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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5』改文§《过客,匆匆》By: 飘阿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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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留给khuntoria forever~
无良改文LL又重出江湖啦!!!无奈,木有文采写文,就只能来改文鸟。。。前两篇都出自朝小诚,想再找类似的文文不太容易。。。
这篇是飘阿兮的作品,是我两年前看过的书,个人很喜欢。我发现自己不喜欢全篇对话的那种文,专改有大段独白的。。。这篇文章之所以吸引我,是因为它没有曲折的剧情,没有华丽的辞藻,全部是生活点滴,感情不激烈,偏清冷,偏偏我就喜欢那种渗入到生活细节的感情。。。事先说明是为了告诉那些不喜欢此类的亲们直接绕道。。。
老规矩,基本保证每天都来更一定量的~看过之前两篇的亲们懂得我的速度!不快不慢。。。


IP属地:北京1楼2011-11-15 13:44回复
    再补充一点。。。作者在文中把线索写的很隐晦,总得读者反复琢磨。还有一大特点是用著名电影来表达主人公感情推动情节发展,这点很有特色~对话部分也比较腹黑幽默。下面上正文!
    过客,匆匆
      作者:飘阿兮
    【内容简介】
    天天见路人神色疲惫,来去匆匆
    不知谁将陪你留到最后
    一对貌似聪明的别扭男女,因为缘分相遇相识直至结婚,却没有学会应该如何相处。
      自我保护意识过于强烈,以至于忽视掉更多的美好。
      不相信爱情,当爱真正降临的时候,首先的选择是逃离。
      两个人的优秀智商,都从来没用在对的地方。
      其实沈安若要的不过是一份安全感,而程少臣要的只是被在乎。
      他们都以为自己得不到,于是离开。
      却在成为陌路之后,蓦然发现,原来自己所渴望的,都曾经拥有过……
    


    IP属地:北京2楼2011-11-15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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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长的星期一(2)
      FROM:宋茜的BLOG 访问权限:不公开
        郑秀晶昨天在电话里感慨说:人生如同乘车,而我们是那司机。途经每一个站点,有人下车,有人上车,开始陪伴你的人多半中途便离开,而真正陪你到终点的总是少数,甚至是一个都没有。
        这其实是网络流传很广的一篇配图文章,本来充满了励志色彩,硬被她哀叹成了人生的悲剧宿命。
        而我常常想,人生其实更像一座旅店,你便是那店主,天天见路人神色疲惫,来去匆匆。有些人也许只住一个晚上,只吃一顿饭,从此离开,再无重逢机会,甚至只是停下来问一问路。有些人或许旅途累了,就会长住一些时间。总也会有不时出现的回头客,但旅店总归是旅店,他们总是要走。有一些人会陪你很长的时间,他们可能是服务员,会计,厨师,但合同期满,还是要离开,然后换上另一波人,不同的面容,相同的作用,如此这般,周而复始,往复循环,人便一天天渐渐地老了。你总是不知道,今天谁要来,明天谁要走,留下来的又会是谁。
        我们一生所遇的大多数人,终究不过是我们生命中的过客而已,匆匆相遇,匆匆分离,只余一点记忆。更多的人,根本连痕迹都不留。
        今晚喝了酒,便抑不住地絮叨与怀旧,突然记起了很多事。
        初中时那个在我铅笔盒里放菜青虫、上课时用剪刀偷剪我头发的同桌坏小子,很多年后乘了十几小时的火车跑到我的大学校园对我说:宋茜,我一直喜欢你,从第一眼见到你便喜欢。
        高中毕业时,有位男生送我写满整整一本日记本的情书,七年后的同学会上,他直到聚会结束都没记起我的名字。
        大学一年级时我暗恋一位师兄,天天在篮球场外偷看他打球的英姿,明明我讨厌篮球,每天走过他偶尔会经过的那条小路,明明要绕路;努力加入他任社长的社团,其实我对台球毫无兴致……那时小心隐藏着小小情绪,在心中自悲自喜,其实只有单纯又傻气的念头,未来有一天若能重逢,我一定要对他说“曾经有一个女孩子暗恋你……那个人就是我”,然后坦然一笑,将我的朦胧初恋真正地完美结束。其实去年我真的在一次培训课尼上遇见他,整整一天的时间,那么多的机会,却完全失去打招呼的勇气。不只如此,甚至故意躲避,仓皇逃离,生怕他认出了我。原来我心中最美的初恋与暗恋,已经被岁月磨蚀成我的污点,再也不愿被提及。
        还有曹圭贤……曾经那一天,他在山顶上喊:“宋茜,你将来愿不愿嫁给我?”今天,我们的距离不过20厘米,却努力装作陌路相逢。


      IP属地:北京5楼2011-11-15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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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夜宴
          春节前的工作总是繁杂。刚升职的宋茜险险躲过几次刻意刁难,日子倒也算波澜不惊,只是忙乱。
          蔡一祥到底寻了她的麻烦。她小心地替实习生小刘掩饰一点无意的过错,免得影响他转正,结果却被蔡一祥故意搅黄,她也被钱总喊去虚心聆听了关于上级主管“包庇下属,滥做好人,无视制度”的失格行为及恶劣影响的批评教育。
          最后总算不了了之。
          宋茜抬头便可见蔡一祥胖胖的后脑勺,很想把文件夹摔过去,但当他若无其事满脸谦逊地说“宋部长,有个问题需要请教”时,仍脸上含笑柔声道:“蔡哥,你还是喊我茜茜就好。”
          是谁说职场就是一个恩怨曹湖,宋茜想,分明就是一团面筋浆糊。本是一堆堆芝麻小事,偏偏有人添柴有人灌水,最终熬成芝麻糊。
          尼坤近日应酬也多,除了周末,晚上几乎不回家吃饭,但回家的时间却很早,不像以前动辄便是下半夜。
          茜茜回想,两人的电话,十之八九总是关于吃饭。
          比如:“今晚不回家吃饭。”
          或者“今晚吃什么?”
