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汇公司是兖州区政府招商引资于2005年9月23日成立的,实行“公车公营”经营模式,公车公营模式就是政府无偿批给营运证,公司购车,向社会招聘驾驶员,进行营运活动。可公司成立后法人闫珍珍就以20万到30万元不等的价格把出租车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变卖给了驾驶员了,后期更换新车也是驾驶员出资购买的。2014年4月11日公司法人闫珍珍把公司25年的经营权、固定资产、所有办公设备折抵欠张文华的民间借贷230万元,涉嫌变卖公司。2014年1月份15辆更新的出租车“一车卖多人”,强卖他人出资的车辆,侵占实际出资人的合法权益等违规经营现象。金汇公司违背在政府备案的“公车公营”经营模式,违规经营等行为这么多年,驾驶员反映举报了这么多年,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袒护包庇金汇公司这么多年,其中内情值得深思!
2019.9.9兖州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交通运输局上线,我们来看看出租车管理所史秀剑所长对金汇公司违背“公车公营”、违规经营现象是怎么作答的。
第一个问题
驾驶员:我想咨询一下兖州区金汇出租汽车公司在兖州区备案的“公车公营”经营模式是什么?
主持人:对于这个听友咨询的问题有哪位嘉宾来回答一下?
徐博(交运局副局长):请我们出租车管理所史所长来回答一下。
史秀剑:金汇公司内部自己上车(购车),对社会招聘驾驶员,金汇公司96辆车都是公车公营模式。
第二个问题
驾驶员:史所长刚才答复的金汇公司属于公车公营,可现实出租车全是驾驶员出资购买的,这样是否违背了公车公营模式?
史秀剑:你说的这个问题现在金汇公司普遍是存在这种现象,现在都是驾驶员自己出钱购买的车呦。
驾驶员:我们自己出资购车是不是违背了在政府备案的公车公营模式呢?
史秀剑:这个呢都是你们驾驶员给公司内部协商解决的,这个呢你说违背不违背……(没有作答)
驾驶员:我们和公司签订的协议前提是不能违背了在政府备案的公车公营模式啊
史秀剑:你们驾驶员给公司签的合同,你们也没经过我们主管部门,你们是双方自愿签的。
驾驶员:我们签合同主管部门是知道的啊?
第三个问题
驾驶员:公司法人闫珍珍以20、30万元不等的价格向驾驶员变卖出租车经营权,是否属于违规经营?
史秀剑:这个事情我不知道,你这么多问题你可以直接上所,上交通局吧。
第四个问题
驾驶员:金汇公司法人闫珍珍于2014年4月11日以公司25年的经营权、固定资产、所有办公设备折抵欠张文华的民间借贷230万元,是否属于违规经营、变卖公司?
史秀剑:这个问题啊,我们交通局主管部门是不会承认这个问题的,不能拿着我们的许可去抵押,肯定是不行的。他们(公司与张文华)是私下签的,我们主管部门是不会承认的。
驾驶员:可事实已经是存在的,从2014年4月11日至今。
史秀剑:你说的这个问题我也知道,法院已经给他推翻了。
驾驶员:张文华以债主身份实际控制着金汇公司,在兖州区交运局有没有备案?当时有没有对社会公示?
史秀剑:这个张文华呢,他是作为公司股东会聘任的经理,他不是法人不用需要在我们交通局备案,明白了不,公司聘任经理我们是管不着里。(在这之前无论是金汇公司还是交运局都没有给我们驾驶员提起过有股东会聘任之事)
驾驶员:金汇公司的业务关系和出租车管理所有直接对接的关系,他有没有权利管理金汇公司在兖州区交运局应该是有备案的。
史秀剑:备案,我们是对法人进行备案,他作为公司的聘任经理我们不需要备案,公司股东会决定他当经理管理公司,具体挣了钱干什么去,这个我们管不了。
第五个问题
驾驶员:金汇公司2014年1月份更新的15辆涉案出租车, “一车卖多人”的买卖交易详情?前期我们也向管理所和公司咨询过,仍然没有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
史秀剑:关于出租车买卖的问题,都是车主和驾驶员之间自己协商解决的价格,你们卖的车18、19、20万你们也不会给交通主管部门去说也,那都是你们双方自愿的。一个车卖多个人这个情况我不是很清楚,你说他涉案涉的什么案,你从哪里说它是涉案的车呢?
驾驶员: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上。
史秀剑:这个我都不知道它涉案,你比我都知道清楚。
驾驶员:我知道两个涉案车辆,一个是鲁HT7359,还有一个是鲁HT7113这两个车。
史秀剑:包括7359他当时买卖时是双方协商解决的?对吧。
驾驶员:你刚才说买卖是我们驾驶员自愿协商买卖的?
史秀剑:对,给公司里有什么关系啊。
驾驶员:对,我的问题又来了,我们驾驶员私下协商买卖的,我们以什么权利买卖啊?也就是说是金汇公司把车卖给我们了,我们才有权利买卖,如果金汇公司不把车卖给我们,我们也没有权利买卖啊。
史秀剑:你说的这个吧,你可以去找交通局。
驾驶员:还有一个就是一个人买断了三辆车的经营权这个事史所长知道不知道?
