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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钢片区烧结厂原址地块二标段污染土壤治理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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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地块位于重庆市大渡口区钢铁路,占地面积约281500平方米。历史生产产品为烧结矿和球团矿,现规划为居住用地(一类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及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等(二类用地)。
2021年7月,上海格林曼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工单位”)联合中标重钢片区烧结厂原址地块2标段土壤污染修复项目。其中,2标段占地约106060平方米,修复土壤方量为229853.69 m3(实方),目标污染物为:重金属(铅、砷),有机物(苯、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苯并(k)荧蒽、䓛);其中重金属污染土壤28567.59m3(实方)、有机污染土壤185513.36m3(实方)、复合污染土壤约15772.74m3(实方)、污染地下水方量估算为11485.83m3。
2021年9月~2022年11月,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的《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重钢片区原址土壤污染修复施工管理的函》及对重钢片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相关指示,施工单位编制的《污染土壤水泥窑协同处置及稳定化处置修复方案》《污染土壤异位热脱附处置修复方案》(以下简称“修复方案”)通过了专家评审和批复(详见(渝(市)土方案〔2022〕6号、渝(市)土方案〔2022〕18号),并于2023年5月和2024年1月进行了两次修复方案变更(以下简称“变更方案”),最终确定的修复总体技术路线为:1)部分有机物污染土壤清挖转运至水泥窑/陶粒窑进行协同处置;2)部分有机物污染土壤采用原址异位热脱附技术进行修复,待修复效果评估合格后回填;3)重金属、复合污染土壤清挖转运至水泥窑进行协同处置;4)场地地下水采用抽出处理的方式进行修复治理;5)场地废水采用“絮凝沉淀+化学氧化+活性炭+过滤”的工艺进行处置。
根据《治理修复方案》及《变更方案》相关设计,截止2024年6月二标段修复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完成69个基坑清挖(含优先道路区域34个基坑),清挖污染土壤总量为183962.9m3(实方,扣减基岩减量后风险评估确定方量为165545.1m3,超挖11.1%)。其中有机物污染土壤154141.4m3(实方,扣减基岩减量后风险评估确定方量为138660.8m3,超挖11.2%)、复合污染土壤17109.7m3(实方,不涉及基岩扣减,风险评估量为15772.74m3,超挖8.5%)、重金属污染土壤12711.8m3(实方,扣减基岩减量后风险评估确定方量为11111.59m3,超挖14.4%),放坡土及夹层土验收不合格土壤11895.3m3(虚方),超挖主要为基坑侧壁效果评估不合格拓挖导致。效果评估完成65个基坑验收(有4个为施工过程基坑,效果评估仅对合并最终形成的基坑验收),分四次进行效果评估布点采样,共采集916个基坑样品(含101个平行样),第一次采样816个(含88个平行样),有21个基坑58个样品不合格(19个坑底超标、36个侧壁超标、3个平行样超标);第二次共采样80个(含10个平行样),有5个基坑3个样品不合格(2个侧壁超标,1个坑底超标,另外监督性采样分别超标1个坑底和侧壁);第三次采样15个(含3个平行样),有1个基坑监督性采样坑底2个样品(含1个平行样)超标;第四次采样5(坑底5个),样品全部合格。四次效果评估采样,累积不合格样品有3个铅超标、58个多环芳烃超标,累计拓挖方量为6337.6m3(其中效果评估验收超标拓挖方量为6008.3m3,监督性验收超标拓挖方量为329.3m3),拓挖土壤已按照修复方案进行分类处置。
基坑清挖过程中的放坡及夹层土方量126276.6m3(虚方),自验收不合格5951.9 m3(虚方)(其中1189.3m3采用热脱附处置,4762.6m3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自验收合格的放坡及夹层土119951.9m3,分11个堆体批次报效果评估验收,采集306个土壤样品(含平行样36个)。结果显示,有3个堆体的土壤样品超标,有14个样品(含2个平行样)的PAHs超标,超标土壤方量5943.4m3(虚方)(其中1961.4m3采用热脱附处置,3982m3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综上,放坡土及夹层土自验收与效果评估验收合格114008.5m3,超标11895.3m3(其中约3150.7m3采用热脱附处置,约8744.6m3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效果评估验收合格场地回填方量约为61720.3m3(虚方,回填率为54.1%)。
