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典(公元?-189年),字不详。熹平中,担任钩盾令,掌管皇宫诸近池苑囿游观之处,熹平六年(177年),宋典奉皇帝命,修缮南宫玉堂,事成之后被赏赐二千粮食。光和中升为中常侍,封列侯。

夏恽(?—189),东汉宦官,十常侍之一

张让(?—189年9月24日),东汉宦官,颍川(今河南禹州)人。桓帝、灵帝时,历为小黄门、中常侍等职,封列侯。在职时以搜刮暴敛、骄纵贪婪见称,灵帝极为宠信,常谓“张常侍是我父”。中平六年(189年),何进谋诛宦官,事泄,他和其余几个常侍设计伏杀何进。袁绍、袁术等人闻何进被杀,入宫杀尽宦官,张让走投无路,投水自尽。

栗嵩(?—189),东汉宦官,十常侍之一

孙璋(?-189年?)东汉末期汉灵帝的宦官,官居中常侍,为十常侍之一

毕岚(?—189),东汉宦官,十常侍之一字不详,东平郡人。熹平中,担任掖庭令,掌宫人簿帐及蚕桑女工等事。 熹平六年(177年),毕岚奉皇帝命,铸铜人四列于仓龙、玄武阙,又铸四钟,皆受二千斛,县于玉堂及云台殿前。又铸天禄虾蟆,吐水于平门外桥东,转水入宫。又作翻车渴乌,旋于桥西,用洒南北郊路,以省百姓洒道之费。又铸四出文钱,钱皆四道。识者窃言侈虐已甚,形象兆见,此钱成,必四道而去。

曹鼎,字景节,东汉沛国谯县人。魏名将曹洪的伯父、曹休的祖父 [1] ;又或是曹腾的弟弟 [3] (身份存争议)。根据《三国志》和裴注的记载、“元 I”的的16号字砖铭文,曹鼎担任的官职有吴郡太守、尚书令。曹休的祖父曹鼎担任尚书令时,委任曹洪为蕲春县长。根据《后汉书》的记载,曹腾的弟弟曹鼎担任的官职是河间相(可能在公元139年-144年之间,或136年之前)。曹鼎担任河间相时,被蔡衍弹劾,理由是“臧罪千万”。曹腾请当时的大将军梁冀写信给蔡衍求情,但蔡衍没有理会,照章办事。于是,曹鼎因此获罪,被送往左校劳改。 [3] (可能在公元146年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