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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属于犯罪嫌疑人确定但无法到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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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认定清清楚楚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5-03-14 12:38回复
    根据官方公开回复,本案中的孙某被认定犯罪嫌疑人,而且一直没有解除嫌疑人身份,那么当初必然是被逮捕而非传唤,更不是协助调查。
    只有被逮捕后才会被正式认定为犯罪嫌疑人,而一直没有解除犯罪嫌疑人身份,也就是说在公安这里,已经认定是她了。只是检察院认定证据不足,不给移交到法院而已。
    而被逮捕了还能在八小时内放人,那是百分百违规的。只能是她说了不该说的话,不能再问下去了,所以用权力干涉司法违规放人。但是公安这边对此不服,所以人是放了,就是不给解除嫌疑人身份。
    而本案中的嫌疑人通过改名改出生年月的办法,转换了新的身份,然后逃避边控成功逃出国了。
    所以本案的性质,属于是犯罪嫌疑人逃脱出国无法归案,导致一直无法结案。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5-03-14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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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这个官方回复的内容,可以证明早年间天涯上匿名留言说公安系统没有人会给他开具无罪证明或解除嫌疑人证明的那段信息是真实可靠的,包括那位发言人的自己表述的身份应该也是高度可信的。在那个年代刚接触互联网,人网上发言还都是比较单纯真实的,由此可以合理推断在当时很多匿名检举的内容,高度可信。


      IP属地:天津3楼2025-03-14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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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孙为首,金李王+薛谢组成的犯罪团体集体作案,导致朱被毒


        IP属地:天津4楼2025-03-14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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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维前些年回来过一次,入境的时候为什么不抓住?回来的信息本吧里就有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5-03-14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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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肯定是犯罪嫌疑人,但是对犯罪嫌疑人不一定都会采取强制措施。侦察机关只要认为你有嫌疑,就可以把你列为犯罪嫌疑人,并不等同于一定要对你进行强制措施。是否对你进行强制措施取决于警察掌握你犯罪内容的多少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5-03-14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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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显示不出来?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5-03-14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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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看这里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5-03-14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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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一些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或者存在特定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措施足以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的,才不会采取逮捕等较为严厉的强制措施。
                  本案属于投毒案,犯罪嫌疑人身体又没问题,是必须采取强制措施的。
                  逮捕后八小时放人,却没解除嫌疑人的手续,闻所未闻。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5-03-16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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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串供毁灭证据嫌疑,却在采取强制措施后8小时放人,本身就是非法的。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5-03-16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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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25-03-16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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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25-03-16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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