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G(按病种定额付费)说白了就是医保和医院玩的双簧产物,医保医院本就是一家,因为医保方实际并不代表病人的利益,医保和医院的利益来源都是病人(一个收医保,一个吃医保),所以即使出台也是忽悠纳税人的戏码。
真正想让老百姓缴纳的医保费每一分钱物尽所用,第一全民医保同质化(报销待遇不区分三六九等),第二,医保公立化,再引入独立的第三方患者委员会(和医院权力对等),形成医保医院患者三足鼎立格局,任何一方不可能做大,维持三方利益平衡,患者利益才能得到最大保护。
这样一来一部既得利益的人(董的都知道)利益冲击最大,所以现有社会模式下基本不可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