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我们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唯有使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征收补偿程序,才是唯一合法,四川省政府,凉山州政府,宁南县政府为了以民争利!欺压百姓!为了克扣、少给我们补偿款,利用公权力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出台卑鄙龌龊地方文件政策,把我们国有土地上房屋(四川省凉山州宁南县葫芦口金江大道74号(兰花旅馆),硬是说成是国有建设用地,强行把房屋和土地分开征收补偿。我家一栋开宾馆338平方的房子,征收补偿款,还买不起一套本地方100平方住宅商品房),这样的政策法令侵害了群众的合法利益,严重降低了我们老百姓原有的生活水平,长远生计,无保障,根本无视民生,无视人民群众的利益。用国务院679号令《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征收补偿我们国有土地上房屋,就是赤裸裸的偷换概念,指鼠为鸭!其目的是以民争利!欺压百姓!为了克扣、少给我们补偿款,利用公权力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