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lmes吧 关注:492贴子:10,969
  • 12回复贴,共1

《贝克街谋杀案》之附录一:福尔摩斯拾零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作者:亚瑟·柯南·道尔爵士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9-01-19 18:19回复
    那啥,实在发不上来了。前面几段我就拍照吧。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9-01-22 16:54
    回复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9-01-22 16:56
      回复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9-01-22 16:58
        回复
          詹姆斯·巴里爵士则用个讽刺意味的仿作表达了他对歇洛克·福尔摩斯的敬意。他用喜剧的手法讲述了一个关于我们所遭遇的失败的故事——他和我当时合作一个喜剧剧本,但无论我们两个怎么努力,它最后还是反响平平,于是,巴里写了一个福尔摩斯仿作给我,就写在他某本书的空白书页处。它是这样的——
          两位编剧
          在福尔摩斯的探险故事行将结束之时,我不禁想到一个问题,其实他从来没有金 盆 洗 手的打算,正如他之前投身于任何一桩神秘事件都不是因为有哪个靠写作混饭吃的人打算把它们写成故事——只有一次例外,就是现在你们将听到的这个。
          “通常别人要跟我做点交易,我都不怎么计较”他是这么说的“但是要说到文学创作,我有我的底线。”
          那是黄昏时分,我们在贝克街的寓所里。假如没记错的话,当时本人正伏案疾书《独脚人历险记》那件事曾让英国皇家学会和整个欧洲科学界都困惑不已),而福尔摩斯则在一边自得其乐地玩他的佐轮守抢。这已经成了他夏季傍晚的常规娱乐项目——让籽单擦着我脑袋飞过,直到单坑在对面墙上勾勒出我的轮廓(作者你是有多恶趣味?),用籽单画出来的肖像是如此惟妙惟肖,算是露了一小手他的抢法。
          不经意间,我抬眼望了下窗外,发现有两位绅士正大步流星沿着走来,就问他知不知道是什么人。他马上点起烟斗,在椅子上把身体扭成八字形,回答道:“他们一起写了个喜剧,那个剧演的不怎么成功。”
          我惊的从椅子里跳起来,脑袋差点儿撞到天花板,接着他跟我解释:“我亲爱的华生,他们显然不是从事正经职业的人,这一点,就算是你也能从他们的脸上看出来。而那些他们生气地扔掉的蓝色小纸片,就是《杜兰新闻公告》。(请注意看他们的口袋有多么鼓)。如果今天那上面的东西读起来令人愉快的话,他们就不会在上面踩来踩去跳舞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9-01-22 17:03
          回复
            从无数此类仿作中脱颖而出的这部作品,不仅很好地示范了作者的智慧,更显示出他温文尔雅的勇气——要知道,他写这个故事之前不久,我们合作的剧本刚遭遇失败,而当时我们两个心里都挺不是滋味的。确实,再没有比部失败的戏剧更让人难受的了,因为你会觉得,那么多支持你的人会受此牵连。幸运的是,那是我唯一一次亲身体会到这个滋味,而且毫无疑问,对巴里来说也是如此。
            在我结束福尔摩斯的模仿者这个话题之前,我想说,所有人,所有对福尔摩斯的模仿,都和我自己心目中的福尔摩斯大相径庭。我眼中的他很高——“超过一米八二,而且因为瘦显得更高。”《血字的研究》当中是这么说的。在我想象中,他有刀锋般消瘦的脸,鼻子像大乌龟壳,两只小眼睛靠的很近。这就是我的设想。可是,谁会料到,希德尼·帕格特,这位英年早逝的可怜的人,为我的故事画了所有插画的人,有一个弟弟(我记得,名字叫华特)。帕格特就是照着他的弟弟的样子画了福尔摩斯。英俊的华特于是取代了原本更威猛但也更丑的歇洛克——或许在我那些女读者们看来,这样再好不过(老吧吐槽:帕格特插画里的歇洛克也能叫英俊???)。舞台版福尔摩斯的造型当然也是跟风插画里的样子。
