稚嫩的魔法师吧 关注:19,096贴子:145,081

回复:CK2剧情向战报:不列颠的红龙

取消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亚瑟王,亚瑟·潘德拉贡。
不列颠的共主,帝国的奠基者,精灵与众神所眷顾之人,我的父亲。
人们说他金发碧眼,说他所到之处都会有神灵的光芒降下。
是的。即使有所夸张,但他的一生的确被光荣所包围。
我与他不同。
我所追求的,只有最大化的……利益。
没错。
若光荣可以为我带来利益,我则身披五彩祥云。
若耻辱可以为我带来利益,我则化身贪婪之魔。
我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潘德拉贡。
我,莫德雷德·潘德拉贡,与亚瑟王站在同一起点,而终点却高于亚瑟王的不列颠霸主。
红龙的传承者,不列颠尼亚的统一者,帝国的塑造者,以及,阴谋家……


IP属地:辽宁47楼2019-08-22 17:07
回复

    我的起点与亚瑟王一样,潘德拉贡家族的私生子。
    亚瑟王与摩根勒菲的姐弟之恋,在德鲁伊的教改以前,这是不被认同的畸形之恋。
    然而,即使是禁断,教条也终究没能挡住那对从来不懂何为畏惧的姐弟。其证据,便是我,莫德雷德,的诞生。
    莫德雷德,而不是莫德雷德·潘德拉贡。
    因为如果我的身份被曝光,那么,亚瑟王的统治将会彻底陷入混乱。
    我被母亲悄悄送走,送到了苏格兰,一个叫做法夫的小王国里。
    我恨亚瑟王。
    他没有做错什么,唯一的错,就是我的诞生。没有养育我的能力,却要让我出现在这世间,这个不负责任的王,从我有记忆开始,我便视他为仇敌。
    不过正如与我同为私生子的亚瑟王也有他的义父,康沃尔公爵,格洛维兹,我也同样有着替他关爱我的义父。
    法夫国王,洛特,人称“强盗”……
    ……
    “把剑抬高!那里护不住你的头!”钝斧砸下,被我的剑堪堪挡住。
    “你脚步乱了!”一记扫堂腿把我掀翻在地,钝斧又是一击,我双手把剑长矛似的架起,才没让斧头打碎我的额头。
    我连滚带爬闪开四、五步距离,借势爬起身来,迎面却又是一斧,“动作太慢!”
    我用剑打偏斧锋,低头躲过这一斧。然而,斧头转了一个圈,下一斧直奔我的腿砍来!我只好跳起躲避。
    这是,我的对手上前一步,左臂一下子把我挟起,“战斗中,永远别跳起来。在空中,毫无防御的你是没人给你机会重新站稳脚步的。”
    完败。
    “不过,小莫啊,你防开我倒数第二斧的那一招倒是挺亮眼的。那招,跟谁学的?”
    “我也不知道。就是当时急了,手就情不自禁地动了起来……”
    “嚯,到底是共主和魔女的孩子啊,就是不一般。走,陪老子喝两壶去!”
    我的义父,“强盗”洛特。
    我们两人是义父子的关系,但不是亲生父子,这就使我们之间没有血缘上下级的束缚,这个不拘小节的大叔时常把我作为把酒言欢的好友。
    当然,前提,他教我作战时不算。
    武艺指导过后,精疲力尽的我与活动筋骨完成的他,开一坛刚刚劫掠来的好酒,喝上两口,配上二两风干肉,酒辣,肉咸,别有一番快意。
    大口喝酒,肉,我倒真不敢大口吃——硬得能当匕首用的风干肉,我实在嚼不动。小口吃肉,大碗喝酒,不知怎么,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大叔啊,”我总是这么叫他,“明明你都已经不是酋长了,为什么还有成天出去抢劫啊?”
    “唔?抢劫,抢劫哪里不好吗?”
    “当然不好了啊!作为国王,这可是野蛮的耻辱啊!”
    “哈,什么野蛮不野蛮的。我是王,啥都我说了算!喝酒!”
    “……唉,好吧,接着喝,我看谁今天先倒!”
    “爽快!”


    IP属地:辽宁48楼2019-08-22 17:08
    回复
      广告
      立即查看

      即使不被亲生父母承认,也无所谓了。我有大叔,我有在法夫的朋友们,在这里作为一个战士,或者普通人,默默度过一生,也很完美了。
      我是这样想的。
      但是,我错了。
      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即使没有谁用一种全新的视角去阐释它,这也是真理,尤其是在苏格兰地区。
      我陷入了流亡之中。
      “阿瓦隆……妮妙……你还我大叔!”躲藏在河对岸密林中的我双手攥拳,连指甲陷入肉内,也浑然不知。
      烈火在法夫城中燃烧,手持双手巨斧的洛特国王早已被人群淹没。
      ……
      “小莫,你不是问我,为什么我要劫掠吗?”在掩护我逃离时,大叔浑厚的声音传入我的耳中。
      斧头砍翻了一个敌兵,“因为,法夫很穷!苏格兰冬天的雪中,如果你的粮食用尽,你只有死路一条!”
      双手巨斧在大叔的手中轻盈得像把短剑,上下飞舞,每一击,都溅起一片血花,泼洒在白雪之中。
      大斧砍断长矛,左手腾出,抓住矛杆一拉,把敌兵拉到身边,一斧送出,“法夫是穷地,无论再怎么勤劳播种,秋收时,都收不到足够的粮。我们,只能抢!”把人头拎在手里,往出一掷,拦住半空的箭矢。
      “野蛮就野蛮吧!我要的,是我的臣民,我想保护的一切生存下去!为了那,声望,名誉,算个屁!”
      他拦住了一支箭,却挡不住下一支。
      倒刺箭,刺入了他的肩。
      “那疯子负伤了!”“快,杀了他!”“国王值正在十枚金币啊!”……敌兵相互怂恿着,却谁也不敢上前。他们被杀怕了,就连弓手,都被他凌厉狂野的怒目震慑,不敢再放出一箭。
      他笑了笑,“小莫,给我记住,如果你想保护什么,你想拥有什么,那就去抢吧!哪怕手段再肮脏,只要,只要你认为获得的要比失去的更重要,那就别在乎。因为,这世界只配强者生存!”
      “我没有子嗣,你,是我唯一的孩子。现在,记住我的生存之道,然后给我跑,跑到天涯海角,跑到没人知道的地方,然后,用尽手段生存下去。”
      “给我跑!”
      我没有迟疑,转了身,拼命跑去。
      “抓住他!那孩子……哇!”那个拿着弓箭的敌兵被大叔投出的短斧一击斩杀。
      “此路不通,想抓那孩子,就从我的尸体上跨过去吧!”大叔又摸出短斧,遮面盔下,是一丝认命的神色,与欣慰的微笑。随即,目光再一次凛冽,“可恶的妮妙,十枚金币?我可是大名鼎鼎的强盗国王,洛特啊!”
      “杀——”
      ……
      大叔,死了。
      逃离了敌兵的追击,我呆呆地瘫在雪地里,不知所措。
      寒冷向我袭来,但是,它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现在所遭遇的一切。
      我该怎么办?
      没有了大叔的庇护,我该怎么办?
      第一次,感受到了在战乱之中,我一个孩子的弱小与无助。
      我无助地躺倒在雪地里,任由寒冷将我埋没。
      我已经……没有办法了。
      ……………………
      …………
      ……
      ……
      ……
      “喂,狗子,你看,那边雪地里是不是有个人影啊?”
      “哪来的人影?到处都兵荒马乱,逃都逃得……诶?好像还真有……”
      “……是个小孩?”
      “别管!摊上事咋办!”
      “可是咱们总不可能眼睁睁看着他死在雪地里边,或者被狼给盯上吧?”
      “那你说怎么办!”
      “……咱们把他带回去吧。实在不行,找个神庙,当孤儿送进去,也比这样强。”
      “行吧,你说是就是吧……”
      ……………………
      …………
      ……


