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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人】蜂蜜与死亡奇案 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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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弗兰尔摩斯 的邀请,放出文字版以便观看。
译文以微博@ 奥德赛公会官网 的电子版为基础,参照@ 玛丽弗兰尔摩斯 的图片版稍加修改。如有词不达意处,请在评论里为我指出。
作者(尼尔盖曼)的话
少年时期我邂逅了福尔摩斯的系列故事,从此就爱上了它们。而后便再也忘不了福尔摩斯,和那个将他的侦探工作编篡成册的、令人尊敬的华生医生;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哥哥,当然还有阿瑟・柯南・道尔,这位幕后的灵魂人物。
我爱这种唯理性主义,一个聪明又善于观察的人物凭借手里的一点点线索,搭建出一个完整的世界——我爱这种创意。我喜欢通过每一个故事来渐渐了解这些人。
福尔摩斯让事物富有了色彩。当我开始养蜜蜂时,我察觉到自己是在步福尔摩斯的后尘。但我却很纳闷,福尔摩斯为什么要去养蜜蜂。毕竟,要想找一个能填补空虚退休生活的忙忙碌碌的活儿,养蜂并不是首选。而且歇洛克・福尔摩斯手头要是没个案子,他就永远快乐不起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会要了他的命的。
2002年我第一次出席贝克街小分队(Baker Street Irregulars)[1]的会议时认识了莱斯・克林格(Leslie S. Klinger)。我非常喜欢他。(我喜欢与会的所有人:这群被推选出来的、已成年的男男女女此时不再是杰出的法学家,记者,外科医生和花花公子,他们都相信有某个地方永远是1889年的贝克街211b,哈德森夫人马上就会端来茶点并带上来一位显贵的主顾。)
这篇故事是写给莱斯和劳瑞・金(Laurie R. King)的,为了他们的选集《歇字研究》(A Study in Sherlock)。灵感来源于一坛雪白的蜂蜜,那是我从中国的大山深处得到的。
我用了一周时间在旅馆房间里写出了这个故事,与此同时,我的妻子和我最小的女儿,还有妻子的朋友们却在海边玩耍。
《蜂蜜与死亡奇案》得到了安东尼奖、埃德加・爱伦・坡奖以及英国犯罪作家协会的银匕首奖的提名。虽然最后一无所获,但这丝毫没有影响我的快乐:我以前从没有被侦探小说的奖项提名过,恐怕以后也不会再有了。
[1] 贝克街小分队是福尔摩斯系列故事中的虚构角色,是一群为福尔摩斯收集情报的街头流浪儿。1934年,美国人克里斯托弗・莫利在纽约成立了福尔摩斯爱好者的团体,并借用了“贝克街小分队”这个名称。贝克街小分队的历届成员中不乏著名学者和文学名人,后文提到的莱斯・克林格(Les Klinger)和劳瑞・金(Laurie King)都是它的成员,尼尔・盖曼本人也是。


IP属地:辽宁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9-03-28 14:11回复
    蜂蜜与死亡奇案
    The Case of Death and Honey
    尼尔・盖曼 著 / GeorgeTIF 译


    IP属地:辽宁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19-03-28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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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当年那个白鬼子老头,那个背着好大一个背包的鬼佬究竟出了什么事,一直是那片地方的一个不解之谜。有些人猜他是被杀掉了,而且后来,他们还跑到半山腰那间老高的小屋里,把里面的地面挖了个遍,想找出点宝贝什么的。但除了烧黑的火盆和里面的灰烬,终究一无所获。
      当然了,这事发生在老高本人消失以后,他儿子从漓江回来、接管他山上的蜂巢之前。


      IP属地:辽宁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19-03-28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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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问题所在,福尔摩斯在1899年写道:倦怠,无趣。毋宁说,一切都变得太容易了。如果说破案的乐趣正在于它的挑战性,在于你破不了案的可能性,罪案才因此有了抓住你兴趣的地方。但如果每桩案件都能破,而且还解决的那么容易,那解决它们还有什么意义呢。
        瞧,这个人被谋杀了。那么,谋杀他的必有其人。他之所以被谋杀无外乎:他碍了某人的事,或他拥有某人想要的东西,或他惹恼了某人。这其中有什么挑战性可言?
        我会在日报里读到那些把警察难住了的罪案的描述,往往是还没看到最后,只凭一些不涉及细节的框架,就发现我把它们已经给破了,破解案件实在是太容易了。事情结束了,但我为什么要打电话给那些警察,告诉他们那些谜题的答案呢?一次又一次地,我把案子留给了警察。随它去吧,它对我来说已经毫无挑战可言。
        唯有在面对挑战时,我才是活着的。


