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仏x编辑英
*祝每一位看到这篇文的人圣诞快乐!
Summary:写不出来文章的弗朗西斯打算放过自己
弗朗西斯盯着眼前的空白文档,文档上的输入符号鲜明地闪烁着,他莫名奇妙地觉得有些烦躁,想再次敲下键盘却又被这样凌乱的情绪所左右,不知道怎样才能做出合适的表达。他把一段话连续地重写了三遍,每次敲下的文字自己重读一番都觉得不能尽心如意。
努力了半小时,文档的进度还是0,这样的感觉真是折磨人。弗朗西斯越发地怀念那段熬夜到凌晨三点只为写完故事结尾的日子,自己当时是怎么写出来的?写不出来东西的时候便开始喜欢拷问自己,为什么当初要选择用文字来表达自己的想法?自己是不是没这个天赋却硬要吃这碗饭。
思绪就是被这样越扯越乱的,自己的脑子早就开始不在想故事该如何发展,刚挤出来了一点又止步于不能用合适的语言把他表达出来,总是觉得缺胳膊少腿不够细腻,代入感不够强。
弗朗西斯把头仰着盯着天花板看了很久,最后还是觉得放过自己,写不出来今天就算了。他从电脑椅上站起身,从书架上拿起一本哲学通识读本,看到前言的第一句话写着“哲学的目的是为了探究人生的意义”,他陷入了沉思,人生的意义不就是生活然后阅读、写作,再将从写作和阅读里找寻到的意义融进每天的生活里吗。
可是现在却写不出来什么东西,停止输出了想静下心来读书却又开始胡思乱想,生活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呢?
他把书签夹在前言的位置,合上书本,把它放回原位。和文字打交道太长时间有时并不是好事,比如现在,他感觉所有的文字,有的是从他笔下写出的,有的是他刚读到的,在他的脑子里没有章法地跳跃着,这不是个好兆头。
想到这弗朗西斯突然开始有点佩服亚瑟了,如果让他像亚瑟那样每天和各种各样良莠不齐的文字打交道,他肯定会疯掉。他第一次觉得文字是如此地令人抓狂,文字中并没有该有的平静,这些多余的情绪如垃圾般填塞着他的大脑,是时候该离开这个令他烦躁的源头,用别的事物换换脑筋。
书房里的书只放了一半,地上还放着好几摞书,不少书架上还是空的,刚搬来巴黎,书还没来得及全部整理好,许多书还没来得及归类。对于书多的人来说,搬家的痛苦并不在于搬弄沉重的家具,而是来自于如何处理那些成堆成箱的书,这些书的重量加起来也不比大型家具轻多少。弗朗西斯深有感触,他帮着亚瑟把在康沃尔郡老家的藏书搬到巴黎的公寓时可是累得够呛,拎着十几本书从一楼爬楼梯到三楼,还来回了至少十几趟,弗朗西斯真的很惊叹于自己的好耐心,要是换作别人看到这么多书肯定搬两下就不干了。
弗朗西斯知道固执的英国人是绝对不会处理掉这些旧书的,对于亚瑟来说,这些书就是他的生命,承载着柯克兰家族延续百年的荣光。法国人闭上眼睛,脑子里满是亚瑟拿起书架上的书,满脸兴奋地向他炫耀着这是他外外祖父的藏书的情景。虽说弗朗西斯自诩也是个爱书的人,但他的脑子里并没有出现那本书的名字,反而是亚瑟因为兴奋而略微泛红的脸,他的眉毛微微扬起,薄薄的嘴唇快速地张合着。弗朗西斯暗暗欣赏着亚瑟的五官,那副得意的神情让他脸上的每一个部分顿时活了起来,这样的他很可爱。
搬书或许是一个考验,考验他是不是有足够的决心和亚瑟开启新的生活。弗朗西斯正是凭着这样的信念,把那些沉重得跟砖头一样书一摞摞地搬进了新家的书房,每当他觉得累想放弃的时候,就会回忆起亚瑟介绍书籍时的表情,他想,他能包容亚瑟不愿意处理这些书的固执。
***,自己是不是给英国佬PUA了,弗朗西斯百思不得其解。
参透生活奥义的第一步就是学会包容,这句话要是放在几年前,弗朗西斯一定觉得跟他说这句话的人是在放屁。他并不相信爱情最后的归宿会是生活,爱情都是自私的,它的本质是一种冲动,是一种激情,弗朗西斯对自己的这一套理论深信不疑。
但亚瑟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切,若是告诉几年前的弗朗西斯,他和不仅别人订婚了,而且还是和一个英格兰男人,他一定会惊得下巴都掉下来。
我?结婚?真的假的?如果他能和过去的自己对话,他一定会在系统自带的众多emoji里挑选那个最能表示疑问的表情发过去。不过弗朗西斯并不是特别念旧的人,对于他而言,习惯这个“有丈夫”的新生活并不困难,只要他认为这样做是对的,是最符合他的心意的,他就会一直这样做下去。换一种活法有什么不好?而且弗朗西斯觉得现在的自己很快乐,感觉是骗不了人的,他和亚瑟在一起商量搬家,装修,婚礼……这些大大小小的事情填满了他的每一天,他难得觉得自己活得这么充实。跟着亚瑟每天总是有处理不完的事情,英国人总是这么善于规划,弗朗西斯有时候的真的很想把他的脑袋拆开来,看看它是不是真的由什么发条驱动的精密仪器组成的,究竟是什么让他这么笃信于计划。
难怪亚瑟会选择当编辑,在弗朗西斯眼里编辑就是那种喜欢订计划的人。而对于作者来说,最讨厌的词语莫过于计划,在大的截稿日期前是无数个不断的催稿电话,什么时候写什
*祝每一位看到这篇文的人圣诞快乐!
