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现在男女双方对彩礼问题都有不同的看法,男方觉得女的就是诈骗,要钱拜金,女的觉得男的就是抠门,想白p。那好,既然意见不统一那么就谈论一下彩礼的性质问题,也就是这笔钱到底是干嘛的?我想大部分男性认为这笔钱是未来买房买车的首付款,只是放在女方那里她必须得拿回来否则买车买房的进度就得推后。而女性则认为这笔钱是给她个人的,是对她家庭的补偿,是她的身体和生育价值的体现。不论男的还是女的,你们说了不算,这笔钱现在司法必须给一个定性,也就是说这笔钱到底是男方为了娶女方回家而要付的钱还是男方为了和女方婚姻存续支付的钱,这是两个性质,如果只是为了娶而付钱,那女性就是事实上的商品,她收钱嫁人后就没人自我可言,必须三从四德。如果是为了婚姻存续而付钱,那离婚就相当于破坏这个约定,女方需要退钱。我知道有些集美这时候会出来说你这是物化女性,打击女性独立人权,这不是你要彩礼在先自己物化自己的吗?你不要彩礼那就可以双方平等共处,你要彩礼还要平等共处,那谁给彩礼,你给吗?既要又要,又当又立才是目前大多数未婚女性的思想。所以彩礼必须定性,这笔钱如果在法律上写清楚了是赠予,那谁被骗彩礼我没话说,你活该。如果没写明确这笔钱到底性质,就盲目的让底层男性花大价钱娶破鞋,那么男性权益得不到任何保障的情况下,谁去结婚?去年结婚人数600万对,很多女的拍手叫好觉得集美都觉醒了,不进去婚姻受苦了,实际上是大多数男的对天价彩礼娶老婆厌恶了,从近几年相亲市场也能看到,几乎一男难求。不知道接下来十年的女性化债期怎么度过,希望上面停止偏袒女的,保持绝对的公平对待底层男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