        IP属地:辽宁来自iPhone客户端4楼2019-03-28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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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座雾气弥漫的山岗非常高,有时人们会把它称作山脉。山上的蜜蜂在夏日苍白的日光里嗡嗡飞舞着,忙碌于山坡上一朵又一朵盛着开的花朵。老高毫无兴致地倾听着它们。老高的侄子住在山谷那头的那个村子里,拥有更多的蜂箱,即使在这个初夏时分,他的每个蜂箱里也已经盛满了蜂蜜。而且,那些蜂蜜都像羊脂玉一般洁白。老高并不相信那些白蜜会比自家蜜蜂出产的黄色或浅褐色蜂蜜味道更好,尽管他的蜂蜜产量很有限,而他侄子的白蜜总能卖到好价钱,往往是老高最好蜂蜜的两倍。
          在他侄子的那片山坡上,蜜蜂们都是些兢兢业业、勤劳肯干的金褐条纹的劳动者,忙于把不计其数的花粉和花蜜往蜂房里搬。老高的蜜蜂则又黑又亮,像一颗颗坏脾气的子弹头,它们只生产足够自己过冬的蜂蜜,仅仅会多出一点点,只够老高去本村里挨家挨户地兜售,一次也就一小块蜜脾的量。有子脾可卖的时候,他还能再多挣点,子脾是那种里面有蜜蜂幼虫、富含蛋白质、口感很甜的珍馐。但这种情况很少有,因为他的蜜蜂不管做什么事都又生气又提不起劲儿,干活也能免则免,包括繁殖出更多的蜜蜂。而且老高心里也明白,他每卖掉一块子脾,就会失去一群为他生产蜂蜜的蜜蜂,若他卖了它们,后半年可卖的就更少了。
          老高和他的蜜蜂一样阴沉易怒。他曾经有过一个老婆,却由于难产死了。那个害死她的儿子多活了一周,接着也死了。老高死后恐怕没人会为他举行葬礼了,逢年过节也没人为他清理坟头或祭献供品了。他或许会死的无声无息,无人牵挂,就像他那些不起眼的蜜蜂一样。
          那年暮春刚雪融路开的时候,那个陌生的白人老头就到山上来了,背上还绑着一个硕大的棕色背包。老高之前就听说过他。
          他的侄子说,来了一个在调查蜜蜂的鬼佬。
          老高没有吭声。他刚从侄子手里买了一桶次等的蜂脾,都是些被损坏了的,或者已经割过蜜的,就快要变质的蜜脾。他把它们便宜买回来喂自己的蜜蜂,当然,如果他把这些拿到村子里去卖,想必也没人知道内情。两人在他侄子山坡上的小屋里喝着茶。每年晚春,从第一道蜂蜜流出开始,一直到第一次霜降,老高的侄子都会离开村里的家,来到山坡上的这间小屋里住下,和他的那些蜜蜂们同住同睡,为的是吓跑偷蜜贼。侄媳妇和孩子们则会替他带着蜜脾和一瓶瓶雪白的蜂蜜到山下去卖。
          老高不怕偷蜜贼。他蜂房里的那些又黑又亮的蜜蜂们可不会轻饶任何一个打扰它们的人。除了该收蜂蜜的时候,他总是住在村子里。
          “我会打发他去找你,”老高的侄子说,“回答他一些问题,给他看看你的蜜蜂,他就会给你钱。”
          “他会说我们的话?”
          “有挺重的广东口音。他说他是从海员那里学来的,那些海员大多都是广东人。但他学的挺快,虽然他年纪已经挺大了。”
          老高哼了几声,他对水手没什么兴趣。快到晌午了,在这大热天里,他还要穿过山谷,赶四个小时的路才能回村里去。他喝光了杯里的茶。老高侄子喝的茶要比他所能买的起的茶都好得多。
          到了蜂箱那里的时候天还没暗,他把大部分割过蜜的蜜脾放进他最薄弱的蜂箱里。他共有十一个蜂箱,而他的侄子有一百多个。老高往里放蜜脾的时候手背和脖颈被上被叮了两下。这辈子他被蜜蜂叮了不下千回了,他说不上来具体有多少次。被别的蜜蜂叮了他很少在意,但他自己的黑蜜蜂叮人总是很疼,就算消肿了、不红了,叮过的地方仍然很疼。
          第二天村里有个小孩来到老高的屋前,告诉他有个人——也就是那个高个子的外国人——正在找他。老高只是哼了两声。他跟着那个男孩穿过村子,像往常一样不紧不慢,而那个孩子已经在前面跑得无影无踪了。
          老高看到那个外国人时,他正坐在张寡妇的屋檐下喝茶。老高在五十年前就和张寡妇的妈认识了,她曾是他老婆的朋友,如今他老婆已经去世很久了。他相信,认识他老婆的人都已经死光了。张寡妇给老高端来了茶,给他引见了那个鬼佬老头,那人已经取下了背包,正坐在一张小桌旁。
          他们各自呷了一口茶。鬼佬说话了,“我想看看你的蜜蜂。”


