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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的势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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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以前也有人谈到势,但明确法、术、势三位一体的关
系则从韩非开始。作为统治一个国家的基础,现代称之为
“政权”,在韩非学说中则称为势,虽然不能将二者的内涵划
等号,但大体上却相类似。区别在于古代强调权力在君主,现
代强调权力在人民。韩非予中所论述的“势”是沿袭前代法
家以及儒家等的理论,主张“势”应当归于君主一人。先将其
演变线索简述如下。


1楼2011-01-06 17:40回复
    韩非以前诸子对势的看法:
         韩非以前不少人谈过势,如《管子》书中认为“明主之治
    天下也,威势独在于主而不与臣共,法制独制于主而不从臣
    出”。(《管子·明法解》)“凡人君之所以为君者,势也,人君
    失势,则臣制之矣;势在下,则君制于臣矣;势在上,则臣制于
    君矣。”(《管子·法法》)“权势者,入主所独守也,故人主失
    守则危。”(《管子·七臣七主》)
         《管子》书中很强调“势”应当全部由君主掌握。《老子》
    中则较含蓄地指出:“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老子-第三十六章》)韩非对《老子》这句话几次予以注
    释,突出强调其含义为君主独擅势。
         商鞅虽然强调“法”,但也同样重视“势”的作用,《商君
    书》中多次提到“势”的作用:“权者,君之所独制也,人主失守
    则危……权制独断于君则威。”(《商君书·权修》)这里强调
    必须独揽统治权,君主才有权威,如果让臣下分享统治权,君
    主的地位就会受到威胁。商鞅在《禁使》一篇中对“势”的意
    义作了更充分的发挥,指出:“凡知道者,势、数也,故先王不
    恃其强丽恃其势,不恃其信而恃其数。今夫飞蓬遇飘风而行
    千里,乘风之势也;深渊者知千仞之深,悬绳之数也。故托其
    势者,虽远必至;守萁数者,虽深必得。”
         慎到特别强调“势”的作用,但慎到之“势”看重于自然之
    势。到韩非的著作中,对慎到的势论又作了更深刻的阐述和
    发展,正象他认为“申子未尽于术,商君未尽于法也”(《定法》)。
    对慎子的势也认为有不足之处。


    2楼2011-01-06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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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03 12:3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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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与术是韩非用于治理民众和控制臣下的两套办法,二
      者不可偏废,但如果没有权力来推行,再好的法和术也会落
      空,有了权则什么都好办。韩非的基本观点是发展了荀卿的
      性恶论,认为人都是自私的,人性都是自利的,因此其学说是
      建立在一种假定上,即假定有一个极端专制的君主,控制和依
      靠一批随时想篡夺君主地位的臣下,统治着大量狡猾和自私
      的民众,外面则有别的国家时时窥伺着这个国家。在这种条
      件下,要使国家富强起来就用得到韩非所创造的一整套学说。
           除了控制国内要用势,在国与国之间的较量也通过势表
      现出来,《难三》中指出:“凡明主之治国也,任其势。势不可
      害,则虽强天下无奈何也,而况孟尝、芒卯、韩、魏能奈我何!
      其势可害也,则不肖如如耳,魏齐及韩魏,犹能害之。”


      3楼2011-01-06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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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势的概念和作用
        (一)势的比喻
             韩非对势下的定义是:“柄者,杀生之制也,势者,胜众之
        资也。”(《八经》)柄就是赏与罚二种权柄。《韩非子》中专门
        有一篇“二柄”论述对赏罚的掌握和运用,简单归纳起来,势
        就是生杀大权和控制群众的资本。
             作为势与君主的关系,韩非用虎豹的爪牙作为比喻,“虎豹
        之所以能胜人,执百兽者,以其爪牙也;虎豹失其爪牙,则人必
        制之矣,今势重者,人主之爪牙也;君人而失其爪牙,虎豹之类
        也。”(《人主》)这段话的含义与上文所引(《管子·明法解》)的
        说法相似,只是韩非所指出的“宋君失其爪牙于子罕,简公失
        其爪牙于田常,而不早夺之,故身死国亡”(《人主》),是用
        事例来解释和证明《管子·法法》中“人君失势,则臣制之矣”
        的原则,就象《喻老》篇中用事例来解释和证明《老子》的论点
        一样。
        