          或者“今晚到XX饭店吃饭,X点到。”
          再或者“晚上出来吃,下班后我去接你。”
          真真正正的饮食男女。
          腊月二十三,农历小年,恰逢周日。
          平日里有钟点工帮忙清理卫生。但春节将至,总要每一处都收拾熨帖。宋茜习惯自己动手收拾那些精心布置的小角落,一忙便是大半日。
          难得尼坤一天都在家,虽然一直呆在他自己的书房里,几乎不出来。整理到他的房间,竟没走开,帮她把桌子上的东西一一移开,甚至帮她擦最高处的架子。
          尼坤一向是倒了油瓶都不肯扶的人,所谓的十指不沾阳春水,所以见他主动干活,十分诧异。
          他们同时在家的时间不多,偶尔有之,也呆在各自的屋里,连对话都没有。
          但他突然有兴致时,便会做些奇怪的事。
          比如,宋茜总是湿着头发就躺下睡,大多数时间他都不管,但有那么两三回,他强调湿着发睡觉会头痛,将她从被子里挖出来,找来吹风机亲自帮她弄干。
          有时也会在她扔了满地衣服也想不出该怎样搭配去参加商务晚宴时,热心地替她出出主意,甚至顺便帮她选一选口红颜**着她把原来已经涂好的擦掉。
          偶尔也会在吃完饭后,主动地帮忙洗碗擦桌子,虽然次数屈指可数。
          还有昨晚,茜茜坐在客厅里边看着电视,边将从超市买来的整袋蒜一颗颗剥净外皮,放进玻璃瓶子,这样做菜时便可直接取用。其实也有卖已剥好的,但别人动手的总疑心不卫生。结果剥到一半的时候,正在屋子里转来转去仿佛在散步的尼坤竟坐到她身边,帮忙把剩下的蒜一颗颗全部剥好。
          宋茜只能归结为他心血来潮,觉得好玩。
          快到傍晚时,茜茜正专心在厨房擦一套很贵的水晶玻璃酒具,突听尼坤在背后说:“晚上到姑姑家吃饭。”那声音突然冒出来,吓了宋茜一跳,她险些把手里的杯子扔出去。他常常这样无声无息出现在背后,吓到她心脏要脱落,茜茜为此抗议多次。
          尼坤的姑姑近日刚举家迁至Y市新区,与茜茜的公司在同一区,从家里出发,近一小时的车尼。
          当天傍晚便开始稀稀落落地下起小雪,落地即化。天空阴霾,云层极低,天色渐黑。
          天黑前还是到了。尼爱华女士长相端庄,气质极好,年轻时必为美女。尼坤的模样有几分似她。不过她一开口,便气势惊人,全无第一眼的优雅相。
          茜茜他们到时,尼女士已在门外等候,看见她便拥入怀中:“茜茜,怎么还是这样瘦?”在茜茜几乎以为姑姑打算在她脸上亲一口时,她又转身紧紧地搂住尼坤,边使劲拍他背边骂:“坤,你这个死孩子,姑姑都来了好几星期了,你现在才来看我?白疼你了。”
        


        IP属地:北京13楼2011-11-15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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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人前人后都不曾这么装模作样的体贴过,宋茜觉得头更大了,只听齐嘉敏在对面放肆地大笑:“啊,二哥,坤哥,你根本就是妻奴一只。哈,你也有今天!唉,不过,怎么茜茜姐爱吃什么你都不知道啊?你这做丈夫的还是不够称职啊?”
            “称不称职又不是你说了算,吃你自己的饭,丫头片子。”
            “我警告你很多回了,不许再喊我丫头片子。坏小子!”
            “嘉敏,怎么跟你二哥没大没小的。”
            “咳咳,齐嘉敏,吃饭不许大呼小叫。”
            长辈们同时发言,话题终于转移了。宋茜暗暗松口气,却见盘中的菜已被尼坤挟得像小山一样高。
            酒其实也喝了不少。尼坤与曹圭贤都借口开车只喝一点,齐嘉敏觉得这两个年轻男人甚是无趣,扯着宋茜一起灌下大半杯的白酒,后来又去拿来自己藏在卧房里打算偷喝的一瓶干邑,又被她忽悠着喝了两杯。那样明媚的笑容,宋茜觉得很难拒绝,何况她自己需要用点酒来提升勇气。
            这顿饭终于吃完,齐绍棠去书房接电话,尼爱华到厨房去帮忙,茜茜也跟上去,被她推出来:“去去,吃水果去。”
            客厅里只剩他们四人。茜茜坐到尼坤旁边,那两人坐在另一组沙发里。电视上演小品联播,都是老段子,只有齐嘉敏笑得前仰后合直打滚。尼坤说:“你的笑点真低,这小品都多少年前的了。”
            “人家在国外没机会看嘛,你就爱泼人家冷水,最讨厌了。”
            “那边不是也能收到朝廷台么?”