            电影,在最初创作这个系列故事的时候,还是个稀罕东西,所以当一个法国公司提出来要购买版权并且提供了一小笔钱的时候,我欣然接受。但是后来发生的事证明,那完全是桩亏本买卖,因为我又不得不以十倍的价钱把版权买回来。不过,现在由斯托尔公司拍摄、艾尔·诺伍德扮演福尔摩斯的电影,非常成功,所以一切代价都是值得的。诺伍德之前就曾在舞台上扮演过这个角色,而且获得了伦敦公众的认可。他身上具备了那种极为罕见的品质——我们只能将之称为“魅力”,因为就算他什么都没做都能牢年吸引住观众的视线。他那双沉思的眼睛 激起观众无限期待,而且演技无人能及。对电影,我唯一有意见的是,它引人了电话、汽车还有其他那些维多利亚时代的福尔摩斯做梦都不会想到会有的奢侈物品。
            人们时常会问我,是否在开始写故事的时候,知道结局。那是当然的。要是不知道目的地,一个舵手又怎么能握解开谜团的钥匙,下一步就是要把它藏起来,重点是所有的细节都可以指向另一种解释。但福尔摩斯,总能找出所有其他解释中的漏洞,通过一系列可以被描述和被验证的步骤,最终得到或多或少有些戏剧性的正确答案。他展示这种超强能力的方式,也就是现在美国南方人所谓“歇洛克.福尔摩斯方法(Sherlockolmitos)”的说法,常常跟他正在着手的案子无关,令读者印象深刻的其实是信手拈来、无所不在的推理。有时候,他会不经意地提及或暗示其他案子的存在,也具有相同的效果。老天啊,我随手扔出了不知道多少个这样的名字,引得无数读者恳求我满足他们对“弄臣和他的恶。婆。娘”“疲惫的船长”或者是“帕特森一家在乌法岛上的奇怪经历”这些案子的好奇心。但只有那么一两次,比如在《第二块血迹》中(在我看来,那是我所写的最简洁优雅的福尔摩斯故事),我确实用到了几年前写过的个故事的题目作为呼应。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9-01-22 17:06
            回复
              世界各地的读者就特定故事提出的一些问题,也会定期汇总到我这里。在《修道院公学》里面,福尔摩斯用他惯有的即时发挥发表意见,说只要查看潮那个湿沼地上的自行车轨迹就可以判断它是从哪个方向来。对这一点,提出反对意见的读者非常多,有些是略带遗憾地提出,有些则很生气。所以我就搬出我的自行车,亲自去试验了一下。在我想来,自行车不可能完全直线行驶,所以后轮的印记将覆盖在前轮的印记上,如此可得出行驶的方向。可是我发现,给我来信的读者们是对的,我错了。因为我发现,无论你从哪个方向来,结果是一一样的。但话说回来,我还发现,其实解答这个问题的方法要简单得多,因为在起伏不平的沼地中,自行车上坡的印记要比下坡的印记深很多。所以,最终来说,福尔摩斯还是正确的。
              有时,也会碰到一些棘手的情况,特别是在自己所掌握的知识范围之外冒险。有一次,举例来说,我斗胆写了《银色马》,它的谜团是以赛马训练和比赛规则为基础的,而我自己,从来也没有当过赛马骑手。故事挺不错,福尔摩斯的表现也堪称完美,但我的无知却无处藏身。在一份体育类报纸上,我读到一篇关于这个故事出色的评论,当然讲得也非常不客气。显然是暗此道的作者精确地指出,任何人假使像我故事里所描述的行事,将获得何种处罚:一半会被关进监狱,剩下的将永远失去赛马资格。不过,我这个人从来不怎么在意细节,而且有时候还有点儿专横。有一次,一位编辑慌里慌张写信给我说“在那个地方并没有第二条铁路线呀”,我的回答是:“我建一条。”不过,在另外一些情况下,精确性却是必要的。
              我并不情愿说福尔摩斯的坏话,毕竟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他都算是我的好友。某些时候,假使我显得有些对他感到厌烦,那是因为这个角色缺少光影变化。他就是一台精密仪器,再加入任何东西都只会让结果变糟。这么一来,故事的变化只能建立在冒险色彩和紧凑的情节处理上。我也想说一下华生,这个人在整整七卷故事集里就从未有过一丝幽默感或者开个玩笑什么的。是的,是一致性,让一个角色真正存在,其他的都不得不舍弃掉。记得戈德史密斯(Oliver Goldsmith,生于爱尔兰的英国剧作家,小说家)是怎么批评约翰逊(英国作家,辞书编撰者)的吗?“他会让小鱼说话个个都跟鲸鱼似的。”
