其问题之种种方法,因而能(或势所必然)推寻一玄学体系之完备纲要。关于第一点,除思维的主观由其自身而来者以外,先天的知识中绝无能归之对象者;至关于第二点,纯粹理性在其知识之原理有关之限度内,为一完全独立自存之统一 体,其中与有机体相同,一切部分皆为一切其他部分而存在,全体为各部分而存在,故除在其与纯粹理性之全体运用相关之全部关系中,详密审察之以外,无一原理能就任何一种关系安全采用之者也。因之玄学又具有论究对象之其他学问所无之独特优点(逻辑仅论究普泛所谓思维之方式),即若玄学由此批判以进入学问之安固途径,则自能纲罗此全部领域之详尽知识是也。玄学应仅论究原理及此等原理自身所规定之使用眼界,故能完成其事业,且以之为完全无缺不能有所增益之资产而传之后世。盖玄学乃根本之学,自负有臻此完全境域之义务。吾人对于玄学自必能 作是言:尚有应为之事留存时,不能以之为有所成就者也。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4-03-21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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