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概念应该体现出该事物对象所特有的属性。”
阴阳如果能描述万物,应该明确体现出区分万物的内在属性,不陷入“模糊概念”的误区。
其次,“概念应该明确该事物对象的外延。”
比如,阴阳有升降、浊清、热寒、男女等概念,应该全部标明,并清晰完整的表达它的适应情况,防止概念范畴外的概念清晰度变弱。
第三,“定义项的概念认知度高于被定义项。”
比如用冷热定义温度,长短定义长度,快慢定义时间,这些定义都源于人类最直观的感官认知,如果一个基础概念都源于类比,往往是一个“晦涩概念”。
最后,如果一个概念要参与学科的基础逻辑,往往需要量化功能。这样可以向哲学逻辑中代入数理逻辑。
总之,一个不清楚的概念,是没有资格参与哲学逻辑的,往往会陷入先射箭后画靶子的误区,也确实造成了中医里诸如火神派、滋阴派之类完全相反的判断。
另外,如果像某些中医粉所言,阴阳只是代号,只有类比的功能,那更应该直接舍弃,因为类比是不具备哲学上严格的因果关系的,应该用更真实和底层的概念来替代这个类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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