        4楼2011-01-06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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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任贤不如任势
               统治国家需要用“势”,但除了用“势”以外,还要不要有
          贤良的君主和臣下?在这个问题上法家与儒家的分歧最大。
          儒家认为要依靠贤人,孔子提出“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
          其政息……故为政在人……”(《中庸》),孟子认为“徒法不
          能自行”(《孟子·离娄上》),苟子提出“有治人无治法”(《荀
          子·君道》)。不仅要用贤人,还要赦免罪行,孔子教他的弟
          子仲弓:“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论语·子路》)
               孟子又提出:“贵德而尊士,贤者在位,能者在职,……明
          其政刑,虽大国必畏之。”(《孟子·公孙丑上》)“唯仁者宜在
          高位,不仁者而居高位,足播其恶于众也。”(《孟子·离娄
          上》)
               荀子又进一步评论:“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
          也。故有君子,则法虽省,足以遍矣;无君子,则法虽具,失先
          后之施,不能应事之变,足以乱矣。不知法之义而正法之数
          者,虽博,临事必乱。故明主急得其人,而暗主急得其势。”
          (《荀子·君道》)
               儒家三个主要人物都是主张治国要靠贤人、君子。在
          “得人”与“得势”方面萄子更具体作了对比,认为“急得其
          人”者是明主,而“急得其势”的是暗主,与韩非的论点正好相
          反。由此推断,韩非在“难势”中假设的对立面似乎是他的老
          师苟子。
               按照孔子“人存政举,人亡政息”和荀子“有治人,无治
          法”、“暗主急得其势”的观点,一切寄希望于统治者个人。人
          与人各不相同,势必一个人在位是一种做法,换一个人在位又
          是另一种做法。所以法家指出:“释法而任智,惑乱之道也。”
          (《饰邪》)法家的依靠法制而不寄希望于个人是进步的,但进
          而认为根本不需要素质好的君主和臣下,则是在真理的门槛
          上迈过一步,真理就成为谬误了。
              


          7楼2011-01-06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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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非子》中的《难势》一篇中用反复辩论的方式阐明任
            贤不如任势的观点。这篇文章也可以说是探讨古代人治与势
            治的经典文章。
              


            8楼2011-01-06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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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楼2011-01-06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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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韩非又进一步发挥慎到的话,说:“尧教于隶属而
                民不听,至于南面而王天下,令则行,禁则止。由此观之,贤智
                未足以服众,而势位足以诎贤者也。”这里又提出一个问题,
                同样是一个尧,没有当上天子时,民众不会听他,当上了天子,
                命令民众干,民众就会实行,禁止民众干,民众就停止。证明
                了起主要作用的是“势”而不是“贤智”。这里既透露出韩非
                为什么主张君主独裁的思路,也表明在封建制度的重压下,民
                众并没有多大力量,即使秦末的农民起义是中国历史上第一
                次由平民掌握了政权,但掌权的平民很快成为新的帝王将相,
                未掌权的民众还是只有服从。
                     这样论据已经很有力了,韩非并没有停留在这里,而是
                采取自问自答的方式,自己提出了一套反对自己的论点,然
                后加以反驳(这些论点实际上是儒家的观点,也许是韩非受
                学于荀卿时听到他老师的观点,也许是当时儒家者流与韩
                非辩论中提出的观点)。比如针对前文所提的“同样是尧,
                有,势民众才会听他”,有人则认为同样有了势,结果也不
                一样:同样有云雾,龙能腾云驾雾,蚯蚓、蚂蚁就不能腾云驾
                雾。同样有了势,尧舜可以治天下,而桀纣只能乱天下。对
                于桀纣来说,势不过是培养成他们虎狼那样残忍之心和促
                成他们做出暴虐荒唐的行为而已。而“人之情性,贤者寡而
                不肖者众”,所以“以威势之利,济乱世不肖之人,则是以势
                乱天下者多矣,而以势治天下者寡矣”。所以势本身并不等
                于治或乱,专讲用势,不讲用贤,并不能治好天下。儒家这
                段辩辞相当锋利,也同样符合当时及以前的情况。推崇尧
                舜是儒家的立论根本,韩非把这段话端出来是有相当把握
                驳倒它的。在辩驳过程中,韩非将慎到所论述的“势”又推
                进了一步。首先对慎到讲褥还比较笼统的“势”加以深化。
                认为“势”这一个字其涵义很多,“夫势者名一而变无数者
                也”(《难势》)。将势分为”自然之势”与“人为之势”,针对
                儒家提出的,尧舜有势可以治天下而桀纣得势反而乱天下
                的论点,认为这种势是“自然之势”,尧舜生来就在上面,虽
                有十个桀纣也无法使它“乱”,因为“自然之势”已经是
                “治”。桀纣生来就在上面,虽有十个尧舜也无法使它
                “治”,因为“自然之势”已经是“乱”。儒家这里所提出的
                势,韩非认为属于“自然之势”,“非人之所得设也。”而韩非
                所谈的势是“人之所得设也而已矣。”能够由人们自己设定
                的势是什么?韩非认为统治国家的,多数是中等之人,所谓
                中等之人是指“上不及尧舜,下亦不为桀纣,抱法处势则治,
                背法去势则乱。…‘人为之势”是指为中等君主所设定的“势”。