      IP属地:辽宁49楼2019-08-22 17:09
      回复

        我再一次醒来时,出现在面前的,是一个老德鲁伊慈祥的笑脸。
        “孩子,你醒了啊……这里是诺森伯兰。有一对老夫妇说是在雪地里捡到了你,当时你都冻僵了。感谢精灵女王的祝福,你总算还是活过来了。”
        精灵女王?呵,她带给我的只有诅咒罢了。但是,在德鲁伊的面前如果真的这样说,我担心我会被丢回雪地。我只好无言地点了点头。
        后来,我知道了,那个老德鲁伊叫做安多弗,诺森伯兰的宫廷祭司。
        诺森伯兰,这是一个与法夫差不多的小王国。小国寡民,更兼开花不久,贵族成员时不时也乐于与平民亲近。正是这样,昏迷在雪地里的我才得以被直接送给安多弗,而不是某个乡间僧侣。
        我并非看不起乡间僧侣,而是乡间僧侣能给我带来的信息太少。我想知道阿瓦隆在苏格兰的一切,也想知道,在不列颠的南端,是否还生存着一个叫做“卡美洛”的小小王国。
        ……
        我以“莫埃利”的假名,作为杂役,在诺森伯兰,一待就是七年。
        作为我平日里为神庙工作卖力的奖励,我如愿以偿地得到了我所想要的情报。
        南端没有叫做卡美洛的小王国。
        只有一个叫做卡美洛的怪物王国。
        五大圣地夺其三,四年前又组织了凯尔特教的教改,俨然已经是德鲁伊教最高教廷!
        “教改啊。虽然,我也很想说,他们是错的。可是,如果连那个祭祀典礼都完成了的话,只能说明,无上神灵赞许了他们的决定。唉……”安多弗靠在椅背上,而我就在一旁为他扇扇子。
        教改吗?世俗、任人唯贤、传教,这些都无所谓。不过,圣婚?
        换言之,那个亚瑟,与摩根勒菲,他们的恋情也是合法的了?
        也就是说,我的存在是合法的了?
        我……可以回去了?
        我要回去,回到卡美洛,然后获得卡美洛的一切。
        我要成为卡美洛之王,无论是合法继承还是夺权,我要取得卡美洛,然后用卡美洛打败精灵女王,为大叔报仇!
        打定了主意的我,扇子摇得愈轻。微微上升的热量,如我所料,渐渐唤出了老德鲁伊的睡意。不久,鼾声从他喉咙中打出。
        机会来了!
        我悄悄转出门外,回了自己的房间,收拾出行李,走到大门。
        “站住!没有令牌,禁止外……啊?啊!原来是莫埃利啊,祭司殿下这是又有什么差事了吗?”
        “是啊,说是要我采些草药。不过,大哥你也知道,我一个孤儿,草药也分不出来,听祭祀殿下讲得也是半懂不懂,估计得有个几晚上才能摘完。要不然您行行好,分点面包,要不然在野外我也怕挨饿啊!”
        “好说好说!莫老弟的事,那就是我们哥几个的事!咱哥几个晚上饿一饿,你到外面也当心着点豺狼啥的!”
        “谢谢大哥!”
        师承于强盗国王的剑技,又不知为何,有些倾向于精灵的剑法,使我在兵营中混得很开。
        尤其是一次私下的比武,说白了就是两伙人互相怄气,其中一方被打得惨败,于是我插手其中,连续打翻十二名敌人反败为胜,这一下,更是让我在军营中无比出名。
        或许是命运使然,今天看守大门的,正好是那天我支援的几个卫兵。于是,他们爽快地送了我足够吃整整一周的面包,为我打开了大门。
        我是找借口逃出门外的,所以我一路几乎完全是在飞奔。义父的教导,再加上三年杂役的锻炼,我的体力无比充沛,我很快便把城堡甩在了后面。
        然后,我遇到了海寇。
        “我要拿你的头盖骨当碗使!”当海寇的大斧向我劈来时,寒意,从头顶一直散到脚尖。
        这一斧并无什么威力,毕竟我曾面对义父的钝斧,但是,义父在与我对战时,从没有过这种杀气。
        我被杀气定在了原地,甚至,双眼都已经并拢。
        卡美洛……义父……还有,亚瑟……
        我张开了眼,却发现,那海寇直挺挺倒在了地上,喉咙上插着一支利箭。
        我回头,救了我的人却又一次让我脸色煞白。骑在马背上,弯弓尚未放下的老者,正是老德鲁伊安多弗!
        安多弗身后跟着那一哨士兵。我的脸色无比难看。
        老德鲁伊骑马走到我跟前,翻身下马。我本以为我会被呵斥,然后被拽回城堡。然而,他呵斥我的话却让我一愣。
        “我让你去北山采草药,你怎么连南北都分不清楚!”
        采草药?那不是我的借口吗?为什么?
        “行了,你个**,药别采了,老夫亲自去。这次,我要你送信,给我送向卡美洛的亚瑟王,这些士兵会保护你的安全。”
        “……殿下?”
        “傻小子。”他压低了声音,对我耳语,“莫德雷德,亚瑟王的儿子,我早就知道了。”
        “殿下?你是怎么知道的?”
        “在雪地里冻成那样都没事,毫无疑问是摩根勒菲的精灵血统。用剑的天赋,肯定是尤瑟王那个怪物的子孙。再加上亚瑟王平白无故在教改里加上的‘圣婚’,老夫还没傻到那个地步,早就和亚瑟写信问过了。”
        “小伙子,你在苏格兰的遭遇我也听说了。不过,别让仇恨支配你的内心,你可是不列颠,甚至整个不列颠尼亚未来的王啊!”
        “……”
        “老夫能帮你的,只有这些了。”
        “……谢谢。”


        IP属地:辽宁50楼2019-08-22 17:09
        回复

          乘着老德鲁伊送给我的马,我一路南下,穿过了麦西亚,很快便看到了卡美洛边境城堡上的红龙旗。
          我的故乡……吗?
          我身后的卫兵队长走了上来:“莫老弟啊,祭司让我们就送你到这,说是剩下的路就让你自己走了。”
          “这样吗……麻烦大哥回去告诉老德鲁伊,总有一天,我会回到诺森伯兰的。不过那时,我的身份将会是将军,统兵数千乃至上万的将军。”
          “哈哈,是嘛!那我们就先回去了,祝你好运!”
          “嗯,谢谢大哥。”
          我回过头,望着卫兵们骑马翻山,渐渐消失在了我的视野里。
          再见了,诺森伯兰。
          我回来了,卡美洛。
          卡美洛的王城在不列颠岛的西南,挨着康沃尔公国。这点地理常识我还是有的。
          老德鲁伊送给我的是一匹好马,遍体漆黑,并无一丝杂毛,离开了尽管可以保护我安全,却无疑会拖慢我行程的卫兵们,我赶路的速度快了不只一点半点。
          一个月,我从诺森伯兰走到牛津;三天,我从牛津跑到卡美洛。
          然后,我被拦在了门外。
          “国王陛下正率军出征爱尔兰,如要面见国王,请等国王归来。”卡美洛的门卫拦住我,厉声道。
          “那,陛下大概什么时候能够回国?”
          “快则三天,慢则三年。”
          “唉,好吧。”我叹了口气,离开了卡美洛的王城。
          慢则三年?那家伙到底是去打谁了?难得他把南爱尔兰宣战了个遍?
          三年……不过,说是三年,那也是个虚指罢了。三年,我还真没听说过什么战争能打出来三年不回王城的。至少不列颠尼亚历史上不存在。
          但这也说明了那家伙这一次出征的确有些麻烦,可能真的遇到了难啃的骨头。
          无奈之下,我只好来到了卡美洛城外的市镇中,做好安顿的打算。
          然后,我又遇到了劫匪。
          不过这次的劫匪不是朝我来的,而是朝一群小孩子去的。
          “和上头人交代的没差别,就是这几个!赶紧动手绑了!”为首的劫匪喊道。
          绑架,然后勒索赎金吗?恶心的家伙们。
          可是这恰恰也是我的机会。要知道,能被勒索赎金,那么说明这几个孩子的家里非富即贵,如果我能够解救他们,那么,我也许就可以获得在卡美洛短暂落户的机会!
          想通了这一点,一支箭,被我悄悄搭到了弓弦上——“中!”一箭放出,正中为首者的咽喉!
          “大哥!”“谁?谁在那里?”
          我并不答话,拔剑冲出,一剑便砍翻了又一个匪徒。
          连杀二人,剩下这些匪徒也的确是群乌合之众,转身就逃。
          “一共四个……留一个就够了!”张弓搭箭,三箭连发,跑得最快的三人应声倒地,而最后那人见了,吓得瘫倒在地。
          我提起剑,走上前去,一脚把他踹得在地上打了个滚,然后踩在他的背上,剑架在他的脖颈处,“投降或者去死,你自己选。”
          “别杀我……我,我投降,投降……”
          “是吗。那么,你们的‘上头人’,是谁?”
          “是……是……”
          见他支支吾吾,我把剑凑近他的脖子,划出一个皮外伤级的小口子,“说还是不说?”
          “是奥蒙德的安格斯伯爵啊!我错了啊大人,您放我一条生路吧,我家里还有老人和孩子啊——”
          奥蒙德的安格斯伯爵?我的天!那不是南爱尔兰芒斯特地区的领主吗?传闻中甚至说他是芒斯特秘密同盟的盟主!我可能掺和进了不得了的大事!
          “老人和孩子吗?那就不劳你费心了。你的全家最多只会饿死在街头而已。这惩罚不重。”
          “不——”他的惨叫戛然而止。
          毫不留情地将他的首级一剑砍断,我回头望向了这些孩子,他们身上无不穿着鲜衣华服,看来都是贵族子弟。我想对他们作出一个和善的微笑,却没想到,踩着无头尸体的微笑,恰恰是恶魔的形象。这些孩子吓得四散而逃,只有一个小女孩留了下来。
          那小女孩大约三、四岁,是吓呆了吗?或许吧。但不知为何,我看向她,总有一种亲近感。
          “不知名的骑士,感谢您的相助。”那孩子向我施礼道,“作为回报,我可以答应您任何一个我力所能及的要求。”
          不是吓呆了,反而保持着礼仪与冷静。这孩子,真的是个孩子吗?
          “你就不怕我会对你提出什么过分的要求?”
          “现在的我孤身一人,如果您想,哪怕拒绝,我也反抗不了吧?”
          有趣的孩子。
          “哈,开玩笑罢了。我是一名正处于流浪状态的骑士,如果说要求的话,我只希望你能够给我一个临时的住处,直到国王陛下回来为止。”
          “我明白了,那么,请您把我护送回城堡,好吗?相对的,我也会为您安排舒适的贵宾房间,并给予您永久的居住权。”
          “感激不尽。”