              我确实从未意识到, 在许多单纯的读者心中,福尔摩斯已渐渐成为一个真实的人,直到我听说一则非常有趣的小故事。说是在一辆满载法国来的男学生的旅游大巴上,当问他们在伦敦最先想看什么的时候,男生们竟然异口同声回答,他们想看福尔摩斯先生在贝克街的寓所。其实很多人问过我这这个问题,究竟是哪一所房子,但在这点上,我想我有充分的理由不做任何决定。
              还有一些跟福尔摩斯有关的段子,时不时会通过媒体流传,其规律恰似彗星——用不着我说那些都是以讹传讹。
              有一个是出租马车夫的故事。说是他曾载我去巴黎的一家旅店。“道尔博士,”他瞪着我大声说,“从你的外表我可以判断,你最近去过君士坦丁堡。我还有理由认为你去过布达,而且我觉得有某种迹象表明,你刚从米兰来。”“太神奇了。给你五法郎,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的。”“我看了你行李箱上贴着的标签。”出租马车夫狡猾地说。(老吧:我想起了另一个与此相似的道尔与马车夫的段子。。。)
              还有一个流传甚广的段子,是说一个女人,去向福尔摩斯咨询,“我非常困感,先生。就在一个星期里,我丢了一个机车喇叭,一把毛刷,一盒高尔夫球,一本字典还有一个脱靴器。你说这是怎么回事呢?”“再简单不过了,夫人。”福尔摩斯说,“很明显,你邻居那有一头山羊(此处指女人丢失的东西拼起来是头山羊,也暗指邻居是个。色那个鬼。Goat,双关语)。”
              第三个段子是讲福尔摩斯如何进入天堂,并且立刻以卓越的观察能力认出亚当的,但其中的关键涉及过于专业的解剖学,在这里就不再探讨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9-01-22 17:09
              回复
                首先要做的事,是审视手头掌握的信息,分辨哪些是事实,哪些是猜测。在这件事里,我们所知的情况可说全部都是事实,只有一个例外——就是住在他隔壁的那位夜里听到的声响。在那么大一个旅店里,夜里不知道有多少声响,他何以就能肯定自己听到的声音是隔壁那位发出的走动声呢?所以那个点可以先忽略掉,如果它和其他总体情况不符的话。
                按逻辑来说,这件事最明显的推论是:那个人是故意想要失踪。否则有什么理由把所有钱都取出来带在身上呢?他肯定是夜里离开了旅店。但是,每个旅店都有一个值夜班的人,而一旦旅店关门后,不可能有人离开而他不知道。大门一般是等去戏院的人回来之后关上的——差不多就是夜里十二点。 所以,那位先生一定是在夜里十二点以前离开的。他从音乐厅离开的时候是晚上十点,回到旅店换了衣服,拎着包走了。没有人看到他。这里需要做一个小小的推理:他离开旅店的时间应该是在夜里十一点到十一点半,因为这段时间恰恰是旅店大堂里很多人开门进来的时候——客人们纷纷赶在关门前从戏院几及各处回来。在那之后,即使门还开着,进出的人也很少了,而一个带着包走出去的人不会不备注意到。
                能够一步步想到这里的人,此时不妨问自己一个问题:为什么一个一心想把自己藏起来的人,会选择这个时间离开?如果他真的想在伦敦隐匿起来,根本就不会去住什么大旅店,明摆着,他是要坐火车去别的地方藏身。但是,在任何一个省级火车站,夜里上过站车都是很招眼的事,他肯定知道,那么做的话,一旦人们发现他失踪并且到处打听这么一个人的时候,一定有某个。警那个卫或者行李工会记得他。所以,他唯一的选择是去往某个大城镇的直达快车,因为会有很多乘客起登车,一起下车,而他正好可以在人群中消失。这样一来,只要拿起火车时刻表看一下,你就会发现“苏格兰专递”正好是夜里出发,前往爱丁堡和格拉斯哥,如此,他的目的地就一目了然。而那件他丢弃在旅店房间的晚礼服,恰好从侧面证明了这个推论的正确性——他要重新开始生活的地方,没有这些文绉绉的社交活动,用不着这样的行头。