史秀剑:一个人买断了三辆车的经营权,我再给你说,我们的经营权是政府资源,你只有使用权没有买卖权,你只能说买了个车辆,你一个人别说买3辆你买20辆那是你自愿买的,那是你投资的问题,你别说你买3辆,你买20辆你有钱你买了你想经营想挣钱,这个问题谁能阻挡了喽。
大家看看这就是兖州区交通运输局出租车管理所史秀剑所长对待驾驶员反映金汇公司问题的态度!



2019.9.9兖州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交通运输局上线,我们来看看出租车管理所史秀剑所长对金汇公司违背“公车公营”、违规经营现象是怎么作答的。
第一个问题
驾驶员:我想咨询一下兖州区金汇出租汽车公司在兖州区备案的“公车公营”经营模式是什么?
主持人:对于这个听友咨询的问题有哪位嘉宾来回答一下?
徐博(交运局副局长):请我们出租车管理所史所长来回答一下。
史秀剑:金汇公司内部自己上车(购车),对社会招聘驾驶员,金汇公司96辆车都是公车公营模式。
第二个问题
驾驶员:史所长刚才答复的金汇公司属于公车公营,可现实出租车全是驾驶员出资购买的,这样是否违背了公车公营模式?
史秀剑:你说的这个问题现在金汇公司普遍是存在这种现象,现在都是驾驶员自己出钱购买的车呦。
驾驶员:我们自己出资购车是不是违背了在政府备案的公车公营模式呢?
史秀剑:这个呢都是你们驾驶员给公司内部协商解决的,这个呢你说违背不违背……(没有作答)
驾驶员:我们和公司签订的协议前提是不能违背了在政府备案的公车公营模式啊
史秀剑:你们驾驶员给公司签的合同,你们也没经过我们主管部门,你们是双方自愿签的。
驾驶员:我们签合同主管部门是知道的啊?
第三个问题
驾驶员:公司法人闫珍珍以20、30万元不等的价格向驾驶员变卖出租车经营权,是否属于违规经营?
史秀剑:这个事情我不知道,你这么多问题你可以直接上所,上交通局吧。
第四个问题
驾驶员:金汇公司法人闫珍珍于2014年4月11日以公司25年的经营权、固定资产、所有办公设备折抵欠张文华的民间借贷230万元,是否属于违规经营、变卖公司?
史秀剑:这个问题啊,我们交通局主管部门是不会承认这个问题的,不能拿着我们的许可去抵押,肯定是不行的。他们(公司与张文华)是私下签的,我们主管部门是不会承认的。
驾驶员:可事实已经是存在的,从2014年4月11日至今。
史秀剑:你说的这个问题我也知道,法院已经给他推翻了。
驾驶员:张文华以债主身份实际控制着金汇公司,在兖州区交运局有没有备案?当时有没有对社会公示?
史秀剑:这个张文华呢,他是作为公司股东会聘任的经理,他不是法人不用需要在我们交通局备案,明白了不,公司聘任经理我们是管不着里。(在这之前无论是金汇公司还是交运局都没有给我们驾驶员提起过有股东会聘任之事)
驾驶员:金汇公司的业务关系和出租车管理所有直接对接的关系,他有没有权利管理金汇公司在兖州区交运局应该是有备案的。
史秀剑:备案,我们是对法人进行备案,他作为公司的聘任经理我们不需要备案,公司股东会决定他当经理管理公司,具体挣了钱干什么去,这个我们管不了。
第五个问题
驾驶员:金汇公司2014年1月份更新的15辆涉案出租车, “一车卖多人”的买卖交易详情?前期我们也向管理所和公司咨询过,仍然没有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
史秀剑:关于出租车买卖的问题,都是车主和驾驶员之间自己协商解决的价格,你们卖的车18、19、20万你们也不会给交通主管部门去说也,那都是你们双方自愿的。一个车卖多个人这个情况我不是很清楚,你说他涉案涉的什么案,你从哪里说它是涉案的车呢?
驾驶员: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上。
史秀剑:这个我都不知道它涉案,你比我都知道清楚。
驾驶员:我知道两个涉案车辆,一个是鲁HT7359,还有一个是鲁HT7113这两个车。
史秀剑:包括7359他当时买卖时是双方协商解决的?对吧。
驾驶员:你刚才说买卖是我们驾驶员自愿协商买卖的?
史秀剑:对,给公司里有什么关系啊。
驾驶员:对,我的问题又来了,我们驾驶员私下协商买卖的,我们以什么权利买卖啊?也就是说是金汇公司把车卖给我们了,我们才有权利买卖,如果金汇公司不把车卖给我们,我们也没有权利买卖啊。
史秀剑:你说的这个吧,你可以去找交通局。
驾驶员:还有一个就是一个人买断了三辆车的经营权这个事史所长知道不知道?
史秀剑:一个人买断了三辆车的经营权,我再给你说,我们的经营权是政府资源,你只有使用权没有买卖权,你只能说买了个车辆,你一个人别说买3辆你买20辆那是你自愿买的,那是你投资的问题,你别说你买3辆,你买20辆你有钱你买了你想经营想挣钱,这个问题谁能阻挡了喽。
大家看看这就是兖州区交通运输局出租车管理所史秀剑所长对待驾驶员反映金汇公司问题的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