          IP属地:辽宁51楼2019-08-22 17:10
          回复

            她居然就是我的妹妹,阿尔托莉雅·潘德拉贡?
            如果不是面前这位落落大方的贵妇人,亚瑟王的妾室,达吉亚娜,为我证明这一点,我真的不敢相信命运居然会如此巧合。
            “奥蒙德吗?的确,在前一段时间,奥蒙德就对我们进行过一次刺杀,那次幸亏你父王和你母后的配合,再加上卫兵们的及时救援,否则或许我今天就不会看到你的归来了。”贵妇人抿了一口茶,说道。
            茶……亚瑟的国库已经充裕到这种地步了吗?战争时期,王妃在后方都能喝到茶这种远东的奢侈品。而且,这并非盘剥百姓所得,因为这里的市镇欣欣向荣,居然比我所见过的任何地区都要富饶!
            那贵妇人又继续说道:“这次也是吧。大概是奥蒙德买通了我们的卫兵和管家,把贵族们的孩子骗出城外,然后雇佣劫……额,有人在吗?给莫德雷德也沏上一杯茶!”
            “啊?哦,不必了。”我把目光从茶水上移开,“不过,请问您怎么能够确认我就是莫德雷德,而不是其他人假冒的?”
            “且不论‘莫德雷德’这个名字与它的真实身份并没有几人知晓,你与你父王的神色实在太像了。这一点不可能是伪装的。而且,如果伪装的话,我可不认为会有人留着这种鲶鱼似的胡须来假冒王子。”
            “啊?”我愣了一下,一摸脸,只长两捋的胡子从他出现便未经打理,现在的确像条活生生的大鲶鱼!“哦,请等我一下,我这就把它剪了……”
            “不要嘛!”意外的,阿尔托莉雅,我的妹妹,阻止了我,“哥哥的胡子多可爱嘛,剪了多丑啊!”
            我可爱的妹妹啊……不剪,不是更丑吗?
            “好吧好吧,莫德雷德,这两条胡子就不要剪了,算是你妹妹的请求。”贵妇人达吉亚娜劝道。
            “了解了。”我回答,“不过,国王现在是在攻击奥蒙德吗?”
            “没错,你母后也在军中。先前我听说奥蒙德联军组织雇佣兵团,对你父王的军队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包围,结果被你父王突破了。现在,他大概已经取得战局的绝对优势了吧?”
            “这样吗……那么,我想这就去前线支援国王。”
            “现在你去也应该赶不上了,所以我建议你休息两天。”
            “但是……”
            “没关系,你还是有机会表现自己的。你父王上一封信说他有继续北伐都柏林、基尔代尔一代的想法,你可以现在卡美洛休整一下,然后去伦斯特等你父王北伐,然后在那里加入军队。”
            “明白了!感谢王妃!”
            “别那么见外,叫我姨姨就好!而且,这两天,也麻烦你陪阿尔托莉雅玩一玩了。这孩子啊,刚才一进门就喊着要聘你当她的私人护卫呢!”
            “……啊,是吗……”


            IP属地:辽宁52楼2019-08-22 17:10
            回复

              “太子万岁!”“太子万岁!”
              当骑士们的欢呼声将我淹没时,我感受到了,这一切努力,或许是值得的。
              连续六座城池,都由我所率领的前锋部队攻破。区区五百人,连破六城,这个战绩,即使是圆桌骑士们来,也未必打得出来。
              好吧我承认,这其中有着注水的成分,比如让亚瑟的大军列阵在我身后几百米,摧垮敌人的士气,然后我带五百人上去劝降;再比如,攻占毫无城防可言的小部落;亦或者,主力部队外出,几乎无人驻守的小城。
              不过,就算对我身中一箭两枪的苦劳,这些也是理所当然的回报。
              如果没有那一身母亲私下为我准备的铠甲,或许我已经听不见他们的欢呼。
              我,是卡美洛,或者布列塔尼王国的太子。
              我,是芒斯特的公爵。
              几个月以前,我还是一个德鲁伊的跟班,而现在,我依然成为了太子公爵,说是亲王也不为过。
              那天晚上的宴会里,我开怀畅饮。与我一同畅饮的还有另一位冉冉升起的将星,布列塔尼公爵兰斯洛特的长子,加拉哈德。
              对于他的勇敢与果断,纵然是无畏如我,无畏如那个亚瑟,也是钦佩不已。
              “干!”我把酒杯撞向他。
              “好,干!”他也把酒杯撞向我。
              酒杯一碰,两杯酒,一杯红酒,一杯果酒,被我与他一同饮尽。
              我是未来的王,而不出意外的话,他将是我未来一个得力的臣子。
              九年苏格兰生活,七年诺森伯兰风雨,我已经有了辨别忠奸善恶的能力。我知道,这个骑士是个正直的人,甚至说正直到了偏执。
              他的用兵手法,大开大合,堂堂正正。战争如此,生活如此,待人接物也是如此。
              正直的家伙。如果他为我所用,那么他必然是我手中的利剑。可是,面对正直过头了的他,一旦我险恶的一面被他看到,那么,这把剑,会不会是一把极其锋利的双刃剑?
              定时炸弹。
              别问我为什么我会知道这东西,你先问问亚瑟的宝库里为什么有个“安条克的圣手雷”!
              ……
              果然还是喝多了吗,唉。
              头有些眩晕。
              搀扶着墙,我勉强走出宴会的会场。
              我想我的表现已经比加拉哈德好多了,因为加拉哈德正趴在桌子上,醉成一滩烂泥。
              脚步有些踉跄地走下台阶,一抬头,这里正是卡美洛的后花园。
              院子中是一颗苹果树。
              轻风吹过,不知为何,酒意竟一下子散了。清醒过来的头脑突然无比清晰。
              天上是璀璨的星空,眼前是一片花园,除了花与树,只剩下草,以及自然形成的土路。
              以及一个女孩。
              月光照下,我看到那个小女孩正倚着树,悄然入眠。
              阿尔托莉雅。
              这孩子,别着凉了啊。
              我悄悄走上前去,把披风当作被子,将她盖住。
              正想离开的我,突然间被她拽住衣角。
              “……父亲……别走……”她呢喃着,哭了出来。
              亚瑟……你这个混账……
              唉……
              我挨着她,静静坐了下来。
              她抱住了我,尽管我的身上满是酒气。
              “你不是……但是……嗯……”
              她的梦话断断续续,不过,泪水却止住了,脸上,升起了笑颜。
              似乎做了个美梦吧?