            “有那么多好玩的事,我看朝廷台干嘛啊?”齐嘉敏突然想起一件事,“茜茜姐,我记得你喜欢披肩是不?我带回好几条,来挑一下啦。”不由分说拉着宋茜便走。宋茜在楼梯上忍不住回头看一眼,见尼坤正在给曹圭贤递烟。
            在齐嘉敏房里,茜茜几乎没记住她絮絮叨叨都说了些什么。披肩十分精致优雅,她随便挑了一条,听嘉敏说:“茜茜姐,你口味变了许多,我以为你喜欢素净的颜色。”宋茜笑笑:“是啊,我挑这么艳丽的颜色干嘛,还是那条浅灰色的好了。”“可是现在这条最适合你,坤哥一定会喜欢。”
            回到客厅时,尼坤与曹圭贤竟然在聊天,看起来似乎很投机。只听尼坤问:“你喜欢钓鱼么?”
            “偶尔,水平可不怎样。”
            “这新区有几处海域,倒是十分适合海钓。”
            “只在河边钓过。其实我有点晕船,一到海里就分不清方向了。你平时还喜欢什么运动?”
            “网球。算不上喜欢,有客户时偶尔陪几局。你呢?”
            见她们下楼来,两人止住话题,同时站起来。尼坤看了看茜茜:“你还是披鲜艳点的,显得脸色好看。嘉敏替你挑的?”他倒是极少不留心茜茜穿什么衣服,更少评价。茜茜正要答,嘉敏已抢先:“茜茜姐自己挑的。”
            返家时路经正洋集团,宋茜喊停车,然后跑下去。刚在车内远远便看见集团大楼的直射灯坏掉一个,恰把“正”字隐去,十分别扭,于是下车要求保安们索性把全部射灯关掉,也不会比这样更影响形象。问一下何时坏的,为何不上报,值班保安竟然不知。刚走近保安室时,又发现本该两人当值,却只有一人,并且在保安室内违规抽烟,又正在用扩音器放着音乐。那些保安是**局指定的保安公司,并非本公司员工,总是刚将一批训练得像回事了,立即又换成另一拨完全不上道的,完全把他们这里作培训基地。宋茜直到上车后,还觉得有几分气恼。
            尼坤不以为然地笑:“你看你,刚才训人的时候很温柔,现在倒把自己给气坏了。淑女也不是那么好当吧,凡事闷在心里,多憋屈。”
            宋茜白他一眼,他只当没看见,继续淡淡地笑:“姑父说你最近升职了,什么时候的事?怎么不跟我说呢,也好帮你庆郑一下。”
            “跟尼总您比起来,不值一提,有什么好庆郑的。”
          


          IP属地:北京15楼2011-11-15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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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男孩子叫李海剑,也是大四生。其实茜茜当时并没有任何想法,只知道自己会因为在校园里偶遇他而心情愉悦,会因为整日没见到他而觉得沮丧。
              刚开学有迎新生篮球联赛,球盲茜茜天天准时地守在篮球场,一场都没落下,弄得她们班男生队员直要请她吃饭:“宋茜,就你最够义气,天天来给我们打气。”茜茜觉得内心歉疚,她哪里是来看他们,于是第二日买了巧克力请他们吃,于是这帮男生,就这样喊着她妹妹,整整罩了她四年,完全是无心插柳。
              学校二号食堂的菜最是不好吃,茜茜每天早晨都在那里报道。室友问,便说“那边人少,好排队。”其实,李海剑每天早晨也会出现在那里。
              她每天中午走那条七曲八折的圆石路,那样的路,最磨损鞋跟,但是茜茜在那条路上碰见李海剑的次数最多。大多数时候都只是擦肩而过,但某一日,当茜茜跟他迎面走过时,他突然朝茜茜灿然一笑,茜茜仿佛看见周围有千百朵鲜花同时盛放。那天晚上,宿舍每一个人都问:“宋茜,你捡到钱啦,嘴角含笑,这样诡异。”其实后来茜茜想,或许是她看他时面带微笑,所以他也回应她。
              后来她甚至去参加他任社长的台球社,天知道宋茜多么讨厌一切体育运动,哪怕是台球。
              就这样,宋茜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的一半时间,几乎都用来暗恋。
              连她自己都不明白,怎么会这样子。看得越多,时间越久,宋茜便越来越明白,这个男生,明明就不是她从小向往的男孩子,甚至他有很多缺点,是她很一向很不待见的。比如他有时很小孩子气,很爱现,很看重得失,可是,当那些缺点呈现在他身上时,竟成为熠熠闪光的亮点,使得他个性鲜明,真实可爱。宋茜觉得很鄙视自己。
              晚上她躺在床上睡不着,打着手电筒躲在被子里写日记:我终于明白,原来情感与理智,是这样的不可调和。
              其实宋茜真的什么想法都没有,她享受这样的过程,仿佛小时候踩着椅子偷喝过一口爸爸藏在橱柜中的酒,又苦又辣,但内心窃喜。
              她在日记里写:不如放纵自己一回吧,只此一回就好。其实我爱的不是他。我初次离家,心灵无所寄托。我将爱我自己的那份感情,恰好系到他身上。我总要有所寄托,如果不是他,也许就是一棵树,一朵花,甚至一块石头。只不过正好是他而已……
              宋茜小心呵护着自己的秘密,直到李海剑毕业,也不曾有任何一个人知道,她曾经把整颗心都系在了某个人的身上。很多年后,与郑秀晶回忆大学往事时偶尔提起,秀晶很是吃惊:
