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是全市最新出台的《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请您和我们一起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共同提升社会文明水平吧!”12月5日上午,在第35个“国际志愿者日”到来之际,十堰市实验中学师生志愿者们走出校园,深入燕林社区,现场向来往行人、小区居民宣传发放《条例》,身体力行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志愿有我,传播践行。尽管天气寒冷,师生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却像红色志愿者标识一样炽热。在做好文明宣传员、讲解员的同时,学校“劳动小能手”和教师志愿者模范践行《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对大美十堰的满腔热爱付诸行动,齐心协力捡拾路面垃圾,擦拭宣传栏、广告牌,清扫花坛各处卫生死角,对背街小巷进行环境清理,看到少数不文明行为,及时走上前礼貌劝导,一幅幅认真劳动、志愿服务的场景成为居民眼中最美的画面。
宣讲宪法,推进法治。在全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和第三个“宪法宣传周”到来之际,市实验中学党员教师、学生志愿者在社区设立法宣站点,分组向居民发放校党委精心设计的“国家宪法日”宣传单页等资料。政治老师汪航,青年党员李涛、陈闯等结合专业知识现场解答居民问题,通过宣传宪法、《民法典》和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文化,让守法用法在全社会成为一种习惯和自觉。
志愿有我,传播践行。尽管天气寒冷,师生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却像红色志愿者标识一样炽热。在做好文明宣传员、讲解员的同时,学校“劳动小能手”和教师志愿者模范践行《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对大美十堰的满腔热爱付诸行动,齐心协力捡拾路面垃圾,擦拭宣传栏、广告牌,清扫花坛各处卫生死角,对背街小巷进行环境清理,看到少数不文明行为,及时走上前礼貌劝导,一幅幅认真劳动、志愿服务的场景成为居民眼中最美的画面。
宣讲宪法,推进法治。在全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和第三个“宪法宣传周”到来之际,市实验中学党员教师、学生志愿者在社区设立法宣站点,分组向居民发放校党委精心设计的“国家宪法日”宣传单页等资料。政治老师汪航,青年党员李涛、陈闯等结合专业知识现场解答居民问题,通过宣传宪法、《民法典》和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文化,让守法用法在全社会成为一种习惯和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