              IP属地:辽宁54楼2019-08-23 20:00
              回复

                阿尔托莉雅,明明一个比我小了整整十岁的女孩,但是不得不说,无论是胆量还是缜密,我都甘拜下风。
                野猪,在不列颠,这是一种极其凶猛的野兽,它们力大无穷,而灵活性又是凡人莫及。这一次,阿尔托莉雅想要猎杀的野猪又是连猎户都打败了的猛兽,换做是我,我都轻易不敢接受这种挑战。
                然而我只是不敢主动应战。如果说邀请或者挑战都已经落到了我头上,那么,被动地迎战,我没有理由推辞。更何况,这次以猎杀野猪挑战我的是这个真的什么都敢干的小女孩,我若不与她一同前往,一旦她出半点差错,那么回去之后,我的面子也就不用要了。
                权当舍命陪君子。再加上面对这种猛兽,虽然作为领袖,理智告诉我我应该感觉到畏惧,但我终究流淌着战士的血液。面对强敌,除了畏惧,我更多的却是热血沸腾!
                兄妹俩在夜里就躲开侍卫与门卫,悄悄溜出了神庙去。我备上了弓矢、短矛与一把战剑,而阿尔托莉雅除了剑,还带上了一包行李:满满的熏肉。
                这孩子,是吃肉上瘾了吗?
                然而,并非如此。
                “野猪最后两次被发现,应该是西南方向的村子,以及正南的瞭望塔。塔附近有一片树林,如果可以的话,我想把那野兽引到林子去。”她拍了拍她的行李,作为诱饵的、满满一包熏肉。
                我们俩到了林子里,“挖个土坑!”她指挥我,而自己则从身后又解下几根削尖了的木桩。不用说,这肯定是从村口猎户那里顺来的。
                “猎野猪的事能叫顺吗?叫‘征用’!”
                干过七年杂役的我挖坑挖得飞快,用同样是这丫头“征用”来的木锹,一个大号的土坑仅用了一个晚上就挖好了。望一眼天,清晨,天色仍是深蓝,启明星尚未回到地平线,大约是四、五点钟的样子。
                “很好,那,接下来就看我的啦!”她兴奋地一笑。
                作为一个在苏格兰生活过的人,我看得出来,这孩子是专业的。
                她正小心翼翼地把木桩一根根钉进坑里,接着把熏肉尽可能分散地丢入坑中,最后再用松草枝加以掩盖,遮住下面致命的陷阱。
                这孩子的手很巧,甚至比我还巧。
                毕竟在苏格兰,即使需要打猎,也大多是猎兔、猎鹿,弓箭与快马才是最好、最快捷的办法。
                “我经常悄悄溜出王国,去市镇里玩。卡美洛城外就有个猎户大叔,这手艺都是他教给我的。”她看着自己的作品,微微一笑。
                不知为何,这孩子的笑,一瞬间竟让我有些失神。
                我用力甩了甩头,驱走想要抱住她的冲动:“不过,野猪能被吸引过来吗?”
                “现在是二月,冬季刚过,那猪大概已经被饿了一阵子,所以才出山搜食的。用肉钓野猪,那就和在五年前用圣地钓父亲是一个效果的。”她说。
                卡美洛的王城,尚未睡醒的亚瑟王突然打了个喷嚏,然后并不翻身,偏了一下头,又躺回了摩根勒菲的怀里。
                用圣地钓亚瑟,前提是亚瑟知道圣地的具体位置。像现在,野猪真的能徘徊到这里吗?
                “相信野猪的鼻子。这不,瞧那边!”
                远处,我看到一个肥硕的动物急匆匆一路跑来。阿尔托莉雅连忙把我拉到预先设计好的隐蔽地点,自己则藏在另一个点,只等野猪上钩!
                但是我没能看到**丛所阻碍的对面,阿尔托莉雅皱了皱眉头。
                这野猪的体型真的有点大过头了。如非知晓它的真实身份,你把他涂黄了,说是老虎,大概也有人信。
                它警惕地跑到预设的陷阱附近,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周围,观察许久,也没发现什么异常。于是,它拱起鼻子,一点点摸索着,走向陷阱。
                然后,它落入了陷阱。
                然后,它跳出了陷阱。
                这头野猪的体型终究还是太大了,大到木桩根本难以对它产生什么致命的杀伤,只是划伤了它的肚皮。这反而让这野兽变得更加狂暴!
                玩大了,玩脱了。阿尔托莉雅暗想。
                这样的心理波动,不可避免地引发了身体的颤动。而野猪,在大自然中横行的野兽,自然不可能放过这种破绽。它转过身去,喘了两口粗气,拱起獠牙,直冲向阿尔托莉雅!
                阿尔托莉雅反应也是够快,一把抱住一旁的树干,三下两下便爬到了树顶,暂避锋芒。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锋芒都可以这样躲避。
                野猪,陷入狂怒的野猪,急需要发泄。而阿尔托莉雅成了它此刻最需要的,也是唯一可选的发泄目标。野猪已经疯了,它用它的獠牙,一下又一下,拼了命地向树撞去!
                野猪是撞不到树的。如果树够粗。不幸的是,阿尔托莉雅的树并不足够抵御野猪的冲撞。那颗瘦弱的小树,渐渐开始摇晃,越来越严重。
                阿尔托莉雅的脸色煞白。
                而一样脸色煞白的,还有我。
                阿尔托莉雅!我很想大喊一声,然而那种高喊并没有任何作用,唯一的后果就是我的暴露,接下来,我要以我的弓、矛与剑去对抗那头野猪,并且极有可能死在野猪的獠牙之下。
                “小莫,给我记住,如果你想保护什么,你想拥有什么,那就去抢吧!哪怕手段再肮脏,只要,只要你认为获得的要比失去的更重要,那就别在乎。因为,这世界只配强者生存!”我想起了义父,强盗国王临终前对我说的那句话。
                “这世界,只配强者生存。哪怕手段再肮脏……”我用极低极低的声音告诉自己。那声音低到我甚至怀疑它是否仅存在与我的内心自白。
                哪怕手段再肮脏,我也想生存下去。
                因为生命是重要的,为了生命,我可以舍弃一切。
                舍弃一切……吗?
                “救……救救我……”
                ……
                救救我。
                我突然想起了,在苏格兰的雪地里,我的记忆消失前的最后一句话。
                救救我。
                很无助,很想得到别人的帮助,因为在不能得到父母的认可后,我唯一的依靠,我的义父,也离我而去。
                救救我。
                即使是绝望,即使是即将昏迷,即使是已然准备放弃,生物求生的本能,依旧让我本能地呼救。
                救救我……
                ……
                那时的我,被不知名的农民救了,然后,被那位宫廷祭司收养。
                而现在的我,似乎也站到了当时的农民与祭司的位置上。
                或者说,更严苛的位置上。
                因为,不救,她死,我活;救,最大的可能是,我死,她,也逃不掉。
                我应该放弃她。
                没错,我应该放弃她。因为这次计划本就是她提出的,所以,责任也应该由她自己承担……
                ……
                “不知名的骑士,感谢您的相助。作为回报,我可以答应您任何一个我力所能及的要求。”
                ……
                “不要嘛!哥哥的胡子多可爱嘛,剪了多丑啊!”
                ……
                “……父亲……别走……”
                ……
                “哥,要不要陪妹妹疯一把?”
                ……
                我,在想什么?
                我,在做什么?
                为什么我的手不受控制地把箭搭在了弓弦上?
                中!然后,毫无伤害,只是让那野猪回过头来,怒目,然后,冲锋。
                我拿起长矛,迎上野猪。
                ……
                “我要拿你的头盖骨当碗使”
                那一刻,我真的好像回到了那一天,我遭到海寇打劫的那一天。
                野兽的杀气,比起海寇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以为,我已经熟悉了杀气,熟悉到能够在刀光剑影中一马当先攻入城墙,我以为这就够了。
                这一刻,我真的感受到了死亡的恐惧。
                ……
                “你不是……但是……嗯……”
                “你不是……但是……嗯……”
                “你不是父亲,但是……嗯……”
                “你不是父亲,但是,我想依靠你。”
                ……
                是啊,我明白了。
                只要你认为获得的要比失去的更重要,那就别在乎。
                更重要的是我所想保护的人。哪怕失去的是我自己的生命。如果我死了,那只能说明,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我太过弱小。
                但是我不弱小。我是魔女之子,我是骑士王亚瑟·潘德拉贡之子,我是不列颠红龙,我是不列颠战士的顶点!
                阿尔托莉雅,别怕,即使亚瑟背叛了我们,我也会保护你。所以,躲到我背后就好,而我,也愿意把我的背后托付给你。
                我相信你,所以,也请你相信我。
                那么,想要把我们分开的家伙,去死吧——
                ……
                我瘫坐在地上,短矛已经断开,带着矛头的一截插在那野猪的眉心地带。毫无疑问,它死得彻底。
                头晕目眩,冷汗从全身的每一个毛孔散发,我完全不知道我的面前是一副怎样的景象。我只知道,一个女孩,在抱着我哭。
                “哭什么……我还活得好好的。”我抚摸着她的后脑,微笑道。
                “你……为什么出来!你明明可以躲下去的啊!你,你,你为什么要出来救我……”
                “因为,我爱你啊……”
                “……”
                “真的……好像爱上你了。”
                “……那……那,那你愿意……娶我吗……”
                “等到你十六岁那年,就来当我的新娘,好吗?”
                “嗯。”
                ……
                有的时候,命运的变幻就是这样反复无常。时而,它将你扔如冰谷,时而,他将你丢近沙漠。
                但是,冰谷的对岸,便是温泉;沙漠之中,也往往有着,桃源……


