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重庆师范大学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8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师范大学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按照网页提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并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招聘方将按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初审,网上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岗位;在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提交报考申请
本次考核招聘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1日9:00起至2025年10月31日18:00止。
应聘者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报名即可。一是通过重庆师范大学官方招聘网站报名,注册登录后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二是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名(访问路径为:“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重庆师范大学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电子登记照片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每个附件控制在1M以内)。采用第二种方式的报考人员需下载并填报本公告附件3或附件4,并以Word格式上传到报名时要求的“上传材料——其他佐证材料”内。
(二)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学校各用人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任一方式报名人员可在报名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同路径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各学院(部门)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由各学院(部门)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按照单位后续通知,须提交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附件5),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核者,取消考核资格。
因进入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供通讯方式有误、未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学校可采取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对未按要求参加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属重庆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学校出具《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未按规定提供附件6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8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师范大学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按照网页提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并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招聘方将按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初审,网上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岗位;在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提交报考申请
本次考核招聘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1日9:00起至2025年10月31日18:00止。
应聘者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报名即可。一是通过重庆师范大学官方招聘网站报名,注册登录后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二是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名(访问路径为:“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重庆师范大学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电子登记照片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每个附件控制在1M以内)。采用第二种方式的报考人员需下载并填报本公告附件3或附件4,并以Word格式上传到报名时要求的“上传材料——其他佐证材料”内。
(二)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学校各用人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任一方式报名人员可在报名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同路径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各学院(部门)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由各学院(部门)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按照单位后续通知,须提交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附件5),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核者,取消考核资格。
因进入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供通讯方式有误、未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学校可采取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对未按要求参加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属重庆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学校出具《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未按规定提供附件6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