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为“覃怀”首邑。
商,属京畿重地。
周,为“野王邑”。
汉,为“野王县”。
隋,改“河内县”。
明清两代,为“怀庆府”所在地。[4]
民国二年(1913年)废府存县,改为沁阳县。
1949年,属平原省新乡专区。
1952年,属河南省新乡专区。
1986年,撤销新乡专区后改归焦作市辖。
1987年辖城关镇和城关、常平、西万、山王庄、西向、紫陵、葛村、王曲、柏香、渠沟、崇义、木楼、王召等13个乡,329个村民委员会,1399个村民小组。[2]
1989年9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沁阳县,设立沁阳市。沁阳市直属于河南省,由焦作市代管。[9]
商,属京畿重地。
周,为“野王邑”。
汉,为“野王县”。
隋,改“河内县”。
明清两代,为“怀庆府”所在地。[4]
民国二年(1913年)废府存县,改为沁阳县。
1949年,属平原省新乡专区。
1952年,属河南省新乡专区。
1986年,撤销新乡专区后改归焦作市辖。
1987年辖城关镇和城关、常平、西万、山王庄、西向、紫陵、葛村、王曲、柏香、渠沟、崇义、木楼、王召等13个乡,329个村民委员会,1399个村民小组。[2]
1989年9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沁阳县,设立沁阳市。沁阳市直属于河南省,由焦作市代管。[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