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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和法规一样的吗诉求编号 FZ20011301690 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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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和法规一样的吗
诉求编号 FZ20011301690
诉求标题 规定和法规一样的吗
诉求内容 十九年了房产证搞不定?拆迁合同说废纸成废纸?
人民政府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局2004年5月8日确定:拆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今天人民政府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说不合规定,重新签订合同.
在人民政府福州市房管局局内签订的,经过再三考虑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房协议书,合同协议书房产权是陈振中一个人的,已经购买了公租房和安置房,经过人民政府福州市拆迁工程处领导签字人民政府福州市拆迁工程处盖公章承认批准符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000237号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怎么爱说变就变呢?如果拆迁补偿协议书不符合规定,经办人和领导人都无知吗?知道了这样签字盖人民政府福州市拆迁工程处公章你们抱着**人民政府的心和**了社会老百姓?希望你们不要再给老百姓挖坑了,害得老百姓子孙没法读书,多做点**.
回复意见 您好,经向拆迁实施单位了解,你反映的被拆迁房屋为直管公房,承租人为你哥哥。依据规定,国有直管公房征迁以公房租赁凭证为补偿依据,补偿安置对象为公房租赁凭证登记的承租人,未经直管公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承租人不得随意更名。你非公房承租人,征迁时以你名义买断公房产权进行补偿安置不符合规定,原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需重新以承租人的名义签订。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于 2019-12-09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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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回复的是推卸责任,按您们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的说法 ,重新再来是否违背了诚信政府,为民办事,把我的产权赠送我哥,是否太随意了?再说给了不还,谁来承担责任 ,我是被拆迁人,不是别人,合同书写的明明白白,公租房就是我的权利,没有权利谁给我签订合同,最后在福州市房管局作最后一个签订才完全了全部拆迁工程,怎么会说不是我的产权呢?真是*****!
部门办理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正在办理 截止时间:2020-02-01 09:48
回复意见
诉求人 陈振中 诉求时间 2020-01-13 21:18
事件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


来自手机贴吧1楼2020-01-14 11:0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