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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什么保护净水? --唯有海澳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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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一个人们陌生的专业术语“血铅超标”,竟然成为百姓们经常谈到的热词。
继陕西凤翔、福建上杭、广东清远、云南鹤庆、河南济源、湖南郴州等地陆续发生“血铅超标”事件之后。2011年初,安徽怀宁曝出的“血铅超标”事件,再次给国人敲响警钟。
净水资源的保护和净水行业的发展,离不开行业标准及监管两个基本条件保驾,然而我们国内情况如何?
健康杀手
——饮用水中的铅污染占人体受铅污染总量的25%以上
铅污染事件的不断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生产企业违规超标排放废气、废水污染了当地的空气和水源所致。目前,在重金属污染中,由铅污染引发的儿童“血铅超标”尤为严重。
铅(pb)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人类自有文字记载以来,一直不断地被开发和利用。尤其是在近一百年来,铅被广泛应用在工业、农业,和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因此铅污染的程度在不断加重,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也在不断增加。
据美国环境保护局多年调查认为:人体中的铅主要来源于空气、食物和饮用水,而饮用水中的铅污染占人体受铅污染总量的25%以上。这是不能忽视和回避的问题。
饮用水中铅的来源主要有两个。第一个是工业污染物及废水的任意排放(主要是:冶炼、矿业、化工、印染等行业)。和农业生产中农药与杀虫剂的广泛应用。第二个来源,是城镇自来水输水管网腐蚀造成的铅释放。这也是饮用水中铅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主要原因。
我国目前使用的自来水管道大多数是含铅的金属管。由于自来水使用氯作为消毒剂,而水中的余氯加速了含铅水管的侵蚀和老化。一般使用超过5年以上的水管,铅的释放量就会增加。自来水中铅的浓度也会升高。另一方面,所有管网中的焊接缝、家庭中使用的各种镀铬、黄铜等材料的水管、龙头都能析出铅。这正如美国毒物登记署向国会报告的一般:“铅无论在哪里发现都是有毒的,然而铅又无处不在。”
国际消除儿童铅中毒联盟的专家曾告诫说,中国如果不注意铅中毒的防治,20年后中国人平均智力将比美国人低5%。
要保障国人健康饮水,需要政府及相关组织出台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更需要直接有效的解决办法。
利剑出鞘
——《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已获国务院批复
“血铅超标”事件不仅引起了广大群众的普遍关注,也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2011年2月21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重金属污染防治,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儿童的身体健康,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说,《规划》为第一个“十二五”国家规划获批,足见国家对重金属污染防治的高度重视。将“突出问责”;对于造成儿童血铅超标事件发生的污染企业,将出“重拳”,用“重典”。各省(区、市)政府要按照“一区一策”原则,编制各重点区域的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落实防治措施和资金;各地要把重金属污染防治成效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并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把重金属污染防治作为今年九部门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对未进行环评和“三同时”验收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改,对位于饮用水水源地的企业一律停产关闭,对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对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对有环境劣迹的公司上市或再融资,两年内各级环保部门一律不得出具同意其通过上市核查的文件等。
整治力度如此之大,执行如此之坚决,看来我们的“监管利剑”在不久的将来会与“杀手”们有一场硬仗。但战斗因幅员辽阔、涉及面广、执行难度大能原因,需要做足“抗战”准备,而这场较量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取决于饮水“安全卫士”与饮水“健康卫士”的强有力参与。
标准利器
利器之一: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是人类生存不可缺少的要素,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生活在城市里的居民,其生活饮用水的来源是由自来水公司集中供给的。一般而言,水质的好坏决定于集中供水的水质质量,个人是无法选择的。因此,为了能确保向居民供给安全和卫生的饮用水,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下称“新《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和1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方法国家标准,已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这是21年来首次对1985年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进行修订,规定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
在新《标准》的各类指标中,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或潜在威胁的指标占80%左右,属于影响水质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即不直接影响人体健康的指标约占20%。一般理化指标反映水质总体性状,感官指标是人能直接感觉到的水的色、浑浊等,这类指标最容易引起用户不满和投诉。新《标准》实施后的生活饮用水更清亮,新《标准》也修订了浑浊度,将以前的“3”改为“1”,因为浊度不仅是感官性指标而且是微生物指标,低浊度才能使细菌病毒裸露于水中,消毒剂才能有效杀灭。
为保障饮用水的安全,确定化学物质在饮用水中的最大允许限值,也就是最大允许浓度是十分必要的,这是自来水公司向公众提供安全饮用水的重要依据。但是,在饮用水中存在众多的化学物质,究竟应该选择哪些化学物质作为需要确定限值的指标呢?这主要是依据化学物质的毒性、在饮用水中含有的浓度和检出频率以及是否具有充分依据来确定限值等条件确定的。
在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共选择15项化学物质指标,包括氟化物、氯化物、砷、硒、汞、镉、铬(六价)、铅、银、硝酸盐、氯仿、四氯化碳、苯并(а)芘、滴滴涕。其中,在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铅的限值为0.01mg/L。
但是因一些指标限于国内检测手段还不能完全跟上,所以有些指标将在5年内分段实施。全部指标最迟于2012年7月1日实施。例如,铅的限值虽然在自来水厂时能达到这个标准,在经过漫长的输水管网到达用户的自来水龙头时,水中的铅含量也会超过0.01mg/L的限值。
应对新《标准》,一方面需要加强水厂的升级改造,另一方面,加快自来水管网休整的力度,当然这都两方面都是耗资耗时的战略规划;再则,加快净水产品的普及,对解决现有阶段的饮水安全问题迅速、直接。
利器之二:终端净水行业的标准
终端净水产品因其小巧、便捷、安全、智能等优势,在水污染情况日趋严重的今天,被越来越多的家庭所使用。而美国,早在2003年政府就曾调拨5000台净水器用于缓解华盛顿当地的自来水铅超标问题。
由于终端净水行业在中国起步相对较晚,行业发展还不够规范。电解水、离子水、磁化水等概念水机很多,价格偏高,让消费者眼花缭乱,无所适从;纯水机产品的漏水问题近两年时有发生,加之各大媒体网站的报道,让一些消费者望而却步;某些品牌的售后服务缺失,导致消费者买完水机,买不到滤芯,这也给消费者留下了不好的印象。
终端净水产品要成为真正的“健康卫士”,需要行业从业人员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既然选择从事这个二十一世纪的朝阳行业,就更要有“朝阳”的心态。另外,加快终端净水行业相关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更是当务之急。
目前,终端净水行业的两大品牌——美的、沁园,相继牵头制定了国家标准:早在2008年7月1日美的清湖净水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作为组长单位,与顺德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共同制定《反渗透净水机》和《超滤膜净水器》这两套标准;而沁园也在2010年的4月22日,在慈溪举行了《家用和类似用途饮水处理装置通用要求》和《家用和类似用途饮用水处理内芯通用要求》两项净水器国家标准审定发布仪式。虽然,目前这四套国标还在报批当中,但是记者从美的、沁园的相关部门了解到,他们都在紧锣密鼓地推进标准的早日实施。
一方面,我们要感谢一直在推进行业标准进程的企业,另一方面,我们也呼吁更多的企业不要只停留在感叹行业标准缺失的现状,也积极地参与到标准的推进过程中 。笔者认为,这不仅仅是关系到“话语权”的问题,更关系到“我们自身”的问题,没有行之有效的行业标准,就不能给行业以方向,提升行业的发展速度,也不能够给消费者以正确的引导和帮助,更谈不上做好“未来”的健康卫士。


1楼2014-12-08 13:2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