                IP属地:辽宁56楼2019-08-23 20:00
                回复
                  广告
                  立即查看

                  我可能做出了一个不得了的决定。希望隔壁日耳曼尼亚接骨医生治病的手艺能比亚瑟砍我的手艺更好……好吧,说实话,我很不信任那群日耳曼人。
                  为了不被圣剑砍断腿,我必须得再拿出一些在王国中的业绩来。
                  比如扩张领土。
                  在我的策划之下,王国发动了一场对北爱尔兰最大领主,蒂龙伯爵的战争。这一战,由我全权负责,亚瑟王并不参与。
                  “现在,爱尔兰属于相对新征服的土地,无论是统治还是发展,都远远比不上我们在不列颠的本土。所以,这一次的战争,爱尔兰的军队采取守势,留在各地城池。而在战场上争夺荣耀的任务,就交给不列颠的军团。”卡美洛的军议上,我作为主持者,发言道。
                  但是,卡狄欧,一个年轻人,站了出来:“殿下,如果调离不列颠军团,那么东北方向的麦西亚、诺福克向我们宣战的话,我们又该怎么面对?”
                  “留下足够的后备部队,再加上亚瑟王并不会参与我的作战,所以后方有王与后备部队在,不列颠方面是绝对安全的。”我回答。
                  卡狄欧点了点头,表示认同。
                  “那么,这一战就由卡狄欧、加拉哈德作为我的副将,带兵一千五百,北伐蒂龙,目的是,夺取米斯!”
                  “是!”
                  蒂龙伯爵,他的领地是北爱尔兰最大的。不过,那是因为整个北爱尔兰处于支离破碎的状态,占据一城一池的小小伯爵都可以称王称霸,这位伯爵地跨三个伯爵领,自然是北爱尔兰第一霸。
                  对比一下吧,我直辖的芒斯特有四块伯爵领,而且实际上听命于我的卡美洛爱尔兰军团总共有七块。
                  这将是一场一边倒的顺风战。我是这样想的。
                  不过我并不知道亚瑟王早年征战的详细经过,否则,我就会发现一个规律:我们的作战,几乎就没几次是顺顺利利一波平推的!
                  “报——!德斯蒙德方向爆发叛乱!叛军兵力,达到了五千人!”
                  刚在伦斯特踏上爱尔兰的土地,我便收到了这个消息。
                  唉……
                  “叛军的诉求是什么?”
                  “建立……爱尔兰王国。”
                  得,一群要求与亚瑟王平起平坐的贵族老爷们组成的联盟,这已经可以确定了,否则,以十字架或者农夫的思维与视界,他们根本意识不到通过建立新王国的方式确立自己的地位。
                  我叹了口气。
                  “殿下,要不要向卡美洛方向的亚瑟王求援?”
                  “开什么玩笑,卡狄欧?我可不觉得现在有求援的必要。那群叛军终究是叛军,无论是武器装备还是训练上,都不可能与这些伯国、公国们是一个水平,否则,我这个芒斯特公爵也就不要当了,乖乖回去抱妹妹吧。”我一阵见血地指出了敌军的弱点。
                  五千人,兵力虽多,却无非是一群乌合之众罢了。
                  “让我想想……”我沉吟一声,随后把手一拍,“对了,我还真应该要卡美洛帮我一下。具体来说,就是联系我母后,要她的密探部门想办法诱使叛军北上,攻击‘举着蒂龙旗号、试图混入敌人内部的、兵力稀少的亚瑟王本队’。”我把最后几个字咬得很重。
                  这时候的加拉哈德却站了出来:“殿下,恕我无礼,这些叛军虽然与我们为敌,但终究是有追求的绅士们。而敌人也是堂堂正正的骑士。用这种欺诈的方式取得战争的胜利,在下实在难以苟同。”
                  怎么说呢?说得好听些,这叫重信义,守骑士风度。说得难听,就是一根筋。
                  很抱歉,除非骑士风度能给我带来利益,否则我对此毫无兴趣。而一根筋,我更是厌恶之至。
                  但我不想就这样与加拉哈德决裂。至少暂时不想。
                  “好吧好吧,我明白了,正直的白骑士殿下。”我捧了他一句,“那么,就在伦斯特加强守备,等待战机。现在正面冲锋,只能空空消耗我们卡美洛骑士们的生命罢了。”
                  “感谢殿下的支持。”加拉哈德向我行了一礼。
                  感谢支持……吗?呵,一根筋以外,智商也尤为不足。别忘了,摩根勒菲可是我母后,我与她的家信是不断的,在家信里写上两句,事情不就办妥了?
                  然后我送家信的使者被加拉哈德拦了……
                  “所以呢?加拉哈德卿?你做出这种不名誉的行为,又查出我哪里两面三刀了?”我把他私拆开的信件甩在了桌面上,质问他。
                  “真是……万分抱歉!”他匍匐在地上,祈求我的原谅。
                  “唉……无所谓了,加拉哈德卿。即使是纯洁的白骑士,也偶尔会做出错误的判断。不过,我也感谢你证明了我的清白,所以,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了。”
                  “殿下的宽宏大量,在下,感激不尽!”
                  ……
                  智商不够就是智商不够,如果他多拆一封信,我的计划可就败露了。
                  谁会蠢到在这一根筋的面前直接寄信给我母后啊?我计划的内容被我写在了另一封信里:给我妹妹阿尔托莉雅的信。被母后视若己出的阿尔托莉雅去动员母后,呵,效果是一样的。


                  IP属地:辽宁57楼2019-08-23 20:01
                  回复

                    当我率领军队,从侧翼突入战场时,无论是叛军,还是敌军,都意识到了:自己上当了!
                    这一幕,卡狄欧是兴奋的,而加拉哈德,纵然不情不愿,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天赐良机,不可放过。
                    布列塔尼的骑士们完成了迂回,步兵则从另一侧冲锋,一左一右,整个部队拉成两条横线,彻底包夹住了两伙对手!
                    如果这样都取得不到胜利,那只能说明,卡美洛亡国之日不久矣。
                    兵力较少的蒂龙敌军是最先溃败的。他们虽然是勇士,但即使是勇士,也架不住这种绝望。彻彻底底的绝望,与恐慌。兵力是自己数倍的叛军民兵,以及突然出现的卡美洛人,还有整齐的骑枪,厚重的阔盾,他们坚持到了最后,可是却被数量与恐惧彻底击垮。
                    接下来,我包围住了兵力较多的叛军。我的军队几乎形成了一张大网,很薄,却紧紧裹住了叛军的全部主力,任凭他们左冲右突,也无法逃离这个大网,只能被我一点点剥夺掉生存的空间,一点点如同鱼一样,被我打捞上岸……
                    叛军的主将被我军生擒,按倒在了我面前。
                    “奥卡拉·欧嘉纳赫特。前奥蒙德酋长安格斯的儿子。没错吧?”我玩味地看着面前这个比我大不了多少的男人,冷笑道。
                    “没错。”
                    “你父亲就是在与卡美洛王国的对抗中被杀的,而你,哪里来的勇气,敢把剑指向我?”
                    “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他怒视着我,吼道。
                    不共戴天……吗?有趣,“也就是说,欧嘉纳赫特,以及潘德拉贡,只能活下来一个。没错吧?”
                    “今天你杀了我也没用!欧嘉纳赫特,欧嘉纳赫特家族的每个成员,每个人,都将铭记亚瑟是如何夺走了我们的领地,都将记住,他,是我们的仇人!”
                    “是吗。”我转过身,“卡狄欧,回师以后,带兵给我扫荡掉整个南爱尔兰,把欧嘉纳赫特家族灭亡掉,不留一个活口。”
                    “……明白。”卡狄欧打了个寒颤。我又回头,面向这个奥卡拉,“只有这家伙,我记得我母后在卡美洛有一尊希腊铜牛。我就用他当祭品,听一听铜牛的嗥叫吧。带走!”
                    “潘德拉贡——你们不得好死——”那令人不悦的声音渐渐远去。
                    这时,加拉哈德上前:“殿下,您是在开玩笑吧?”
                    我一愣:“嗯?什么玩笑?”
                    “把欧嘉纳赫特灭绝,处奥卡拉以铜牛刑……”
                    “玩笑?我真的这么想啊?”
                    “殿下?这完全违背了骑士精……”
                    “你还拿他们当骑士看吗?我的加拉哈德!”我的声音猛然提高,看向他的目光中,都带了些怒意,“别忘了,先派人刺杀你的君王与王妃,又派人绑架小孩子,最后又煽动贵族发起叛乱,这样的人,也配当骑士?”
                    “刺客与绑匪都是安格斯的错,叛乱也是奥卡拉的罪,我们没有权力……”
                    “我说,有!”我吼出口。
                    加拉哈德愣在了原地。
                    “我说,有。我是胜利者。而我,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敢对我妹妹出手的家伙。并且,我会一点点把他折磨到死。”我拂袖离去,“而且,别忘了,奥卡拉是最后一个处刑的,他的妻子儿女要排在他前面!”
                    ……
                    解决了叛军,接下来,已经失去军队的蒂龙被迫割地求和,我取得了完全的胜利。
                    而后的我真的带领部队,扫荡了南爱尔兰。欧嘉纳赫特家族,上至家主,下至佣人,无一例外,全部被我生擒。
                    为了防止留下灾难的火苗,我选择了欺诈的方式:以“化解欧嘉纳赫特与潘德拉贡两家族的仇恨”为名,举办了一场“全部家族成员都应出动”的鸿门宴。欧嘉纳赫特的人刚坐定,我便摔杯为号,雇佣兵一齐冲出,全员逮捕。
                    欧嘉纳赫特剩余的房产,早已被我的士兵突袭。甚至,我还命令士兵连夜在那些房产周围下挖壕沟,切断任何可能的地道。在一个地道里,我抓获了一个怀抱婴儿的侍女。
                    我可能毁灭的了一个将来很有可能发生的传奇复仇故事。
                    母亲的铜牛被我请到了芒斯特。
                    听着铜牛清脆而悠扬的嗥叫,或者说,嚎叫,我捏着酒杯,似在欣赏一曲天籁。
                    而加拉哈德,只是目瞪口呆地看着,什么也不敢说出口……