                之所以引述这个故事,是想说明,福尔摩斯所提倡的推理原则在真实的世界里也是可以实践的。还有一次,一位姑娘跟一个年轻的外国人订那个婚之后,发现对方突然失踪了。运用相似的推理过程,我不但让她明白对方去了哪儿,还叫她认清了对方是多么不值得她去那个爱的一个人。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9-01-22 17:17
                回复
                  话说回来,有些时候,这种半科学的方法并不比一个粗枝大叶却很有经验的人管用,相反还显得有些痴呆和木讷。为免人说我罗罗嗦嗦讲了一堆其实是在变相给自己或者福尔摩斯扔花球,在这里我要承认一件事:有次我家隔壁的乡村客栈遭小贼光顾村里的巡三下五除二就抓到了犯人,而彼时,我还停留在发现小贼是个左撇子、靴子上有鞋钉的阶段而毫无进展。
                  不同寻常甚或戏剧性的效果,在小说中,不仅让福尔摩斯先生显得似有神助,实际上也为他提供了很多线索,以接近最终的真相,但这种情况在真实世界里发生时,往往成为让你无处下手的难题,我在美国就听到过一桩这样的事,可说是一个大难题。
                  一位绅士,生活中向来无可指责。某个星期日傍晚,他和家人准备一起出去散步,刚走出门口,突然发现自己落了些东西,于是返身进屋——门都还没关上呢。但是,他就这样离开了在门口等他的人,再也没有出现过。从那天开始直到现在,没人能想明白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这肯定是我在真实生活中听到过的最离奇的事件之一。
                  另一桩类似事件来自我自己的调查。一位十分显赫的伦敦出版商给我寄来样东西。这位绅士的雇员里面曾经有一位部门经理,我们不妨先称之为马斯格拉夫。他干活很勤快,性格上也没有特别之处。马斯格拉夫先生已经死了,而在他死了几年之后,有一封寄给他的信件,引起了他前雇主的注意。信上的邮截来自加拿大西部的某个旅游度假胜地,信封外面贴了“请勿透视”的小标签角落里还有“报告叙亚”的字样。
                  出版商自然打开了这个信封,因为他们不知道那位死掉的先生是不是还有亲人。里面是两张空白纸。那可是一封——允许我补充一个情况,挂号信。对此毫无头绪的出版商于是把它送来给我。而我对那两张空白纸试过化学的、加热的各种方法,什么结果都没有。除了信封上的字是女人写的之外,我对这个事件没有更多发现。这件事以前是,至今仍是桩未解之谜。写这封信的人既然有如此机密要事跟马斯格拉夫先生商谈,如何却不知道他已经去世几年了呢?这真是令人费解。如果确实只是两张白纸,又为什么要用挂号信的方式如此小心谨慎地寄来呢?这里我要说明一下,对那两张纸,我自己做了化学实验,还不死心,交给这个领域里最好的专家,还是什么都没发现。在这件事上,我可说是一败涂地一一而且很不甘心啊。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9-01-22 18:38
                  回复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向来是搞恶作剧的人喜欢的目标,所以收到了无以计数,灵巧程度各异的题目,有做了记号的卡片神秘的警告,密码写成的信息,以及各种古怪的信件。有些人的故作神秘,虽然并无特别的目的,但其所花费的功夫,简直令人吃惊。
                    曾经有一次,我去参加业余台球比赛,一进大厅,就有服务员递给我一个小东西,说是留给我的包裹。打开一看,是一枝再普通不过的绿色粉笔,就是打台球常用的那种。我觉得这事挺好玩的,就把粉笔塞进马甲口袋,而且比赛的时候就拿出来用,后来,我也一直在用,直到有一天,那已经是几个月之后了,我正拿它摩擦球杆,它就突然碎开了,我这才发现里面是空心的。从凹进去的口子里,我抽出了一张很小的纸条,上面写着“亚森·罗平送给歇洛克·福尔摩斯”。
                    费了那么大的劲,就为了这个结果,你说这开玩笑的人脑子是不是进水了?
