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事实
路口口交叉路口处。甲驾车的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使,乙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行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接触部位损坏,乙受伤。甲车右前部与乙车左前部相接触,双方车辆都有损失,乙倒地身体受伤。甲车右后视镜损坏。
当事人责任
乙有非机动车不按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过错行为,为主要责任。甲有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过错行为,为次要责任。
路口口交叉路口处。甲驾车的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使,乙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行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接触部位损坏,乙受伤。甲车右前部与乙车左前部相接触,双方车辆都有损失,乙倒地身体受伤。甲车右后视镜损坏。
当事人责任
乙有非机动车不按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过错行为,为主要责任。甲有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过错行为,为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