                    IP属地:辽宁58楼2019-08-23 20:02
                    回复

                      爱尔兰巩固以后,亚瑟王终于决定对威尔士动手了。
                      不过令人意外的是,同时动手的,似乎还有精灵女王妮妙的阿瓦隆,她趁我击败蒂龙的机会,在蒂龙的衰弱期,攻入了蒂龙,一举夺取了整个阿尔斯特地区。
                      精灵女王与我接壤了?
                      “对阿瓦隆开战吧。否则,阿瓦隆对于爱尔兰实在是个威胁。”军议上,我甚至做出了这样的发言。
                      就连阿尔托莉雅都反驳了我:“我们的兵力不够,现在和阿瓦隆开战,几乎是必败。更何况,精灵女王的存在,对我方的士气也是一个打击。”
                      唉……我不冷静了吗?
                      我深吸了两口气,却仍不能平静下来,只是愣愣地听完了他们的会议,全程没有再说半句话。
                      “莫德雷德、加拉哈德、卡狄欧、阿尔托莉雅,你们留下来。”正要散会,亚瑟却把我们叫住,留我们一同吃了早饭。
                      我,王国的太子。加拉哈德,王国第一骑士兼布列塔尼公爵兰斯洛特的长子。卡狄欧,王国的年轻骑士。阿尔托莉雅,王国的公主。
                      我们共同的特点就是年轻。我们都是王国的下一代核心成员。
                      吃过了早饭,这老爷子居然把我们领到了大厅,让我们面对面做起了军棋演练!
                      我还哪有什么心情去玩什么军棋……
                      我与阿尔托莉雅一组。心情烦躁的我并没有什么下棋的兴趣,只有阿尔托莉雅这小丫头兴致勃勃。那就把棋局交给她好了。她说什么,我做什么便是了。
                      一回过神来,却发现,对方的棋子好像被冲的七零八落?
                      这小家伙,难道是个皇帝命,三枚骰子次次十八点?
                      “那,陛下,要不要我们之间也对上一盘?”不服输的加拉哈德还想继续。
                      “好啊好啊!”阿尔托莉雅这小家伙的兴致比谁都高。
                      “……行吧,正好一时半会也没什么事。”我懒洋洋道。
                      于是,又一盘棋局被摆好,而我们四人站在了同一条战线。
                      说实话,加拉哈德那种傻乎乎的、只知道正面作战两翼掩护的猪突战法,我真的提不起来什么好感。若要我与他面对面,我只需要找好几个弱点,搞几次突击,逼他调上去预备队,那么我随时都可以把他所谓防守严密的侧翼突破开,把他包成面包中间夹的肉片。
                      不过面对亚瑟的战斗,即使只是棋局,我也不愿意输。我只能一次又一次地替加拉哈德加固他战线的关键点——这家伙打仗不看地形的吗?
                      所幸,加拉哈德的注意力总是侧翼的掩护,并没有进一步干涉正面平淡的对抗。他严密的长枪阵总是能逼退亚瑟的骑兵突袭。而正面,与我配合的,倒成了卡狄欧。
                      自知能力相对平庸的卡狄欧,每当我移动正面部队,他绝不会干涉,只是进行着最基础的战线调配,维持各个关键点之间的连接。
                      一来二去,我们似乎优势很大?
                      我A了上去。
                      “喂喂!傻瓜哥哥,你冲得太快了!你的侧翼脱节了!”阿尔托莉雅小声叫道。
                      这时我猛地一怔。的确,代表我本人的棋子已经亲卫部队脱离了战线,整个侧翼大摇大摆地暴露给了亚瑟!
                      “快撤回来……等等?诶?卡狄欧,从正面把重装骑士尽可能多得撤下来。”
                      “你是要?”
                      “将计就计!”
                      当亚瑟的骑士在我的侧翼集结完毕,开始了排山倒海的攻势时,他悲哀地发现,我的预备队早就等着他了。长枪拦住了亚瑟的冲锋以后,我的部队很快就完成了战术转向,正面应对他的攻击!
                      他想撤退,但是晚了!阿尔托莉雅集结了她的全部骑士,出现在了亚瑟骑士的背后,一鼓作气,一轮冲锋,打得亚瑟的精锐骑兵们濒临崩溃!
                      而我,一方面维持对亚瑟的包围,另一方面加固阵地,木桩、壕沟,被我绕着自己的部队摆了个圆。因为,我猜到了他下一步动向。
                      他调动余下的全部部队试图来援,我们则给他来了个中心开花:他包围了我与阿尔托莉雅,但是面对士气正旺的阿尔托莉雅精锐骑兵,以及组成防御阵型的我的步兵,我们相互掩护,他一时还真吞不下去;反而加拉哈德和卡狄欧倒是趁机在最外圈围住了他的部队。
                      赢了!
                      就好了……
                      这是稳赢的局,但是,有的时候,好运来了是真的不讲道理的。
                      三枚骰子,十八点,最大杀伤,骑兵一口气凿穿了我的精锐枪阵,乱军之中把我斩于马下!
                      士气连锁反应,受到我阵亡的冲击,阿尔托莉雅的部队也解体,遭到全歼。
                      损失了最精锐的部队以及四名主帅的一半,剩下的一半,也就没了那么大的威胁,被亚瑟集合全军单点突破,加拉哈德和卡狄欧的棋子也在乱军之中遭到淹没……
                      ……你是不是玩不起!
                      不过看他仰倒在椅背上的模样,我也懒得去说些什么了。
                      更何况,我并非没有泄愤的道具。
                      威尔士的大小领主,他们遭遇了此生所见过的、最猛烈的攻击。
                      就好像摇出了十八点的亚瑟一样……