采用水泥窑/陶粒窑处置污染土壤为163069.6吨(复合污染土壤18150.9吨,重金属污染土壤13746.6吨,有机物污染土壤131172.1吨),其中,外运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处置污染土壤93466.97吨(复合污染土壤18150.87吨、有机物污染土壤75316.1吨)、冀东水泥重庆璧山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窑处置重金属污染土壤5824.55吨、重庆南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泥窑处置有机物污染土壤23314.26吨、重庆市梁平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窑处置重金属污染土壤3332.49吨、重庆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窑处置污染土壤24818.98吨(重金属污染土壤4589.56吨、有机物污染土壤20229.42吨)、重庆博洲环境治理有限公司陶粒窑处置有机物污染土壤12312.35吨;
异位热脱附处置污染土壤自验收堆体收方总量为43173.3m3,自验收不合格进行热脱附二次复烧处置562.3m3、外运水泥窑协同处置9653m3。热脱附处置自验收合格后32958m3土壤,分12个堆体批次报效果评估验收,采集101个堆体土壤样品(含12个平行样),评估结果显示,有6个堆体21个土壤样品(含4个平行样)的多环芳烃超标,热脱附二次复烧处置5420.5m3、外运水泥窑协同处置785.2m3。此外,监督性采样结果显示2个堆体(其中1个堆体超标2次)4个土壤样品(含1个平行样)的PAHs超标,外运水泥窑协同处置约1255.1 m3(虚方)。综上,本项目热脱附二次复烧5982.8m3、外运水泥窑协同处置11693.3m3,通过效果评估验收及监督性采样验收的热脱附处置土壤方量为25497.2m3(虚方)。热脱附修复效果评估验收合格后场地回填方量为18909.9 m3(虚方,回填率为74.2%)。
修复过程中清洗后大粒径累计自验收方量77640.8m3(虚方),自验收不合格二次冲洗约4008m3(虚方),自验收合格大粒径分23个堆体(73632.8 m3,虚方)进行效果评估验收,采集样品270个(含36个平行样)。分别采用《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HJ/T557-2007)对含砷、铅、镍的样品进行浸出处理并检测,采用《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HJ/T299-2007)对含萘、苯并(b)荧蒽、苯并(a)芘的样品进行浸出处理并检测。样品检测结果显示,2个冲洗后大粒径堆体样品超标,有4个样品(含1个平行样)的浸出苯并(a)芘、2个样品(含1个平行样)的浸出铅超标,二次冲洗大粒径方量约为1375.7m3,最终效果评估验收合格方量约为72557.1m3,效果评估验收合格场地回填方量约45919.3m3(虚方,回填率为63.6%)。
针对修复过程中二次污染影响区,两次共采集土壤样品121个(含15个平行样);第一次效果评估采样布设99个点位,采集样品112个(含13个平行样),样品全部合格;监督性采样对二次影响区布点并采集了11个样品(含1个平行样),有2个样品的PAHs超标,施工单位针对超标区域拓挖土壤方量236.5m3并外运至陶粒窑处置,第二次效果评估针对超标二次影响区布设并采集9个土壤样品(含2个平行样),样品全部合格。
二标段范围内污染地下水抽出后与修复施工产生的废水(洗车废水、大粒径冲洗废水、基坑降水等)合并,采用“化学氧化+絮凝沉淀+活性炭+过滤”的工艺进行处置,累计处置废水105811.4m3,经86批次的定期采样检测,所有检测指标均满足《修复方案》中废水处置及回用标准,施工过程中全部回用于大粒径冲洗、热脱附设备出料降温、洒水降尘等场地修复施工环节,施工结束后剩余347吨废水外运重庆建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桥B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置。
2022年9月-2024年6月,针对地下水污染修复范围及上下游监测井,修复施工单位开展了26批次共232个地下水样品、效果评估单位开展了1批次共16个地下水样品的采集,结果显示,二标段修复阶段土壤石油烃污染源附近浅层地下水显示石油类超标,随着23年2月土壤污染源被清理干净,浅层地下水石油类达标并趋于稳定,范围内地下水样品中关注的其他污染物浓度均小于修复目标值,地下水中污染物浓度稳定达标。
2023年2月8日、2023年8月22日、2023年11月15日、2024年5月28日及2024年6月25日,对重钢烧结厂二标段土壤修复场地第三方检测实验室检测进行5次监督性采样,共采集样品165个(基坑样品95个、放坡土及夹层土14个、大粒径固体废物样品25个、热脱附修复后堆体样品19个、二污染影响区样品11个),结果显示,4个基坑样品、3个热脱附修复后堆体样品、2个二次污染影响区样品超标。监督性采样超标的基坑拓挖污染土壤约329.3m3,其中67.6m3外运水泥窑协同处置,261.7m3外运陶粒窑协同处置;监督性采样超标的二次污染影响区拓挖污染土壤约238.3m3,均外运陶粒窑协同处置;监督性采样超标的热脱附堆体土壤1255.1m3,外送水泥窑协同处置;二次污染影响区经修复施工单位拓挖后,经自检、效果评估单位及监督性采样检测全部合格。
修复施工单位按照《修复方案》落实二次污染防治措施全过程由工程监理、环境监理进行跟踪监督,32个批次的大气无组织排放监测、23个批次热脱附大棚尾气排放口的大气有组织排放监测、14个批次热脱附设备尾气排放口的大气有组织排放监测、23个批次环境敏感点环境空气监测、32个批次的噪声监测等监测数据显示,二标段修复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二次污染事件。
综合上述各环节的效果评估结果,重钢烧结厂原址地块二标段修复按照《修复方案》实施,土壤和地下水治理修复达到设定修复目标,满足下一阶段场地规划的再开发利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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