Summary:写不出来文章的弗朗西斯打算放过自己
弗朗西斯盯着眼前的空白文档,文档上的输入符号鲜明地闪烁着,他莫名奇妙地觉得有些烦躁,想再次敲下键盘却又被这样凌乱的情绪所左右,不知道怎样才能做出合适的表达。他把一段话连续地重写了三遍,每次敲下的文字自己重读一番都觉得不能尽心如意。
努力了半小时,文档的进度还是0,这样的感觉真是折磨人。弗朗西斯越发地怀念那段熬夜到凌晨三点只为写完故事结尾的日子,自己当时是怎么写出来的?写不出来东西的时候便开始喜欢拷问自己,为什么当初要选择用文字来表达自己的想法?自己是不是没这个天赋却硬要吃这碗饭。
思绪就是被这样越扯越乱的,自己的脑子早就开始不在想故事该如何发展,刚挤出来了一点又止步于不能用合适的语言把他表达出来,总是觉得缺胳膊少腿不够细腻,代入感不够强。
弗朗西斯把头仰着盯着天花板看了很久,最后还是觉得放过自己,写不出来今天就算了。他从电脑椅上站起身,从书架上拿起一本哲学通识读本,看到前言的第一句话写着“哲学的目的是为了探究人生的意义”,他陷入了沉思,人生的意义不就是生活然后阅读、写作,再将从写作和阅读里找寻到的意义融进每天的生活里吗。
可是现在却写不出来什么东西,停止输出了想静下心来读书却又开始胡思乱想,生活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呢?
他把书签夹在前言的位置,合上书本,把它放回原位。和文字打交道太长时间有时并不是好事,比如现在,他感觉所有的文字,有的是从他笔下写出的,有的是他刚读到的,在他的脑子里没有章法地跳跃着,这不是个好兆头。
想到这弗朗西斯突然开始有点佩服亚瑟了,如果让他像亚瑟那样每天和各种各样良莠不齐的文字打交道,他肯定会疯掉。他第一次觉得文字是如此地令人抓狂,文字中并没有该有的平静,这些多余的情绪如垃圾般填塞着他的大脑,是时候该离开这个令他烦躁的源头,用别的事物换换脑筋。
书房里的书只放了一半,地上还放着好几摞书,不少书架上还是空的,刚搬来巴黎,书还没来得及全部整理好,许多书还没来得及归类。对于书多的人来说,搬家的痛苦并不在于搬弄沉重的家具,而是来自于如何处理那些成堆成箱的书,这些书的重量加起来也不比大型家具轻多少。弗朗西斯深有感触,他帮着亚瑟把在康沃尔郡老家的藏书搬到巴黎的公寓时可是累得够呛,拎着十几本书从一楼爬楼梯到三楼,还来回了至少十几趟,弗朗西斯真的很惊叹于自己的好耐心,要是换作别人看到这么多书肯定搬两下就不干了。
弗朗西斯知道固执的英国人是绝对不会处理掉这些旧书的,对于亚瑟来说,这些书就是他的生命,承载着柯克兰家族延续百年的荣光。法国人闭上眼睛,脑子里满是亚瑟拿起书架上的书,满脸兴奋地向他炫耀着这是他外外祖父的藏书的情景。虽说弗朗西斯自诩也是个爱书的人,但他的脑子里并没有出现那本书的名字,反而是亚瑟因为兴奋而略微泛红的脸,他的眉毛微微扬起,薄薄的嘴唇快速地张合着。弗朗西斯暗暗欣赏着亚瑟的五官,那副得意的神情让他脸上的每一个部分顿时活了起来,这样的他很可爱。
搬书或许是一个考验,考验他是不是有足够的决心和亚瑟开启新的生活。弗朗西斯正是凭着这样的信念,把那些沉重得跟砖头一样书一摞摞地搬进了新家的书房,每当他觉得累想放弃的时候,就会回忆起亚瑟介绍书籍时的表情,他想,他能包容亚瑟不愿意处理这些书的固执。
***,自己是不是给英国佬PUA了,弗朗西斯百思不得其解。
参透生活奥义的第一步就是学会包容,这句话要是放在几年前,弗朗西斯一定觉得跟他说这句话的人是在放屁。他并不相信爱情最后的归宿会是生活,爱情都是自私的,它的本质是一种冲动,是一种激情,弗朗西斯对自己的这一套理论深信不疑。
但亚瑟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切,若是告诉几年前的弗朗西斯,他和不仅别人订婚了,而且还是和一个英格兰男人,他一定会惊得下巴都掉下来。
我?结婚?真的假的?如果他能和过去的自己对话,他一定会在系统自带的众多emoji里挑选那个最能表示疑问的表情发过去。不过弗朗西斯并不是特别念旧的人,对于他而言,习惯这个“有丈夫”的新生活并不困难,只要他认为这样做是对的,是最符合他的心意的,他就会一直这样做下去。换一种活法有什么不好?而且弗朗西斯觉得现在的自己很快乐,感觉是骗不了人的,他和亚瑟在一起商量搬家,装修,婚礼……这些大大小小的事情填满了他的每一天,他难得觉得自己活得这么充实。跟着亚瑟每天总是有处理不完的事情,英国人总是这么善于规划,弗朗西斯有时候的真的很想把他的脑袋拆开来,看看它是不是真的由什么发条驱动的精密仪器组成的,究竟是什么让他这么笃信于计划。
难怪亚瑟会选择当编辑,在弗朗西斯眼里编辑就是那种喜欢订计划的人。而对于作者来说,最讨厌的词语莫过于计划,在大的截稿日期前是无数个不断的催稿电话,什么时候写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