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音乐学(师范)、音乐学(师范实验班)、舞蹈学(师范)专业招生
音乐学(师范)、音乐学(师范实验班)、舞蹈学(师范)等专业设立在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位于随园本部校区,在江苏高校同类院系中是办学历史最久、学科层次最高、专业设置最全、硬件设施最好的一所二级学院。
音乐学(师范)、音乐学(师范实验班)、舞蹈学(师范)专业以音乐学院完整而成熟的艺术类人才培养体系为依托,积极扩展海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新渠道,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高端教研平台,着重培养学生的理论素养、表演技能和创作能力。学院毕业生就业质量高,众多毕业生在上海歌剧院、江苏省演艺集团等全国知名的艺术团体从事文化艺术工作。
(一)培养目标
音乐学院依托学校深厚的人文传统底蕴,面向中、高等学校及文化事业单位,培养具备音乐、舞蹈教学、创作、编导、科研等多方面的能力,具有较高专业素养、品格高、专业精、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音乐、舞蹈领域的复合型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7 年,音乐学(师范)、音乐学(师范实验班)、舞蹈学(师范)等专业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本科生 145 名,学制 4 年。

(三)录取办法
1. 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师范)、音乐学(师范实验班)专业,且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达到江苏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60 分(江苏省音乐统考前 30 名的考生高考外语单科不作要求)的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时将按照江苏省音乐统考专业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依据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统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 2 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2. 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师范)专业,且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或联考)均达到考生生源地所在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75 分的上海、浙江、广东、湖南、安徽、内蒙古等 6 省进档考生,录取时将根据各省专业统考或联考的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统考或联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 3 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3.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舞蹈学(师范)专业,专业考试(校考)合格,且高考文化分达到考生生源地所在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录取时将根据专业分(校考)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校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四)历年录取分数线
①:江苏省内历年录取分数线

②:江苏省外历年录取分数线

(五)关于音乐学(师范实验班)的说明
音乐学(师范实验班)学制为 4 年,旨在培养新型的学校音乐教育实践与研究人才。实验班课程体系依据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教育理念、教学大纲、教学内容进行教学工作。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的“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引进目前世界上影响最大、流行最广的三大先进音乐教育体- 17 -系(达尔克罗兹、奥尔夫、柯达伊),探索出了一条融合国际先进音乐教育理念与方法的中国特色音乐教育之路。学生进入“新体系”实验班,除了能够系统地学习世界先进的音乐教育方法外,在本科学习过程中还有机会通过选拔等形式赴中央音乐学院或国外相关音乐学院短期交流学习。
(六)相关说明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3720759、83598534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
http://bkzs.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咨询电话:(025)83598436、83598093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址:
http://music.n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