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硚口区信访局信访件处理情况的质疑与请求之二硚口区人民政府与硚口区信访局组队踢皮球,共同推诿扯皮,敷衍了事
一、未明确说明信访件重复性
硚口区信访局于2024年12月4日10:16:30、2024年12月9日11:11:57通过武汉市民热线12345反馈,称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19条,我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的同一信访事项将不再重复受理。然而,该局两次都未明确指出2024年10月17日转办给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信访件与我之前提出的信访事项是否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因此,我恳请硚口区信访局提供实质性事实,证明两起信访事项的重复性。
二、信访件处理回复不一致
2024年11月12日14:29,硚口区信访局电话02783426263回复称,该局于2024年10月17日转交给硚口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国家信访局转办信访件已按《信访工作条例》第31条处理。但同时表示,该信访件并非重复信访,且办理情况仅能在内部系统中查看,我无法通过国家信访平台了解办理流程,也不会收到正式回复。
三、办理情况不透明
对于上述信访件,我收到了两个截然不同的回复,且这两个回复均未在国家信访平台上显示。目前,国家信访平台关于该信访件的本次办理方式仍停留在2024年10月17日由该局转交硚口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状态。这显示出硚口区信访局在处理信访件时存在办理情况不透明的问题。
综上所述,我恳请硚口区人民政府和硚口区信访局能够恪尽职守,守法为民,确保信访工作的公正、透明和合法。同时,希望硚口区人民政府和硚口区信访局能够正视并纠正其在处理信访件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避免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