          IP属地:辽宁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19-03-28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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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来人的口音还不算太难懂,尽管他会说的词很有限,他好像操着本地方言,或者是类似本地方言的东西。他学东西是挺快的。老高清了清嗓子,朝着街上的尘土中吐了一口痰,一句话都没说。他不想带这个外来人上山,他也不想打扰他的蜜蜂。在老高的经验中,越是少打扰他的蜜蜂,它们的表现就越好。况且万一这鬼佬被蜜蜂叮了,该怎么办?
            这个外来人满头银发,已有些稀疏了;他高高的鼻子带着勾,老高是第一次见鬼佬的鼻子,心里不由会想到老鹰的喙;他的脸上满是深深的皱纹,皮肤晒得和老高一样黑。老高不敢确定他能像看懂别人脸上的表情一样,看懂这鬼佬的表情,但他觉得这人似乎特别严肃,或者是不快乐。
            “为什么?”
            “我研究蜜蜂。你的兄弟告诉我你有大个儿的黑蜜蜂。不一般的蜜蜂。”
            老高耸耸肩。他没给这人纠正他和侄子的辈分。
            外来人问老高是否吃过饭了,老高回答还没吃,外来人便让张寡妇拿点汤和米饭出来,或者不管厨房有什么好东西都拿出来,张寡妇端出一锅木耳炖汤、一些蔬菜,还有一条小小的、透明的河鱼,个头就和蝌蚪差不多大。俩人闷头吃着。吃完以后,外来人说,“如果你能让我看一下你的蜜蜂,我会付你足够的钱。”
            老高什么都没说,外来人给了张寡妇不少钱,然后背上他的背包。他等待着,老高开始走的时候,外来人就跟着他。他背着包好像一点都不吃力。对一个老人来说他挺强壮的,老高心里嘀咕,是不是鬼佬们都挺强壮的。
            “你从哪里来?”
            “英国,”外来人说。
            老高记得父亲跟他说过曾经和英国打仗的事,是因为贸易和鸦片,不过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他们爬上山坡,或许得称作陡坡。这里太陡峭了,而且因为石头太多不能耕种。老高加快了步伐,想测一下外来人的速度,外来人扛着他的行李跟上了他。
            然而,外来人在路上还是停留了几次。他停下来是为了观察花——这些小白花初春的时候在山谷里到处绽放,但在山坡上得到晚春才有。一朵花上停了一只蜜蜂,外来人跪下来观察着它。他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大号的放大镜,透过它仔细研究那只蜜蜂,同时用难以辨认的文字在一个小本上做着笔记。
            老高以前从未见过放大镜,他凑上前去也观察那只蜜蜂,这只蜜蜂特别黑,特别强壮,与别处山谷里的那些蜜蜂完全不同。
            “这是你的蜜蜂?”
            “是的,”老高回答。“或者和我的差不多。”
            “那我们就让她自己找回家的路吧。”外来人说,他把他的放大镜又放了回去,没打搅那只蜜蜂。


            IP属地:辽宁来自iPhone客户端7楼2019-03-28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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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萨克塞斯,东溪谷,克拉夫特
              1922年8月11日
              亲爱的华生,
              我认真考虑了我们今天下午的谈话,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之后,我准备修改一下之前的观点。
              我同意你出版你记录的1903年的那些案子,特别是我退休前的最后一案,只是要答应下面这些条件。
              除了你通常对案件的发生地点,涉及的到的人名所做的掩饰以外,我建议你把我们在那件案子里遭遇到的如下情节也做一下替换(我说的是普莱斯伯利教授家花园的那件案子[2]。这里我就不再多提了)就是由某个神秘的外国人寄过来的猴子的腺体,或来自猿或狐猴睾丸中的提取液。或许猴子提取液会让普莱斯伯利教授的行为像一只猿猴——他可能会变成某种“爬行人”,——也或许让他能顺着墙壁爬到楼顶或爬到大树上去。或许他还会长出一条尾巴,但这即使对你来说也未免太戏剧性了,华生,尽管没有你往你的历史和我工作生活中那些无聊事件中添加的花里胡哨的东西更富戏剧性。
              此外,在你故事的最后,还要加上下面一段话,由我亲自来写,请确保在文末有类似的话。借此我要强烈抨击活得太久,以及那些愚蠢的人们为了延长他们愚蠢的生命去做一些愚蠢事情的愚蠢冲动。
              对人类来说这是极其危险的。如果一个人可以长生不老,如果青春唾手可得,肉体、肉欲以及世故也就都延续了它们那毫无意义的存在。追求精神价值的人不愿违背更高的召唤,从而让最不该存活的人存活下来。我们这可怜的世界将变成多么不堪的一坛污水?
              我想,想这样的几行字,应该能让我的心情安定下来。
              (此处的意思是,如果华生可以拿他编好的几句话为他欺瞒世人,福就能安心了。)
              在你出版发行之前,劳驾让我看看最后一稿。
              我还活着,老朋友,你最忠实的仆人
              歇洛克・福尔摩斯
              [2] 此处所指的案子出自收录在《新探案》中的短篇《爬行人》。


