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说明:本人工作工作已快30年,今年换工作后,在试用期被违法辞退,仲裁结果已出来,判公司违法辞退。但未休年假这一项诉求居然被驳回了。
本人提供的社保缴费明细,肯定满足在多个单位连续工作超过12个月,只是换工作那一个月,以个体名义自行购买了社保,这居然成了驳回的理由了。我查了一下成都本地的政策,以及四川省的,都支持在不同单位只要连续满12个月均可以享受。钱不多,只有3K的样子,究竟要不要走法院去要回来呢?大伙给点主意
1、仲裁结果(大项支持了)

2、仲裁书在有关年假部分的解释与理由。

3、成都市关带薪于年假的政策公开。

4、四川省有关年假的政策

本人提供的社保缴费明细,肯定满足在多个单位连续工作超过12个月,只是换工作那一个月,以个体名义自行购买了社保,这居然成了驳回的理由了。我查了一下成都本地的政策,以及四川省的,都支持在不同单位只要连续满12个月均可以享受。钱不多,只有3K的样子,究竟要不要走法院去要回来呢?大伙给点主意
1、仲裁结果(大项支持了)

2、仲裁书在有关年假部分的解释与理由。

3、成都市关带薪于年假的政策公开。

4、四川省有关年假的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