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8: DJ=制作人=歌手
看了上面的介绍,应该没人会分不清这三种截然不同的职业了。DJ是打碟的职业,根据技术流派还分为Scratch DJ和进行DJ Mix的DJ。Scratch DJ是Turntablist的不准确称呼,这种DJ常见于Hip-hop音乐,通过搓盘(Scratch,又叫Skratch)产生音效。而电子音乐中更常见的是进行DJ Mix的DJ,即有技巧地接歌的DJ。从前,这种DJ播放刻录在黑胶唱片上的歌曲,而今天,他们更多使用碟机和混音台衔接歌曲。在电子音乐节上,我们见到的都是进行DJ Mix的DJ。

另一方面,制作人(Producer)指编曲者。编曲在版权上指的是词曲(人声)以外的乐器创作。编曲不是写伴奏的,因为电子音乐中人声被看作是一种乐器而非像流行乐中的主体。需要注意的是,主流说法上,制作人并不是从零开始一直到最后独立完成整首曲子的人物。其他重要人物还包括录音师、混音师和母带师甚至封面和MV设计师。

最后,歌手指的是唱歌的人,它的定义显然和制作人的定义完全不同。一些国内音乐平台(如网易云音乐)会将歌手和制作人放到同一栏,这是完全错误的,并将一首音乐的制作人错误地成为歌手。同时,许多流行歌手经常只是在一首歌中献唱,而音乐平台和受其影响的听众却忽略了背后为这首歌付出更多的制作人。甚至,随着越来越多的流行歌手尝试电子舞曲,听众看到的和记住的也往往只是歌手的名字,而明明付出了最大功劳的制作人却被雪藏。这些平台本身犯的错误和所谓的“只听人不听歌”,不该被提倡。
顺便一提,人声(Vocal)在商业性质较强的电子音乐通常占有重要地位,所以词曲作家(包括作曲家Songwriter和Topliner两种不同形式)也非常重要。同时,电子音乐中作为乐器或附属的人声演唱者(Vocalist)也和流行乐中的作为主体的演唱者地位不同。但无论如何,DJ不等于制作人,制作人也不等同与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