                      IP属地:辽宁59楼2019-08-23 20:02
                      回复

                        我时常认为我是疯子,天下第一疯子,没人能做出比我更为疯狂的举动。
                        然后我错了。我的疯狂完全是遗传亚瑟的……
                        “都柏林、伦斯特、西康诺特、北康诺特、西米斯、布雷夫纳……亚瑟王,你是不是想弄死我,然后改让阿尔托莉雅继承王位……”我,芒斯特公爵,莫德雷德,回忆着亚瑟给我的命令,无力地倒在我军营的大帐里,腹诽道。
                        开什么玩笑?连宣十家?
                        而且,六家都在我这边?
                        你是嫌你兵多了还是嫌你儿子多了?
                        等等?他不是只有我一个儿子吗?
                        唉……
                        拖住。没错,亚瑟给我的命令是拖住。然而,拖得住吗?
                        我只有一千五百人!敌人有整整六千人!爱尔兰,你以为是卡美洛的那种坚固的石头墙吗?你怎么说我有君士坦丁堡的那种狄奥多西墙?
                        低矮的部落,上手都能掰开的木栅栏,小孩子都能爬上去的壕沟……他唯一干出的、有点良心的事,就是把我母后的一部分密探分给了我,让我对敌军的动向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两位,有什么想法吗?”加拉哈德,以及卡狄欧,被不负责任地丢过来的、我的难兄难弟,我静等他们的发言。
                        “……”
                        “……”
                        “……”
                        “……加固城防,撑住吧……”等了良久,加拉哈德,我亲爱的白骑士,终于说出了一句金玉良言。
                        金玉良言。
                        金玉良言个屁!加固城防?加固一座城需要多久?你要我加固城防,加固到能顶住六千大军横扫的地步?要不要我学学斯巴达,把你填在城墙里?
                        我们沉默不语。
                        从正常角度出发,或许此刻的我们应拼尽一切,在每一座要塞里布置守军,用要塞的数量拖住敌人,等待不列颠战局落定、援军开来;或者在最险要的坚城据守,等待支援。
                        正常角度出发的话,我只能这样。
                        正常的角度……
                        但是,这不是一场正常的战争,因为正常战争中,我不可能同时与四倍兵力的敌人交战。
                        面对这种强敌,我必须发挥我全部的优势,才可以有胜利的机会。
                        那么,我有什么优势?
                        首先,我的人马都是精锐。卡美洛的士兵,我可以负责任的说,他们就是不列颠尼亚最好的部队。
                        其次,我的部队指挥统一。因为我们都是卡美洛的战士,所有人都由我自己指挥,而六家联军分属六个不同的指挥体系。
                        最后,我的情报准确快捷。托母后的福,我可以随时随地掌控住我想要的一切情报,无论是敌军的人数,还是敌军的位置。
                        嗯……
                        “呼——看来,只有一个办法了。两位,只有拼命了。”我深深吸了一口气。
                        两人并没有说话,只是看向了我。
                        “主动出击。趁敌人集结完成以前,避开敌军的视线,集合优势兵力,各个击破!”
                        “你疯了?”
                        “卡狄欧,我没疯。我们的优势在于指挥统一,行动迅速,再加上情报优势,只有在敌人反应过来以前打乱敌人的部署,我们才有胜利的希望!”
                        “那,你的计划是什么?”
                        “立刻出击,从莱伊什走托蒙德,直插康诺特!我要先打崩敌人的西路军!”
                        “是!”


                        IP属地:辽宁60楼2019-08-23 20:03
                        回复

                          我的部队与我预计的一样,在莱伊什遭遇了敌军的先遣部队。
                          “击溃他们,并且歼灭他们的骑兵。不过记得,别把步兵杀光了,尽可能多地保留对方的步兵!”我吩咐我的部下们。他们纷纷应允。
                          一千五百人打三、四百人,毫无难度,一轮攻击下去,击溃便完成,反而不把敌人杀光,只是驱逐,这倒着实难为了我的部下们。
                          我命令骑兵排成一个U字型,确保他们的逃跑方向,保证他们一路向下一阵敌军撞去。
                          “修改计划,我们不去康诺特,给我向北,先灭了西米斯!”
                          “是!”
                          根据母后的情报网,我不断调整着攻击的方向。
                          敌人的败兵被吓破了胆,见到我的骑兵,自然向反方向逃亡。他们拼命的跑,时不时因摔倒而有数人死在踩踏之下。
                          他们不断地跑,只求找到能够庇护他们的友军。
                          然后,他们冲进了他们友军的阵型。
                          他们冲散了他们的友军。
                          我们击溃了他们的友军。
                          他们的友军加入了他们的行列。
                          从莱伊什,到基尔代尔,到西米斯,到布雷夫纳……
                          我只率领五百轻重骑兵,一路厮杀破阵,步兵则被我交给加拉哈德,让他去包围城池,夺得胜利。
                          布雷夫纳,作为先锋,他们的主力被我绕开了。而他们的城池被加拉哈德攻陷了。他们的全部领地落入了我手,其部队立刻崩溃,他们陷入了流亡的境地。
                          西米斯,他们的部队被我一路追赶,成为了我的第一大功臣。不过,这并不能挽救他们败北的命运。损失了太多的部队,以至于我并不围城,西米斯便向我乞降。
                          从北康诺特扫到西康诺特,一路高歌猛进,直到解决了六家敌人中的四家,我停止了对这群败兵的追击,要求骑兵将他们彻底拦住。
                          但我并未杀光他们,而是安抚了一阵,各自放生回家。
                          最后,回师到伦斯特时,我们已经将兵力拉平。
                          短暂的休整过后,我下达了进攻的号令。
                          自开战以来从来不知何为失败的卡美洛战士们冲入了敌阵。
                          自开战以来不断失去盟军战友的爱尔兰士兵们陷入了混乱。
                          一方士气高昂,一方悲呼哀嚎。
                          当我结束了最后的追击、看着各个部队的长官以此把缴获的旗帜一面面扔在我面前的地上时,我的战士们如同仍在梦里。
                          “……”
                          “太子……万岁……”
                          “太子,万岁。”
                          “太子万岁。”
                          “太子万岁!”
                          “太子,万岁——!”
                          “不列颠的红龙!”
                          “常胜将军!”
                          “战神!”
                          欢呼声从整个军营炸裂开来,因为我赢了,因为我拿回了一场本不可能的胜利。
                          我撑住了,而且不但我撑住了,我还赢了!


                          IP属地:辽宁61楼2019-08-24 15:57
                          回复

                            在爱尔兰的大捷,可以说是亚瑟王在不列颠的重建之旅上的一大里程碑。因为,这场大捷以后,他终于彻底获得了与阿瓦隆的精灵女王妮妙对抗的实力。
                            对我而言,这同样意义重大。
                            一来,一千五百人连破数阵,追敌百里,作为这一战的指挥者,我获得了极高的威望。那种威望高到,我,已经与亚瑟王并驾齐驱。
                            二来,卡美洛-布列塔尼王国与阿瓦隆彻底接壤,无论是爱尔兰,还是不列颠,漫长的边界线,已经足够发动一场盛大的战争。一场给我复仇机会的战争。
                            妮妙……我要为义父报仇!
                            经过了近一年的休整,王国的战斗能力终于恢复到了全盛的状态。在以我与兰斯洛特为首的圆桌骑士们支持下,王国以讨还麦西亚公国为理由,正式对阿瓦隆王国宣战。
                            我们动员了全王国上下所有能够出战的兵力,因为这一战,将是亚瑟王“不列颠共主”称号夺还的、最为关键的战争。若胜,则亚瑟王的道路上再无阻碍;若败,不列颠,复国无望。
                            这一战的指挥,由我与亚瑟王共同完成。
                            “应该是……不愧是妮妙”我看着地图,稍稍有些惊讶。
                            那个该死的精灵,居然把整整三千人马直接从海路投运到卡美洛王城!
                            亚瑟点了点头,没有说什么。
                            “现在我们必须回援。”我提议道。面对亚瑟的时候,我真的不想多说一个字。
                            “说得没错,你的妹妹还在城里。如果她落入敌手……”亚瑟看了我一眼。
                            我的目光微微一颤。
                            亚瑟把地图上代表主力部队的众多棋子移回了王城,但是,却留下了一颗在我们此刻集结的位置:“你作为主将,带着主力部队回援吧。我得在这里稍微等一阵。兵力,给我留下两、三百步兵就够了。”
                            “随你便了。”我白了他一眼,转身便走。
                            ……
                            阿尔托莉雅。我唯一放心不下的,只有她。
                            那个机灵却又常常自作聪明的小鬼,偏偏又生了那样一张美丽的脸庞,现在的卡美洛只有几百守军而已,如果城池被攻破,那么她的下场,恐怕只有一个。
                            我绝不允许。
                            “给我跑快两步!急行军,我要用最快的速度杀回去,守住王城!”我喝令,“而且,卡狄欧,你带着轻骑兵,给我把阿瓦隆军的粮道断了!能给王城创造多大优势就给我创造多大,王城丢了,我把你活剥了!”
                            “我,我马上就去!”卡狄欧回答道,而我,则一路疾驰着,拼命计算着那条路线更近,近又能近到哪天。
                            事实证明,最快,只需要五天。
                            气喘吁吁的士兵们完成布阵,是围城的第七天。七天时间里,他们或许曾发动了一次又一次的攻城,其证据便是遍地的折戟断箭。
                            但是,卡美洛的红龙旗帜仍然在城头咆哮。
                            “终于赶上了!”我松了一口气。
                            察觉到了我军的到达,卡美洛城外的包围顿时被撤销,阿瓦隆军转头回来,面对我,严阵以待。
                            而我为了部队得到足够的休整,也并未发动进攻,与他们摆出了一样的阵势,对峙起来。
                            现在的我有都是时间,反而敌人的粮道已经被我的轻骑兵拦断。迟早,他们回因为饥饿而对我进攻,或者对我投降。
                            很显然,他们选择了前者。
                            对峙的第三天,阿瓦隆的军队选择了攻击。而我,则正面迎击上去。双方碰撞到了一起,战斗便进入了僵持。
                            我发动突击,但是,敌军的防线尽管单薄,却难以突破,无法扩大对敌人的杀伤。而敌人单薄的阵线又难以对我造成太大的打击。
                            双方谁也奈何不了谁,这一战或许会僵持多日吧。我想道。于是,下了马,设立了指挥部,我开始了对于战局总体的把控。
                            但是,敌军突然溃败了。
                            溃败了?我有点没反应过来眼前的事实。为什么,敌军会如此快地溃败?这,怎么可能?
                            敌人确实是溃败了,因为他们的背后,他们本以为会安全的背后,最脆弱的背后,遭到了卡美洛军的冲击。
                            是谁干的?
                            是阿尔托莉雅。
                            赤龙旗下,头戴公主王冠,身穿一身亮银链甲,手中一支骑枪,腰间悬一把战剑,她从白马背上跳下,在士兵们的簇拥下,走向了征袍上血迹未干的我。
                            “哥,这一战,我打得怎么样?”
                            “……漂亮。”
                            “嘻嘻。”
                            “你好漂亮……”
                            “诶?哥?”
                            我一把抱住了她,“你没事就好……你没事就好!”我将她抱得很紧,不愿松手。
                            我不知抱住她抱了多久,只知道,当我松开她时,脑子中甚至感受到了一阵晕眩。
                            侍卫扶着我坐好,而这一战抓到的俘虏也被押到了我面前,“将军,我想请问一下,阁下的尊姓大名。”
                            “苏格兰佣兵团长,约伯特。”被押解在我面前的指挥官回答道。
                            佣兵团团长?开什么玩笑?
                            “你们……都是佣兵?”
                            “是的,我们是常年受雇于精灵女王的佣兵团,这一次奉命出海,包围卡美洛城。”
                            “……精灵女王,在哪?”
                            “在……”
                            “报——”我的信使正好在此刻跑入,“报太子殿下,陛下的留守部队与精灵女王亲自率领的小部队,三天前,在格洛斯特的温什科姆遭遇,国王陛下与精灵女王亲自决斗,不分胜败!”
                            “什么?”


