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了一家销售公司,面试的时候说是首月无责保底4000,约一个星期后签了入职协议,协议主体内容是首月无责4000,次月无责3500,第三个月之后无责3000,入职不满一星期无工资,不满15天只按70%的工资发放,离职需要提前15天申请。
做了9天后觉得不太合适,于是提前了一天在微信上与他们公司说了辞职,他们公司没有提出异议。到了下个月20号发薪日没有准时发我工资,与他们公司沟通后给出的解释是没有写离职申请,只能付30%的工资给我约300块钱。
想咨询一下律师,这种情况去劳动监察举报胜算大吗,能不能足额拿到工资。
做了9天后觉得不太合适,于是提前了一天在微信上与他们公司说了辞职,他们公司没有提出异议。到了下个月20号发薪日没有准时发我工资,与他们公司沟通后给出的解释是没有写离职申请,只能付30%的工资给我约300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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