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尔托莉雅,明明一个比我小了整整十岁的女孩,但是不得不说,无论是胆量还是缜密,我都甘拜下风。
野猪,在不列颠,这是一种极其凶猛的野兽,它们力大无穷,而灵活性又是凡人莫及。这一次,阿尔托莉雅想要猎杀的野猪又是连猎户都打败了的猛兽,换做是我,我都轻易不敢接受这种挑战。
然而我只是不敢主动应战。如果说邀请或者挑战都已经落到了我头上,那么,被动地迎战,我没有理由推辞。更何况,这次以猎杀野猪挑战我的是这个真的什么都敢干的小女孩,我若不与她一同前往,一旦她出半点差错,那么回去之后,我的面子也就不用要了。
权当舍命陪君子。再加上面对这种猛兽,虽然作为领袖,理智告诉我我应该感觉到畏惧,但我终究流淌着战士的血液。面对强敌,除了畏惧,我更多的却是热血沸腾!
兄妹俩在夜里就躲开侍卫与门卫,悄悄溜出了神庙去。我备上了弓矢、短矛与一把战剑,而阿尔托莉雅除了剑,还带上了一包行李:满满的熏肉。
这孩子,是吃肉上瘾了吗?
然而,并非如此。
“野猪最后两次被发现,应该是西南方向的村子,以及正南的瞭望塔。塔附近有一片树林,如果可以的话,我想把那野兽引到林子去。”她拍了拍她的行李,作为诱饵的、满满一包熏肉。
我们俩到了林子里,“挖个土坑!”她指挥我,而自己则从身后又解下几根削尖了的木桩。不用说,这肯定是从村口猎户那里顺来的。
“猎野猪的事能叫顺吗?叫‘征用’!”
干过七年杂役的我挖坑挖得飞快,用同样是这丫头“征用”来的木锹,一个大号的土坑仅用了一个晚上就挖好了。望一眼天,清晨,天色仍是深蓝,启明星尚未回到地平线,大约是四、五点钟的样子。
“很好,那,接下来就看我的啦!”她兴奋地一笑。
作为一个在苏格兰生活过的人,我看得出来,这孩子是专业的。
她正小心翼翼地把木桩一根根钉进坑里,接着把熏肉尽可能分散地丢入坑中,最后再用松草枝加以掩盖,遮住下面致命的陷阱。
这孩子的手很巧,甚至比我还巧。
毕竟在苏格兰,即使需要打猎,也大多是猎兔、猎鹿,弓箭与快马才是最好、最快捷的办法。
“我经常悄悄溜出王国,去市镇里玩。卡美洛城外就有个猎户大叔,这手艺都是他教给我的。”她看着自己的作品,微微一笑。
不知为何,这孩子的笑,一瞬间竟让我有些失神。
我用力甩了甩头,驱走想要抱住她的冲动:“不过,野猪能被吸引过来吗?”
“现在是二月,冬季刚过,那猪大概已经被饿了一阵子,所以才出山搜食的。用肉钓野猪,那就和在五年前用圣地钓父亲是一个效果的。”她说。
卡美洛的王城,尚未睡醒的亚瑟王突然打了个喷嚏,然后并不翻身,偏了一下头,又躺回了摩根勒菲的怀里。
用圣地钓亚瑟,前提是亚瑟知道圣地的具体位置。像现在,野猪真的能徘徊到这里吗?
“相信野猪的鼻子。这不,瞧那边!”
远处,我看到一个肥硕的动物急匆匆一路跑来。阿尔托莉雅连忙把我拉到预先设计好的隐蔽地点,自己则藏在另一个点,只等野猪上钩!
但是我没能看到**丛所阻碍的对面,阿尔托莉雅皱了皱眉头。
这野猪的体型真的有点大过头了。如非知晓它的真实身份,你把他涂黄了,说是老虎,大概也有人信。
它警惕地跑到预设的陷阱附近,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周围,观察许久,也没发现什么异常。于是,它拱起鼻子,一点点摸索着,走向陷阱。
然后,它落入了陷阱。
然后,它跳出了陷阱。
这头野猪的体型终究还是太大了,大到木桩根本难以对它产生什么致命的杀伤,只是划伤了它的肚皮。这反而让这野兽变得更加狂暴!
玩大了,玩脱了。阿尔托莉雅暗想。
这样的心理波动,不可避免地引发了身体的颤动。而野猪,在大自然中横行的野兽,自然不可能放过这种破绽。它转过身去,喘了两口粗气,拱起獠牙,直冲向阿尔托莉雅!