                    提交给福尔摩斯先生的众多神秘案件里,有一件考验的是他的通灵能力,因此也就超出了他力所能及的范围。所述的事件非常离奇,但除了那位写信来的女士的名字、地址以及字里行间透露的诚恳之外,我无法证实其他信息的真实性。有个人,我们就叫她海穆夫人好了,有人给了她一枚奇怪的旧戒指,蛇形的暗金色。一般晚上睡觉前,她会摘下戒指。有一晚,她戴着它睡着了,然后做了很可怕的噩梦。梦里,某种狂暴的东西紧紧咬住她胳膊,而她拼命想要甩掉它。醒来之后,手臂上的疼痛却并未消失,而且第二天,在胳膊上她还发现了两排牙印,其中下面那排里面,明显还少了个牙齿。齿痕看起来是种淤青,并没有破皮的迹象。
                    “我不知道,"给我写信的人说,“是什么让我觉得此事跟那枚戒指有关,但我由此对那东西有了厌恶之情,就有几个月都没有再戴它。直到有一天,有客人来访,我就又戴了它。”长话短说,同样的怪事又发生了,而那位女士一劳永逸解决问题的办法是把她的戒指扔进了厨房火炉。
                    这件怪事 我相信确实发生过,而且认为它并非像它所表现的那样是超自然事件。根据某些学科的研究,强大的精神暗示会实实在在地作用于身体,这被认为是可能的。这样一来,手臂上的咬痕,当然就有可能是非常真实感的噩梦带来的强烈的被咬的暗示造成的。这样的案例在医学编年史上可以找到很多佐证。第二次发生的怪事,当然,也就很可能是第一次事件留下的潜意识暗示的结果。不管怎么说,无论是从精神学方面还是生理学方面来看,这都是很有意思的一个小题目。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9-01-22 18:40
                    回复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9-01-22 18:41
                      回复
                        在福尔摩斯先生收到的众多难题中,自然少不了寻宝游戏。有一桩真实的案例,附着一个图表过来,就是复制在上面的这个。跟它有关的物事,便是一七八二年在南非海岸附近失事的一艘大商船(历史上定期行驶于英国与印度群岛之间的商务船)。假使再年轻几岁,我肯定很乐意亲自去那儿看看,认真调查一下此事。
                        那是一艘满载珍宝的大商船 。我相信古老的德里王朝王冠就在其中。据猜测,幸存者将这些宝藏埋藏在海岸的某处,而这张图表就是藏宝地点示意图。那个年代,每艘大商船都有自己的旗语代码,所以左边那三个记号大抵被认为是一种三臂旗语。有关这些旗语含义的记载,没准你现在还能在印度相关部门的旧档案里找到。右上的圆圈给出的是罗盘方向。那个更大些的半圆形弧线应该勾勒了某个暗礁或者大岩石的边缘。写在弧线上面的数字暗示了如何到达藏宝地点。没准它说的就是距离弧线上四的位置一百八十六英尺的地方。失事地点是在那个国家人烟罕至之所,但迟早会有人去那里解开这个谜底,否则我倒是要感到惊讶了——事实上,就在现在(九二三年),有一个小组正在那里努力寻宝呢。
                        东拉西扯,尽扯了些跑题的细枝末节,在这里敬请读者原谅,而我也得回去做我的正经事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9楼2019-01-22 18:42
                        回复
                          END


                          来自Android客户端20楼2019-01-22 18:4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