              “宋茜,我真服了你。第一,你竟会喜欢他,他完全不合你的标准嘛。第二,你竟然藏得这么严实,装得这么像。那时候我每周至少跟你见面三次,我竟然都不知道。还有,你为什么不让他知道呢?至少给他暗示,让他知道啊,兴许他也喜欢你呢。这样你都不会觉得可惜么,换作我,遗憾死了。”
              茜茜想,若是李海剑真的追她,只怕她会吓得转头跑掉吧,那明明不是她想要的那种男生。她控制不住自己喜欢他,但总是控制得住不要失去自我。为什么要表白呢,明明就不求结果,暗恋是一个人的电影,自己当导演,编剧,演员,一切都是自己说了算。可恋爱却是两个人的游戏,要服从规则,要学会妥协,甚至,要愿赌服输。


            IP属地:北京24楼2011-11-16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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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似曾相恋(2)
                很快就到了学生会换届,大四生退出,大一生补进。Luna最积极,连日在宿舍准备拉票演讲,去自修室学习,整晚混在宿舍里的宋茜当观众兼评委。公布候选人名单的那日,宋茜下课后抱了课本慢腾腾地下楼,碰见几个熟识的同学,均朝她道“恭喜”、“加油”,宋茜一头雾水,直到遇上Luna:“宋茜,你行啊,跟地下党似的。”她脸色很不好看。
                宋茜费了很大劲才得知,原来Luna并没进入院学生会的侯选人名单,而宋茜的名字却列在其中。茜茜大吃一惊,立即跑到学生会办公室,屋里几位面熟的学长正在忙。“我是宋茜。对不起,我想知道,我没有申请入会,为什么候选人里有我的名字?”
                “原来是你。”上回那位学姐很和气地朝她笑,“曹圭贤帮你报的名,作你的推荐人。”
                “可是为什么我自己不知道?”
                “啊?没人跟你说吗?唉,我也不清楚。你等一下圭贤吧。哎,他来了。”
                宋茜回头,看见曹圭贤正站在她身后。他比她高许多,此刻与她站得太近,她需要仰着脖子才能直视他的眼睛。
                “曹学长,谢谢你,但我对入学生会没兴趣。”
                “哎,你可真是开门见山。我觉得你合适。我有义务在卸任前推荐我觉得适合的人加入。”
                “你至少应该征求我本人的同意。你不觉得吗?”
                “咦,你没收到消息吗?我给你留了信,可能是没交到你手里?”曹圭贤又露出他那很迷惑人的温和笑容,“别人都争取不到的机会,你却不要。你是淡泊呢,懒惰呢,还是胆怯呢?”
                “你不用对我用激将法,我才不上当。还有,我也不领你的情。”宋茜觉得怒气上涌,很努力地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镇定。她看见曹圭贤又开始微笑,索性转身走掉。
                最后宋茜还是进入了学生会。晚上她回宿舍跟大家说起这事时,222的姑娘们一致认为,宋茜即使不为自己,也该代表大家去参选,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入选机率大。优秀而美丽的工商2班222宿舍的姑娘们,怎么能在学生会里没有地位呢?连Luna都放下失落心情鼓励她:“宋茜,你进了学生会,等明年我想进时,就有人替我说话了。”
                任命那天有辞旧迎新聚餐会,酒喝过、场面话说过后,领导们便退席了,只留了新老交替中的学生会全体成员。他们新人坐一桌,与各位师兄师姐也都熟识,间或便来来往往的敬酒。后来上任学生会主席曹圭贤学长端一杯啤酒过来,依旧是充满亲和魅力的微笑,还没走近,茜茜身边的小女生就小声说:“圭贤学长真有型啊。”
                宋茜垂下头,以免自己会忍不住翻白眼。听得曹圭贤用又磁又润的声音说:“我敬各位学弟学妹一杯,加油,好好干。”突然就冒出一个坏心的念头。待那杯酒喝完,大家提议要集体回敬学长一杯时,茜茜抬头朝曹圭贤嫣然一笑:“曹学长是我们院的荣耀,是我们大家学习的榜样,大家当然要一个个单独敬他。我先来吧,师兄,我干了,您随意。”宋茜仰头便喝光那杯啤酒,因为心里有一点紧张,险些把自己呛到。曹圭贤定定地看了她一会儿,脸上浮起笑意,一抬手也全喝光了。新生最爱起哄凑热闹,不过也总有叛徒,两个一起敬,当然是小女生们,心疼曹圭贤喝太多。饶是如此,曹圭贤仍被连灌了七八杯,那杯子有二两半,喝到最后一杯时他直摇头,分了几口才吞下。宋茜在心里暗笑,有做了坏事的刺激感,抬头时,却见已经走远的曹圭贤正回头看她,于是朝他吐了吐舌头,做个鬼脸。
                大学生活比高中舒坦N倍,学习并不累,学生会的工作也不算太多,宋茜过得游刃有余。学长李海剑的影子渐渐淡去,宋茜的暗恋生涯如愿以偿的平静终结。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将至,晚上总混在宿舍看小说的宋茜也不得不抱了课本去占座上晚自习。某日正看书看得专心,面前突然传来声音:“同学,可以挤一挤吗?”那声音很熟,一抬头,竟是曹圭贤。
              


