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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题为什么选d啊答案是d,戴总的录播课讲了但没说原因
合同成立难道不应该是到达对方后成立吗,如果25号成立的话那24号的通知算什么?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5-02-12 22:53回复
    你回去看一下合同成立的条件,一般情况下做出承诺就直接合同成立了。24号通知是邀约25号的发货行为,是承诺。此时由于承诺行为导致合同已经成立,因此26号就已经不能是撤销了,因为撤销行为只能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前,此时应该是违约行为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5-02-13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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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公司与三月24日的通知为要约(希望与乙公司订立合同)乙公司按照交易习惯,通过行为默示的方式发出承诺(可以参考考试分析合同的订立,承诺的特征有一句话承诺需要以通知的方式做出,某些情况也可以行为模式的方式做出。)合同已经订立了(d正确。)。因此四月26日甲再通知,相对方已经做出了承诺,无法在撤回意思表示了。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5-03-01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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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约成立才是到达对方后成立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5-03-13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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