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保持设置规划基本稳定。设置规划调整坚持“特色学校不变为综合学校,专科高职学校不升为普通本科学校,职教体系学校不转为普教体系学校”的基本要求,以优化存量为主,从严控制增量。对于新增纳入设置规划的,重点考虑达到设置标准、条件基本成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校。对于“十三五”暂不具备审批条件的要调出设置规划,待条件成熟时优先纳入“十四五”高校设置规划。
二是将独立学院转设摆在首要位置。各相关高校、社会组织要逐一梳理、系统分析独立学院的办学实际情况,坚持分类施策,制定独立学院转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积极推动独立学院能转快转、能转尽转。优先支持条件基本成熟的独立学院转设纳入设置规划调整,成熟一所、转设一所。
三是稳步实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秉承平稳推进、有序开展的试点思路,不再增加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试点。
四是严格规范校名使用。继续坚持农林、师范类院校“不脱帽”,体育、艺术类院校不更名大学的政策要求。坚持“不使用所在城市以外地域命名,非省政府举办的学校不以省域命名,已使用所在城市命名的学校不变更为省域命名”的基本原则,避免引发社会认知混淆、校名争议或侵权。原则上不新增同层次更名的事项。
五是从严控制异地办学。各地、各高校要统筹优化现有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本着平稳有序的原则对高校异地办学逐步规范。纳入中期调整后的设置规划的高等学校,不存在跨地市异地办学的问题。
六是坚持推动协调发展。着眼于推动区域间高等教育协调发展,重点解决高等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对于粤东西北地区的高校设置调整事项,同等条件下给予适当倾斜支持;对于服务国家战略的高校设置调整事项,给予特殊考虑。
二是将独立学院转设摆在首要位置。各相关高校、社会组织要逐一梳理、系统分析独立学院的办学实际情况,坚持分类施策,制定独立学院转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积极推动独立学院能转快转、能转尽转。优先支持条件基本成熟的独立学院转设纳入设置规划调整,成熟一所、转设一所。
三是稳步实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秉承平稳推进、有序开展的试点思路,不再增加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试点。
四是严格规范校名使用。继续坚持农林、师范类院校“不脱帽”,体育、艺术类院校不更名大学的政策要求。坚持“不使用所在城市以外地域命名,非省政府举办的学校不以省域命名,已使用所在城市命名的学校不变更为省域命名”的基本原则,避免引发社会认知混淆、校名争议或侵权。原则上不新增同层次更名的事项。
五是从严控制异地办学。各地、各高校要统筹优化现有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本着平稳有序的原则对高校异地办学逐步规范。纳入中期调整后的设置规划的高等学校,不存在跨地市异地办学的问题。
六是坚持推动协调发展。着眼于推动区域间高等教育协调发展,重点解决高等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对于粤东西北地区的高校设置调整事项,同等条件下给予适当倾斜支持;对于服务国家战略的高校设置调整事项,给予特殊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