              IP属地:北京27楼2011-11-16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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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茜环视教室一眼,的确没有空座位了,大多数人自己占了一张桌子,偶尔两人一桌的,多半是情侣,或者暖昧期男女。她抿着唇瞪着曹圭贤,对方说:“每个教室都没座位了,真的。难得找见一个熟人。”宋茜想回一句难道我们俩很熟么,想想又不妥,嘟着嘴,很不情愿地把自己的东西都推到一边,腾出半张桌子给他。
                  曹圭贤看书很安静,连翻书页的声音都很轻。宋茜斜瞥一眼,竟是考研书。看不出来他要考研,他明明每天下午都在球场打球。过了一会儿,茜茜学得无聊,便抽出闲书看,才看了几分钟,手里的书便被抽走了。
                  “《没有月亮的晚上》?呓,这是哪一科教材?你们还考通俗文学?”
                  “还给我。”宋茜一把抢回来。
                  “年轻女孩子看这种消极文学多影响身心健康,不如读一读《女训》。”
                  宋茜又被气到,狠狠瞪他一眼,见他没反应,于是挖苦说:“学长你怎么知道这本书消极,啊我知道啦,是你某任女朋友……”还没说完,就见曹圭贤用食指靠在嘴上发出“嘘”声,让她小声,又指指旁边正学习的同学。自习室里其实没那么安静,总有小情侣在叽叽喳喳打情骂俏,也有人小声地认真讨论问题,但被他示意,宋茜仍觉得十分尴尬,于是不再理他,换了微积分课本开始做题。过了一会儿,她又要换书时,见曹圭贤递过早已准备好的纸条,上面写着:“学不下去了?出去吧,我请你吃东西。”
                  宋茜也不知道那天怎么就真的跟了他出去。他们去吃的油炸冰淇淋,曹圭贤冷得直抖:“现在是冬天好不好,为什么会有人卖冰淇淋?这么冷热交加,你这么贪吃,将来胃准出毛病。”后来宋茜的胃真的很不好,不要说冬天,就连夏天,都几乎不怎么敢吃冰淇淋。
                  遇见曹圭贤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他总是神出鬼没。直到放假前,也就见过他三四回。不过一起上过自习,又一起吃过冰淇淋后,他们似乎相熟了很多,见面就像朋友一样打招呼。后来还请人转交给她两本亦舒的二手港版书,说是大四生们要清理拍卖的,被他捡出来。
                  转眼第二学期也过了两个月,大四学生纷纷返校,开始写论文,找工作,每人把自己弄成白领状,一到周末便行色匆匆。最自在的当属已经考上研究生的那群人,比如曹圭贤,宋茜经过篮球场时,总见他在里面挥汗自如。
                  某日宋茜难得地在图书馆自修室里学习,学到闷,又掏出小说,不想刚看一会儿,书又被人抽走。曹圭贤说:“这么闲?帮我个忙吧。”原来他让她帮忙抄毕业论文。
                  宋茜不理他:“你自己明明有手,干嘛找别人抄?”
                  曹圭贤伸出右手,食指上包了纱布:“打球时碰伤了。”
                  于是茜茜很认命地帮他一字字誊写。曹圭贤陪坐在一边,拿了宋茜的小说看,茜茜有看不清的字便问他。他的字很好看,带一股挺拨俊秀的味道,很像他的人。茜茜写到手累了,便停下来一边甩手一边愤愤地看他。曹圭贤笑着小声说:“你别把眼睛瞪那么大,会提前长皱纹的。你知不知道有多少女同学主动要求帮我抄,我都没用她们。”
                  “我真荣幸啊,谢谢你这么看得起我。”
                  “哪里哪里,她们的字都太秀气。只有你的字,一笔一画的正楷,跟小学生似的,导师只当我认真写字,比较不会多问。”
                  曹圭贤的毕业论文通过后,专尼找了宋茜,要请她吃饭作答谢。宋茜拒了几回没有拒成,于是选了怡和园,离学校非常远的地方,不至于被同学们碰见。他们坐了四十分钟的公交车,又走了十分钟的路。那里都是特色小吃,点菜前要先用钱换了餐票,非常麻烦。宋茜只吃了铁板烧米饭就饱了,曹圭贤十分的无奈:“我们来回要走两小时的路,你就吃这么点?”因为时间很早,索性又去看电影,看的《罗密欧与朱丽叶》,里奥那多的那部后现代版,看完后两人都有点郁闷。
                


                IP属地:北京28楼2011-11-16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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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圭贤说:“这两人死的……还真是不值。多可惜的大好年华,不能在一起又怎样,总要各自好好地活着。”
                    “对啊,莎士比亚的悲剧里,这一部的结尾最让人郁闷了,死得多可惜,不得其所。”
                    “他们才见了一眼,怎么就能决定一生。年轻人,真是轻率……”
                    “所以才要早点死,在相爱的时候死去,不然等结婚了,指不定成了怨偶……”
                    宋茜觉得这种对话真是很污辱电影。
                    回学校已经挺晚,快要熄灯了。曹圭贤陪茜茜一路走到宿舍楼前。
                    “宋茜?”