                10楼2011-01-06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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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03 12: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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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非针对这个问题提出三个论点。第一个论点借用一个
                  流传后世的著名寓言“矛盾”,提出:“夫贤之为势不可禁,而
                  势之为道也无不禁,以不可禁之贤与无不禁之势,此矛盾之说
                  也,夫贤势之不相容亦已明矣。”但是,这第一个论点是站不
                  住脚的。因为儒家并没有说“贤势不相容”,也没有说“贤之
                  为势不可禁。”儒家的观点是势可以为贤者所用,也可以为不
                  肖者所用,认为不能单单靠势来治天下,还需贤来配合,所以
                  说“专言势之足治天下者,其智之所至者浅矣”而并没有说贤
                  不可禁而势无不禁。韩非用不能陷的盾与无不陷的矛来比喻
                  儒家的贤与势的关系是歪曲了儒家的原意。
                       韩非驳难儒家的第二个观点是有一定道理的,韩非认为
                  “尧、舜、桀、纣千世而一出,是比肩随踵而生也。”。“废势背法
                  而待尧舜,尧舜至乃治,是千世乱而一治也,抱法处势而待桀
                  纣,桀纣至乃乱,是千世治而一乱也。且夫治千而乱一,与治
                  一而乱千也,是犹乘骥、棊而分驰也,相去亦远矣。”其着重点
                  为极好和极坏的君主都是极少数,大多数君主都是中等水平,
                  恃势则中等水平的君主也可以治好国家,所以国家的治乱不
                  靠“任贤能”而是靠谨守法度,善用权势(抱法处势)。不寄
                  希望于偶然而依靠必然,是韩非唯物主义思想和考虑问题从
                  实际出发的表现。韩非并不期望臣下都是“不欺之士”,也不
                  期望民众都是“自善之民”,而主张用法(赏罚的标准)和势
                  (执行赏罚的权力)来进行统治。这与苟子的重视教育,“化
                  性起伪”办法不同,目标相似。从这个角度看,韩非主张恃
                  “势”而治有一定道理,如果没有权力就不成其为国家,也谈
                  不上治理了。


                  11楼2011-01-06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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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非明确了君主不能离开权势的原则后,进一步具体指出,
                    权势归结起来就是用赏罚来控制臣下,如果君主的赏罚的
                    大权落到臣下手里,君主就会被臣下所控制,甚至被臣下所杀
                    或篡夺君位。韩非举的典型例子就是田常杀齐简公和子罕杀
                    宋君的事例。
                        


                    14楼2011-01-06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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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君主必须亲自掌握赏罚的大权,因此不仅不能让臣下盗用这个权力,


                      15楼2011-01-06 20:38
                      回复
                        甚至在实行赏罚之前,必须保密,不能让臣下窥测到意向而借此讨好他人或向他人S威。


                        16楼2011-01-06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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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势论推到极端的后果
                               按照韩非和苟卿的性恶论,人之本性就是追求利,有了
                          势,当然更加会追逐“利”,会尽量“养其虎狼之心”而“成暴乱
                          之事”(《难势》)。苟卿主张进行教化:“古者圣王以人之性
                          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是以为之起礼义”,“圣人
                          化性而起伪,伪起而生礼义,礼义生而制法度。然则礼义法度
                          者,圣人之所生也。”(《荀予·性恶》)但君主有“势”,谁能去
                          教化他,即使去教化,君主会听从吗?而且法就是君主自己制
                          定的,按照荀子与韩非的性恶论,君主不可能自己制定法度来
                          限制自己。历史上也有略为减轻剥削的,但决不是自愿,而是
                          怕“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或是在推翻了前朝的统治后略为
                          收敛一下,或是在准备取代在其头上的君主统治前笼络一下
                          人心,如《韩非子》中经常提到的田常。一旦统治巩固,马上
                          故态复萌。“绝对的权力”其结果只能是“绝对的腐化”。在
                          中国占代史上,在韩非以前,有三代时的商代夏,周代商,新兴
                          的统治者都能多少吸取些前代覆亡的教训,在剥削和残暴方
                          面暂时地、稍稍地收敛一下;在韩非以后,汉、唐、宋、明等历朝
                          开国君主都曾略微和暂时地实行过“与民休息”的政策。只
                          有崇奉韩非学说的秦始皇在征服六国后,并未收敛,反而更加
                          奢侈,更加残暴。这正是将势的作用推向绝端的必然后果,但
                          秦王朝也因此很快地覆灭了。
                               在处理国内问题和对付他国方面,韩非特别重视内政。
                          而内部关系中,韩非最关心的是君臣矛盾,认为“凡奸臣皆欲
                          顺主之心,取亲幸之势者也”,“故善任势者国安,不知固其势
                          者国危”,“故主失势而臣得国”(《孤愤》)。归根到底,势的
                          争夺还是一个权力斗争。
                               在国与国关系上所强调的“势”是暴力征服,暴力征服推
                          向极端时,也会引起覆灭,正如司马迁在《项羽本记》中总结
                          的那样:“谓霸王之业,欲以力征,经营天下,五年卒亡其国。”
                          


                          17楼2011-01-06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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