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等。为了让我校学生资助工作顺利进行,如果学生下学年计划申请学生资助,请在暑假期间准备好以下相关资料。
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A4纸双面打印。
请如实填写,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乡(镇)或街道核实、盖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交到学校。选择性项目必须填写,涂改无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其它证明材料,如建档立卡户、低保证、伤残证、特困职工证、烈士子女、家庭零就业证、重大疾病诊断书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查实后原件返还学生。如果有上述证件或其它证件,但未提交的,则会影响最终的认定结果。
3、针对申请高校助学贷款的学生,除以上材料外,需要再准备《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原件,资格审查单位一般为乡镇(或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或社会事务办公室),据实填写、请勿涂改、留空。
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A4纸双面打印。
请如实填写,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乡(镇)或街道核实、盖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交到学校。选择性项目必须填写,涂改无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其它证明材料,如建档立卡户、低保证、伤残证、特困职工证、烈士子女、家庭零就业证、重大疾病诊断书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查实后原件返还学生。如果有上述证件或其它证件,但未提交的,则会影响最终的认定结果。
3、针对申请高校助学贷款的学生,除以上材料外,需要再准备《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原件,资格审查单位一般为乡镇(或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或社会事务办公室),据实填写、请勿涂改、留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