                    “呃?”
                    “你为什么不找男朋友?”
                    “为什么一定要有男朋友?”
                    “可以帮你打水买饭占位子陪你逛街,你闷的时候还可以找他们出气。”
                    “这些事你都做过?鬼才信呢。”
                    “哦,我例外,都是别人为我做这些事。”
                    宋茜笑出声来:“自大狂!”
                    快走到女生宿舍楼门口了,茜茜说:“一个人多自由,打水买饭占位子逛街,我都可以自己做。”
                    她已经准备进大门,听得曹圭贤又喊她:“宋茜?”
                    她回头看他。
                    曹圭贤站在路灯下,灯光在他身上、脸上罩了一层柔和的光:“如果你到毕业都一直一个人的话,不如考虑一下做我的女朋友吧。”
                    宋茜转身跑掉,甩给他一句:“我什么都没听见!”
                    但是宋茜在后来的三年里,终究是没有过任何一个男朋友。她有很多的机会,有好几位男生,与她很合得来,但她只一句大学里不想谈恋爱便全数推掉。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这样的执意,是否与曹圭贤有关。曹圭贤远在几千里之外读研,大约每周给她写一封邮件,偶尔也写纸信。那时候学生宿舍还不允许接入互联网,茜茜便每周去一次校外的网吧,并不是特别期待,但收到信后,仍是觉得心情愉快。他并不打电话,因为茜茜不想被舍友们问东问西,一般是茜茜打过去,说上一两分钟后,曹圭贤便说:“我给你打回去吧。”
                    宋茜毕业的时候,曹圭贤研究生也毕业。他很早便定下了Y市的工作,与宋茜通电话时说:“茜茜,你不如也到这边来工作,这里山明水秀气候怡人,安静又闲适,也并没远离潮流,适合你的性子。”
                    宋茜没有答应他,但是却有意无意地将大多数的简历投到了Y市的企事业单位。她与Y市的正洋集团签订协议时,她的家乡,还有读书所在的省城,都有非常好的单位对她表达强烈的接收意向,但她还是义无反顾地去了Y市。她对自己说,我不是为曹圭贤而去,而是因为正洋的待遇与机会是最好的。其实她自己也不是特别清楚,到底为了什么。
                    就是这样的平淡,连承诺都没有。直到很久以后,宋茜终于承认,其实这已经算是恋爱,虽然与别人轰轰烈烈的恋情似乎不一样,淡而无味,小心翼翼,步步为营,但是之于她,却已经是所能付出的所有。
                    总以为这样平淡的开始,从容的过程,便会一直这样云淡风轻,波澜不惊下去,直到修成正果。但时间是解药也是毒药,疏远,漠视,挑刺找碴,相见两厌,终于还是在如水流逝的时光里,一切都改变。


                  IP属地:北京29楼2011-11-16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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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杯鸡尾酒一字排开,果然彩虹一般艳丽绚烂。茜茜问:“绿色的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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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色的呢?”
                      “紫晶迷情。”
                      茜茜笑:“真是够有创意……不会是你自己取的名字吧?那红色的是不是叫火热激情?”
                      “不是,那杯叫热血沸腾。”
                      宋茜终于忍不住,伏在桌子上大笑,直笑得发抖。
                      正在这时,觉得有人拍她的肩,她警觉地回头望,见一年轻男人正含笑望她:“我可以坐这里吗?”
                      “请便。这酒吧不是我开的。”宋茜看了那男的一眼,莫不是上帝听见她的呼唤,立即派一男人来到她的身边?长得还不赖,可惜气质上弱了三分,显得有点委琐。
                      宋茜端了红色的酒,自顾自地看那酒的变幻色彩,不再理会他。但眼角余光却发现,那男人一直在看她。
                      “女士贵姓?”
                      “这位先生是查户口的?”
                      “哦,女士容貌秀美气质绝佳,我远远看见便心生仰慕,很想结识一下。”
                      宋茜在心里喝一句彩,如今竟然还有这样的搭讪方式。真可惜,真可怕,这男的不得不PASS掉。
                      她扁扁嘴唇权当作微笑:“抱歉,我在等我男朋友。”
                      “我知道,矜持的淑女都会以这个作借口的。我是真心的想要跟您认识……”
                      这男人太急性子,竟上前拉住宋茜的手。茜茜使劲挣了一下,竟然没挣开。
                      这家酒吧口碑极好,治安有序,不想第一回来便让她碰上这等事,多么走运。她环视一下,找到保安所在的方向。呆会儿若是情势不妙,是请求援助呢,还是直接用口袋里的色狼杀手喷雾剂?正在琢磨着,头顶方向突然传来悦耳的男声:“这位先生,麻烦你放开我女朋友的手。”
                      宋茜正在向后扯,被对面那男子一松手,立即惯性向后倒去。她闭上眼睛,已做好就义准备,却跌进一个怀抱。
                      那男人很快将她扶稳在座位上,宋茜扭头打算道谢,待看清那人的面孔,便笑了:“嗨,怎么又是你?”
