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关于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行为,提升道路通行效率,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道路通行实际,决定于2025年3月11日正式启用以下电子警察抓拍设备,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新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开通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反限制或禁止通行规定上道路行驶的等违法行为抓拍功能,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控。
现将具体点位通告如下:

1、新都区金芙蓉大道二段与龙虎大道交叉路口(北)
2、新都区新都大道与育英路交叉路口(东)
3、新都区新都大道与育英路交叉路口(西)
4、新都区新都大道与兴乐北路交叉路口(东)
5、新都区普利大道一段与白螺寺路交叉路口(西)
6、新都区兴城大道3000号人行横道口(东)
7、新都区兴城大道3000号人行横道口(西1)
8、新都区兴城大道3000号人行横道口(西2)
特此通告。
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
2025年3月5日
(来源:成都向北)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行为,提升道路通行效率,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道路通行实际,决定于2025年3月11日正式启用以下电子警察抓拍设备,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新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开通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反限制或禁止通行规定上道路行驶的等违法行为抓拍功能,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控。
现将具体点位通告如下:

1、新都区金芙蓉大道二段与龙虎大道交叉路口(北)
2、新都区新都大道与育英路交叉路口(东)
3、新都区新都大道与育英路交叉路口(西)
4、新都区新都大道与兴乐北路交叉路口(东)
5、新都区普利大道一段与白螺寺路交叉路口(西)
6、新都区兴城大道3000号人行横道口(东)
7、新都区兴城大道3000号人行横道口(西1)
8、新都区兴城大道3000号人行横道口(西2)
特此通告。
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
2025年3月5日
(来源:成都向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