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忘记税务局还记得住权责发生制呢!您明年支付今年的成本费用,那叫违反《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也就是您违反了权责发生制原则,您明年还是不得扣除!
当然,有人会说,我可以追补扣除。——确实是个办法!但是,如果您了解追补的程序后,您不会觉得麻烦吗?
同样,还有很多成本或费用,在当年已经发生了,但是到12月31日就是没有支出。比如,出差人员未报销的差旅费、已经播出暂时未付的广告费、逾期的利息等。这些可能在次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前都是要支付的,如果您未在当年预提或预计费用(成本),难道也想去走追补程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