                      刚才背后的男子已在她身边坐下,也笑了,颊边梨涡若隐若现:“你是不是应该说,怎么老是你?”
                      那是有典故的。他们初次见面在一次婚宴上,两人分别是新郎新娘的大学同学,恰好被安排在一桌,除了互相介绍,并没有讲话。很巧的,仅仅两个月后,两人又见面,这一回则分别是某对新人的伴郎伴娘之一。那天的行程颇长,从新娘家到新娘家需要三小时。加长凯迪拉克车上,新人百无聊赖,于是要求伴娘伴郎们轮流讲笑话。茜茜最不会讲笑话,脑筋转了几十转,终于勉强想出一个:“How are you?怎么是你? How old are you? 怎么老是你?”这笑话真是不太搞笑,似乎只有他很给面子的笑了,茜茜对有酒窝的男人总是印象深刻。不想他还记得。
                      刚才抓茜茜手的那男子已经不见,茜茜下意识地拿餐巾纸擦着被那人抓过的手腕,微微扬起脸对救星说:“刚才谢谢你。”
                      “举手之劳而已。你一个人?”
                      “和朋友一起。你是尼——”刚才稍稍紧张了一下,宋茜的脑子开始有点浑沌。
                      “尼坤。”
                      宋茜觉得今晚的运气其实不算坏。
                      她和尼坤第三次见面仍是在一场婚礼上。正洋集团倪董事长的公子迎娶新娘,宋茜她们几个年轻女孩子也去帮忙。新人皆在海外工作,带着洋作派,此次只是回国补办婚宴,在郊区某处山庄的户外摆了自助餐。茜茜站在入口处倪总的身后帮忙引路,尼坤一下车时,她便认出他。
                      那天的客人多是肚圆头秃的中年人,风度翩然的尼坤便显得更加的玉树临风、鹤立鸡群。他与倪总和倪夫人握手,声称代父母前来,替他们道郑及表达歉意。倪董对他十分亲热,连称得空要去W城拜访许久不见的老友。
                    


                    IP属地:北京31楼2011-11-16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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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了这么久,为的就是更到两人的正式交集~
                      =====================================今日暂封====================================


                      IP属地:北京33楼2011-11-16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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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住在新区吧?我今天在那边有事情,顺路。”
                          尼坤的车开得快,但是极稳。宋茜仍是头痛,她想起从昨天晚上手机就关了,怕公司有事,于是开机。她的手机设了关机来电提醒,几秒钟后,叮叮当当,响起一串又一串提示音。她查看信息,显示曹圭贤未接来电,一共六个,从12点一直到凌晨2点。宋茜发了一会儿呆,轻轻叹口气,将信息连同号码一起删掉。删那个号码按“确认”键时,她犹豫了一下,心底有一处微微刺痛,但仍是断然地删掉了。
                          路程不近,尼坤开车很专心,两人一路静默,宋茜突然很感激尼坤的话少。
                          正在沉默间,手机铃声突然又响起,茜茜正捏着手机想事情,被铃声一惊,手机竟从手中滑落。尼坤欠身替她捡起,递过去,宋茜觉得有点窘。铃声仍然一遍遍响着,虽然已由一个名字变作一串长长的数字,但仍然是熟记于心。她觉得眼睛有点发酸,想是被跳动的数字晃花了眼。
                          她感觉尼坤似乎扭头看了她一眼,于是朝他强笑一下:“骚扰电话,打来好多回了。”铃音终于停下,很久没再打回来,宋茜轻轻松口气,又有一丝难解的失望,终于再度关了机。她不知道尼坤在旁边能观察到几分,只觉得又开始发窘。
                          车内静寂得让人无法透气,尼坤突然说:“通电状态直接把电池取下,拨不通会提示对方不在服务区内。如果你不想下班时间也被公司烦,不妨试试这一招。”
                          “真的吗?我第一次听说。”
                          “哦,你上回提过的电影,我知道是哪一部了。”
                          没想到他转话题这样快,宋茜心里更窘了几分,换一副轻松语调说:“男士也会看《落跑的新娘》吗?”