              IP属地:辽宁来自iPhone客户端9楼2019-03-28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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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高还是不由自主地被打动了。他这一辈子都在和蜜蜂打交道。然而看着外来人熟练地抖动手腕,摇晃着蜂脾上的蜜蜂,手法非常干净利索,蜜蜂们好像并不生气,只是有点惊奇地飞回或爬回自己的蜂箱里去,这可真了不起。然后外来人将装满蜂脾的箱子堆放在那些较弱的蜂箱上,所以老高仍然可以从租给外来人的蜜蜂那里得到蜂蜜。
                所以,这等于老高多了一个房客。
                老高给了张寡妇的孙女几个铜板,让她每礼拜给外来人送三次吃的——大部分的时候是米饭和蔬菜,加上一个盛满汤的土陶罐子,最起码她每次出发的时候,汤还是滚烫的。
                每隔十天,老高也会亲自来山上一趟。他本来是为了查看蜜蜂,但很快就发现在外来人的照看下,他那十一群蜜蜂从来没有如此繁荣过。准确地说,现在已经有十二群蜜蜂了,外来人沿着山坡散步的时候遇到一群黑蜜蜂,他便把它们收了回来。
                下次上山的时候,老高带了一些木头上来,他和外来人一起工作了几个下午,彼此都没说话,他们为那群新添的蜜蜂做了一个蜂箱,里面放满了巢框。
                一天晚上外来人告诉老高,他们制作的活框蜂箱是由一个美国人发明的,也就七十来年的事情。在老高看来这简直是胡说八道,他做蜂箱是从他父亲那里传下来的,他俩一起走过的山谷的时候,老高更加确定,是从他的爷爷那里,以及爷爷的爷爷那里传下来的,但他一句话也没有说。
                有外来人的陪伴老高挺高兴的。他们一起做蜂箱的时候,老高真希望这位外来人是个年轻人。这样他们共处的时间就会更长,老高死后,他的蜜蜂也会有个托付。但他俩都是老头了,两个满头白发一脸沧桑,一起钉箱子的老头,都可能活不出十个年头。
                外来人把那个他宣称为自己的蜂箱搬离了其他蜂群,老高注意到他还在蜂箱的旁边开垦了一小片整洁的园子。他用一个网子把园子盖了起来,但给那箱蜜蜂留了一个“后门”,这样就只有来自他租的那个蜂箱里的蜜蜂可以采到园子里的花。老高还发现,在网子下面有几个好像是盛着某种糖浆的碟子,一碟鲜红,一碟绿色,一碟蓝得吓人,一碟黄色。他说起过这些碟子,但外来人只是微笑着点头。
                蜜蜂们在这些铁皮碟子的四周聚集着、簇拥着,伸出它们的口器吮吸着糖浆,吃到饱得不能再饱的时候,它们会回到蜂房里去。
                外来人画了一些老高蜜蜂的素描。他把这些画拿给老高看,竭力给老高解释他的蜜蜂与其他蜜蜂不一样的地方,还说到几百万年以前的、保存在石头里的古老蜜蜂,但外来人的汉语实在太差劲了,而且说实话,老高一点兴趣都没有。他活着的时候,这些是他的蜜蜂,等到他死后,这些就都是山上的野蜂了。他带过其他蜜蜂上来,但全都生病死了,或者被那些黑蜜蜂在抢劫的时候杀死了,黑蜜蜂会抢走它们的蜂蜜,使它们全都饿死。
                最后的几次拜访是在夏末。老高从山上下来。此后他再也没见过那个外来人。