                            IP属地:辽宁62楼2019-08-24 15:58
                            回复
                              广告
                              立即查看

                              或许,我不应该回援王城。包围不过是个幌子,精灵女王是在利用雇佣兵拖住我们的主力,自己则计划趁机占据我方在前线的要塞,从而获得初期的优势。
                              至于卡美洛的包围,只需要随便雇佣两支佣兵团队足以解围,因为他们并非精锐,只是善于拖延罢了。
                              可是,哪怕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大概也会如此选择。
                              我所不能失去的是阿尔托莉雅,我愿意放弃的是速胜之机。
                              我绝对不想让她受到一丝一毫的威胁。
                              我用我愿意放弃的,换取我绝不可以失去的,在我的眼里,这太值得了。
                              这并非值得不值得的问题,而是必须如此。
                              而现在,我需要面对我这样选择所必须支付的代价:尽管亚瑟王在那次小规模战斗中取得优势平局,但是与主力部队远在卡美洛的我军不同,敌军第二轮攻势几乎马上就会发动。身边仅有三百人的亚瑟王不得不暂避锋芒。
                              实际上我倒是很想看看他学一学斯巴达人,表演一出不列颠三百勇士。但即使是斯巴达,他们在温泉关也有上千希腊步兵和黑劳士奴隶兵掩护,才坚守了三天。换作亚瑟,就算他再勇猛,也撑不住吧?
                              撑不住最好!赶紧把王位传给我。
                              当然,我也只能嘴上说说,过一下瘾。现在,阿瓦隆女王完全完成了她的作战计划。而我也被她带向了被动局面。
                              不过还不算完。
                              “她用过的战术,让我也试一试吧。卡狄欧,写信征兆全卡美洛的船只,准备渡海突袭!”
                              “是!”
                              她的渡海突袭是佯攻,而我,是强攻!
                              我给亚瑟写了封信,让他在正面,尽可能地拖延住敌人,而我将迂回到敌人的背后,配合他发动夹击。
                              不知为何,我突然想起了一年多以前,那家伙把整个爱尔兰的战局丢给我,让我拿一千五百人拖住六千人的那档子事。
                              真爽!
                              我把信寄出,随后,在卡美洛等待着船只的集结。
                              “哥,这一次,能赢吗?”
                              “放心吧。之前一次次的难关,我们都挺过来了。卡美洛,虽然那个老家伙不怎么靠谱,但是从他上位开始,我们还真的没有输过任何一场战争呢。”
                              “是嘛!”
                              “放心,这一次,就算他失手了,哥也给你赢回来!”
                              “……好事都被你一个人独吞了……”
                              “嗯?什么独吞?”
                              “上战场立功啊!凭什么只有你能上战场啊!我也要去嘛!”
                              “……乖,战场不是你想得那么简单的。那种血腥,你受不了的。”
                              “你还当我是小孩吗?别忘了,卡美洛的那几天是我守的,你和雇佣兵的决战是我帮你打赢的!切,莫哥就会欺负我……”
                              “……”
                              我好像完全把这档子事给忘干净了!这孩子根本就不是什么天真的小孩,这是个怪物!军棋场上能把加拉哈德和卡狄欧绑起来然后吊着打,联合我们就能把亚瑟给死死压制住,独立守城守了三千人一个星期,把握时机一波冲垮敌军战线的怪物!
                              喂喂,这小怪物,好像真的上得了战场吧?啊?
                              我可能真的拗不过这小妮子……
                              ……
                              于是,三天后,从卡美洛出海的船只上多了一个女孩。说是女孩,却已经是一个正经十六岁成年的姑娘了。她一身戎装,还真有女将军的气质。
                              “我计划沿英吉利海峡,在不列颠东部的撒克逊海岸登陆,包围林肯郡,然后自东向西攻城略地,直到把精灵女王的步伐打乱为止。”我向她解释这一次行动的计划。
                              她点了点头,然后把地图在舢板上铺开,凝视了一阵,“这样吗……不过,我的建议是在每个伯爵领都只攻陷一辆座城池,这样就足以对妮妙的背后产生威胁。如果非完全取得一郡才走,那么,时间上是根本来不及的。”
                              “没错,我就是这么打算的。”
                              ……
                              林肯城,占领。
                              莱斯特城,占领。
                              德比城,占领。
                              切斯特菲尔德城,占领。
                              伯顿城,占领……
                              ……
                              集结全部兵力于前线,这就意味着后方的空虚,对我军如此,对敌军更是如此。再加上亚瑟王出色的疑兵之计与拖延手段,她根本不可能知道我这支远征军的存在。
                              麦西亚公国,我们的战争目标,一转眼间便被我攻下一半。这一下子,就算精灵女王意识到自己正面之敌不过是小部队,却也没了突破前线,直取王城的打算。
                              如果她知道她正面的敌人就是亚瑟,她肯定会拼命想办法围歼他的。
                              克制住了把亚瑟位置情报出卖掉的念头,我下达了备战的命令。我要作为防御方,顶住阿瓦隆的攻势,进而反击,打出一场歼灭战,歼灭掉敌军的主力!
                              我把加拉哈德和卡狄欧摆在了两翼,我亲自指挥中军,阿尔托莉雅则作为伏兵,力求包围敌军,全歼敌军。
                              结果……
                              我的部队差点被打了个边路突破,被亚历山大式击溃,幸亏阿尔托莉雅及时放弃任务,拼命回援我的侧翼,才把敌人的攻势堪堪化解。
                              最后,敌军选择了撤退,然而实际上,我的损失要比敌军大得多。
                              这一战被认为平局,因为胜败难分。
                              如果说撤退便是战败,那么毫无疑问,是我赢了。
                              但是,我的战略意图没有达到,我已无力继续攻城略地,被迫撤回本方领土。再加上我巨大的损失,说我战败,也并非不可。
                              “战术上是卡美洛胜,战略上是阿瓦隆胜,影响上,这次战斗并没有决定某一方在大局上的优势,只能说是无比惨烈的平局,而且标志着第一次阿卡战争的第二阶段,即对峙阶段,开始。”在多年以后的历史论文中,这样一句和稀泥的话,成为史学界的公论。


                              IP属地:辽宁63楼2019-08-24 15:5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