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无意间发现移动手机卡被开通了“人民网包月”业务,立马发短信停止这业务后电话10086客服,客服说是我参加了学校充值活动后帮我开通的,充值时签的协议背面有说明的,的确我是参加了学校充100送300的活动,协议纸也在我面前,我详细看了一遍,没有任何附加开通套餐协议,后又问客服这是为什么?客服很快又说查到是我在上网时开通的。我也强调并没有进行任何该业务的开通操作,也并没有收到过相关开通短信和电话确认业务开通服务!后来10086客服说请示领导,第二次接到电话说只能查到今年4月份之后的开通记录,确定该业务是在今年4月份之前就已经开通的,所以只能赔我近6个月的费用。经过投诉后,收到如下短信,从短信内容上看,强行让我接受他们的退费方案。移动为什么敢藐视工信部的法规?

根据工信部2006年9月8日发布的一个法规《关于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的通知》,有第五条之规定:
五、用户申请订制包月类、订阅类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包括短信、彩信、彩E、WAP等)时,,基础电信企业应当事先请求用户确认,未经用户确认反馈的,视为订制不成立,且不得向用户收费;给用户发送的请求确认信息中,必须包括移动信息服务企业的名称、具体业务名称、资费标准、退订方式等应告知用户的信息。
用户使用按条点播类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包括短信、彩信、彩E、WAP等)时,基础电信企业应负责向用户发送收费提醒信息,告知用户业务名称和收费标准等信息;用户在同一天内反复使用的同一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基础电信企业应在用户当天首次使用该业务时,向用户发送收费提醒信息。用户明确表示不需要按条点播类业务收费提醒信息的,基础电信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障。
按照该法:
1、移动有义务短信告知用户,且短信应包括移动信息服务企业的名称、具体业务名称、资费标准、退订方式等应告知用户的信息。
2、移动应该得到用户手机短信确认开通。
移动未履行以上义务强制开通。
按照该规定要求移动利用这手段强制开通业务已属违法,也并未履行短信提醒的义务,又由于该规定并未对其所应负的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以致于移动想开就开。

根据工信部2006年9月8日发布的一个法规《关于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的通知》,有第五条之规定:
五、用户申请订制包月类、订阅类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包括短信、彩信、彩E、WAP等)时,,基础电信企业应当事先请求用户确认,未经用户确认反馈的,视为订制不成立,且不得向用户收费;给用户发送的请求确认信息中,必须包括移动信息服务企业的名称、具体业务名称、资费标准、退订方式等应告知用户的信息。
用户使用按条点播类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包括短信、彩信、彩E、WAP等)时,基础电信企业应负责向用户发送收费提醒信息,告知用户业务名称和收费标准等信息;用户在同一天内反复使用的同一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基础电信企业应在用户当天首次使用该业务时,向用户发送收费提醒信息。用户明确表示不需要按条点播类业务收费提醒信息的,基础电信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障。
按照该法:
1、移动有义务短信告知用户,且短信应包括移动信息服务企业的名称、具体业务名称、资费标准、退订方式等应告知用户的信息。
2、移动应该得到用户手机短信确认开通。
移动未履行以上义务强制开通。
按照该规定要求移动利用这手段强制开通业务已属违法,也并未履行短信提醒的义务,又由于该规定并未对其所应负的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以致于移动想开就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