                IP属地:辽宁来自iPhone客户端12楼2019-03-28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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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里流传有个鬼佬穿过村子往东走了,但告诉老高的那人相信,这个鬼佬与住在老高窝棚里的肯定不是同一个人。这一个又年轻又得意,而且满头黑发。他不是今年春天走家串户的那个老头,虽然有人告诉老高,俩人的包挺像。
                  老高走到山上去调查,虽然还没到那,他就怀疑他什么也找不到。
                  外来人走了,他的包也不见了。
                  然而,还是留下很多烧过的痕迹。很明显。是烧过的纸张——老高凭剩下的边角认了出来,那是外来人为他的蜜蜂画的画,但其余部分都被烧成了灰,或碳化得难以辨认,就算老高懂鬼佬的文字也认不出来写的是什么。被烧的不光是纸张;外来人租过的蜂箱大部分也被烧成一堆灰;还有被烧黑的、扭曲变形的铁片,应该是曾经盛彩色糖浆的碟子。
                  那些色彩是被添加到糖浆里去的,有一次外来人告诉老高,这样就能把它们分辨开了,然而这些糖浆是做什么的,老高从没打听出来。
                  他像一个侦探一样检查着棚屋,搜寻每一个关于外来人习性和去向的线索。陶瓷枕头上有留给他的四枚银元——两枚袁大头,两枚鹰洋——他把钱收了起来。
                  在窝棚的后面他找到一堆过滤过的原浆,一些晚归的蜜蜂还在上面趴着,在依然黏答答的蜂蜡表面上品尝着那不知道是什么的甜味。
                  老高使劲想了好久,随后把那些原浆收集了起来,他把它们用布胡乱包好,扔进一个罐子里,然后往罐子里灌满水。他把罐子放到火盆上烧热,但没有把水烧开。不久蜂蜡开始漂上水面,死蜂、尘土、花粉和蜂胶则被布挡在里面。
                  他等着它冷却下来。
                  然后他走到外面,抬头看着月亮。就快要月圆了。
                  他不清楚村里有多少人知道,他的儿子在刚出生不久就死了。他想起他的老婆,但她的长相已经很模糊了,他连她的一幅画像或一张照片都没有。他在想,除了在这片高高的山坡上照看这群黑子弹一样的蜜蜂,在尘世间他也没什么其他什么事好做了。而除了他也不会有人能懂得这些蜜蜂的脾性。
                  水已经晾凉了。他捞出水中已经凝固了的蜂蜡,把它们放到床板上继续晾着。然后他取出罐子里那块包着尘土和杂质的布。接下来,因为在他自己看来,他也是一名侦探,而当你把一切不可能的结论都排除之后,那剩下的,不管多么离奇,必然是真相。他喝了罐子里的蜜水。尽管原浆里大部分的蜂蜜已经被提纯过滤走了,但毕竟还有很多剩下。那水尝起来还有蜂蜜味儿,但不是老高以前吃过的蜂蜜的味道。它尝着有股烟熏味儿,金属味儿,奇怪的花香味儿,还有一种古怪的香水味儿。老高琢磨,这滋味有点像做/爱。
                  他喝光了蜜水,然后头枕着陶瓷枕头睡着了。
                  醒来后,他在想,他得想好怎么对付他的侄子,如果老高失踪了,他的侄子肯定会想着继承他山坡上那十二箱蜜蜂。
                  他或许可以是一个私生子,一个到了一定时候该回来的年轻人。或许就是一个儿子。小高。如今还有谁会记得呢?不会有问题。
                  他可以先去城里,然后再回来,他可以在山坡上养那些黑蜜蜂,如果情况允许的话,可以一直一直养下去。


                  IP属地:辽宁来自iPhone客户端15楼2019-03-28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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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本书版权系原作者Neil Gaiman所有;译者为英文翻译爱好者,本书仅供英语翻译研究、内部交流之用,严禁用于任何谋取商业利益的行为;对于传播本书中文章所引起的任何法律问题,译者及电子书制作者概不负责。


                    IP属地:辽宁来自iPhone客户端16楼2019-03-28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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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召唤而来[爱心]赞美大佬!文字版看起来就方便很多!
                      盖曼的这两篇高甜了超爱的


                      IP属地:美国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9-03-28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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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和谐的是j和b


                        IP属地:美国来自Android客户端20楼2019-03-28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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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因为发了链接惨遭百度封号的lz发一下TXT的网盘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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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美国来自Android客户端21楼2019-03-28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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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文字版看着舒服多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22楼2019-03-29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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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感谢搬运!


                              IP属地:辽宁23楼2019-04-08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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