阿尔托莉雅反应也是够快,一把抱住一旁的树干,三下两下便爬到了树顶,暂避锋芒。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锋芒都可以这样躲避。
野猪,陷入狂怒的野猪,急需要发泄。而阿尔托莉雅成了它此刻最需要的,也是唯一可选的发泄目标。野猪已经疯了,它用它的獠牙,一下又一下,拼了命地向树撞去!
野猪是撞不到树的。如果树够粗。不幸的是,阿尔托莉雅的树并不足够抵御野猪的冲撞。那颗瘦弱的小树,渐渐开始摇晃,越来越严重。
阿尔托莉雅的脸色煞白。
而一样脸色煞白的,还有我。
阿尔托莉雅!我很想大喊一声,然而那种高喊并没有任何作用,唯一的后果就是我的暴露,接下来,我要以我的弓、矛与剑去对抗那头野猪,并且极有可能死在野猪的獠牙之下。
“小莫,给我记住,如果你想保护什么,你想拥有什么,那就去抢吧!哪怕手段再肮脏,只要,只要你认为获得的要比失去的更重要,那就别在乎。因为,这世界只配强者生存!”我想起了义父,强盗国王临终前对我说的那句话。
“这世界,只配强者生存。哪怕手段再肮脏……”我用极低极低的声音告诉自己。那声音低到我甚至怀疑它是否仅存在与我的内心自白。
哪怕手段再肮脏,我也想生存下去。
因为生命是重要的,为了生命,我可以舍弃一切。
舍弃一切……吗?
“救……救救我……”
……
救救我。
我突然想起了,在苏格兰的雪地里,我的记忆消失前的最后一句话。
救救我。
很无助,很想得到别人的帮助,因为在不能得到父母的认可后,我唯一的依靠,我的义父,也离我而去。
救救我。
即使是绝望,即使是即将昏迷,即使是已然准备放弃,生物求生的本能,依旧让我本能地呼救。
救救我……
……
那时的我,被不知名的农民救了,然后,被那位宫廷祭司收养。
而现在的我,似乎也站到了当时的农民与祭司的位置上。
或者说,更严苛的位置上。
因为,不救,她死,我活;救,最大的可能是,我死,她,也逃不掉。
我应该放弃她。
没错,我应该放弃她。因为这次计划本就是她提出的,所以,责任也应该由她自己承担……
……
“不知名的骑士,感谢您的相助。作为回报,我可以答应您任何一个我力所能及的要求。”
……
“不要嘛!哥哥的胡子多可爱嘛,剪了多丑啊!”
……
“……父亲……别走……”
……
“哥,要不要陪妹妹疯一把?”
……
我,在想什么?
我,在做什么?
为什么我的手不受控制地把箭搭在了弓弦上?
中!然后,毫无伤害,只是让那野猪回过头来,怒目,然后,冲锋。
我拿起长矛,迎上野猪。
……
“我要拿你的头盖骨当碗使”
那一刻,我真的好像回到了那一天,我遭到海寇打劫的那一天。
野兽的杀气,比起海寇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以为,我已经熟悉了杀气,熟悉到能够在刀光剑影中一马当先攻入城墙,我以为这就够了。
这一刻,我真的感受到了死亡的恐惧。
……
“你不是……但是……嗯……”
“你不是……但是……嗯……”
“你不是父亲,但是……嗯……”
“你不是父亲,但是,我想依靠你。”
……
是啊,我明白了。
只要你认为获得的要比失去的更重要,那就别在乎。
更重要的是我所想保护的人。哪怕失去的是我自己的生命。如果我死了,那只能说明,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我太过弱小。
但是我不弱小。我是魔女之子,我是骑士王亚瑟·潘德拉贡之子,我是不列颠红龙,我是不列颠战士的顶点!
阿尔托莉雅,别怕,即使亚瑟背叛了我们,我也会保护你。所以,躲到我背后就好,而我,也愿意把我的背后托付给你。
我相信你,所以,也请你相信我。
那么,想要把我们分开的家伙,去死吧——
……
我瘫坐在地上,短矛已经断开,带着矛头的一截插在那野猪的眉心地带。毫无疑问,它死得彻底。
头晕目眩,冷汗从全身的每一个毛孔散发,我完全不知道我的面前是一副怎样的景象。我只知道,一个女孩,在抱着我哭。
“哭什么……我还活得好好的。”我抚摸着她的后脑,微笑道。
“你……为什么出来!你明明可以躲下去的啊!你,你,你为什么要出来救我……”
“因为,我爱你啊……”
“……”
“真的……好像爱上你了。”
“……那……那,那你愿意……娶我吗……”
“等到你十六岁那年,就来当我的新娘,好吗?”
“嗯。”
……
有的时候,命运的变幻就是这样反复无常。时而,它将你扔如冰谷,时而,他将你丢近沙漠。
但是,冰谷的对岸,便是温泉;沙漠之中,也往往有着,桃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