                          “咦,原来是这一部吗?我还以为是《化身博士》。”
                          宋茜愣了片刻,几秒钟后才意识到,他分明在戏谑她昨晚行为失常。她无言以对,索性闭紧嘴巴,扭头看一眼尼坤,见他也同时转头,给她一个无辜的笑容。
                          今天他穿毛衣与休闲外套,非常闲适的样子,显得年轻许多,笑容也多了,跟她以前印象中的大不相同,他才具有杰克医生与海德先生双重人格。
                          到底还是到了目的地。宋茜道谢正要下车,突听尼坤说:“你何时有空,我请你吃饭。”
                          “呃?”她刚站起来,觉得头一阵晕,一时回不过神来。
                          “谢谢你今天早晨替我做早餐。”
                          宋茜已经站在车外,尼坤没有下车,她看不真切他的脸。
                          她似乎听见自己说:“应该是我请你才对。等你有空时给我电话吧。”她又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把那句话说出口了。
                          直到尼坤的车走远,她仍站在原地发呆。此时虽然是冬天,太阳仍明晃晃地刺眼,她觉得头晕目炫,几乎睁不开眼。


                        IP属地:北京35楼2011-11-17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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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语气诚恳,理由听起来如此充分,第二天又是周末,宋茜觉得很难拒绝。
                            尼坤的一对前辈夫妇明日要来Y市,尼坤请茜茜作陪。宋茜说:“你的女同事们呢?”
                            “她们不合适。而且,那位阿姨与你是老乡,你不想来认识一下?”
                            宋茜跟尼坤一起去车站接了那对老夫妻,便明白尼坤为何要找她。那位老先生,头发花白,精神矍铄,表情严肃,穿一身洗得发白的笔挺中山装。而那位老阿姨,虽然慈眉善目,笑容可亲,但一身打扮分明像八十年代政工女干部。想来尼坤口中那些精致的女同事,入不了这二位的眼,还是端庄朴素的她更能胜任。这天她穿了耐磨的平底鞋与素色的短羽绒衣,扎起头发,没化妆,打扮得跟学生一般。
                            果然老先生跟尼坤打完招呼后,看见茜茜便眼睛一亮:“坤,这丫头好,端庄秀丽,温婉大方,可比你前两回带来的那些强十倍。你看女人的眼光总算长进了。”他声音十分洪亮,几米外都听得见。立即有人回头打量宋茜,她找不到地缝钻,只好作出“端庄温婉”的表情微笑。
                            这二老是尼坤父辈的好友,又从小看着他长大。每年这时候都要来Y市一趟,通常只要尼坤有空,便会陪同他们。
                            他们去了灵安寺,有两小时的车尼。本来宋茜坐副驾位,结果阿姨嫌老先生坐她边上不吭气,太闷,便逼着老先生跟茜茜换位子。
                            “当年我大病,我们家李老头子便去灵安寺跪地许愿,只要我好了,愿意年年回来还愿,所以我们每年这时候都要去进香。”这位孙阿姨提起往事就眉开眼笑,脸上皱纹都显得年轻。
                            那李老先生走路极快,步子迈得很大,走山路如履平地。
                            宋茜悄声问:“李老以前是军人?”
                            “嗯,我爸的战友,小时候管我比我爸都狠。”
                            正说着,李老已回头大声喊:“坤,跟上来,你年纪轻轻体力怎么那么差!”又瞬间变一副温柔面孔朝向茜茜:“宋丫头,你陪你孙姨慢慢走,别累着。”
                            孙阿姨挽着茜茜的手在后面慢腾腾地走,絮絮叨叨讲述当年事。原来这位孙阿姨真的与她同乡,两人上的还是同一所小学,只是隔了三十年。茜茜觉得十分亲切,听得倒也津津有味。结果她话题一转,开始谈尼坤:“我们坤是个好孩子,对长辈有礼貌,对小辈又有耐性。小时候他见我一人在家怕我闷,就常去陪我,讲笑话给我听,还帮我去买米买面。那些坏男孩子们整日欺负得女孩子们哇哇哭,坤从不跟他们一伙……咳,将来嫁给坤的女孩子肯定很幸福。对了,坤有个好人家啊,尼老他们是极好的人,不会让媳妇受委屈的。”
                            宋茜自觉冒犯地想,前眼这位阿姨整个一业余拉皮条的,便忍俊不禁:“孙阿姨,我跟尼坤只是普通朋友。”
                            “哎呀,哪一对夫妻不是从普通朋友做起啊。”
                            那一对老夫妻进香十分虔诚,互相搀扶着,恭恭敬敬地拜。宋茜在远处看得有些动容,转头对尼坤悄声说:“多幸福的一对老人。”
                            尼坤压低了声音凑近她的耳朵:“其实他们年轻时总吵架,最凶的时候都动刀子。”
                            “你瞎扯的吧,真不厚道。”
                            尼坤抿嘴笑,不再说话。过一会儿问:“你要不要去进一柱香许个愿?”
                            “我不信这个。寄希望于神灵,还不如靠自己。你为什么不去?”
                            “我以前许过愿,不灵。后来也不信了。”


                          IP属地:北京41楼2011-11-17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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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人都有任务。问了一圈,女士里只有宋茜勉强会做饭,于是她被留下炒菜。山上突然起风,那菜炒得极为尴尬,宋茜被呛得直咳嗽,此刻想必已灰头土脸,风把她的头发吹乱,最后连系头发的丝带也吹落,她的头发便不时飘到眼前。茜茜一只手拿铲,另一只手按住头发,很担心有发丝落进锅里。正手忙脚乱着,突然有人在她后面蹲下,替她把头发全顺到脑后重新绑了。
                              她回头见是尼坤 ,便讶然地笑了:“你还会这个?”
                              “这么简单,谁不会。我还学过剪头发,你要不要试试?”
                              “我怕不能见人,谢谢。”这人的爱好原来这么广泛。
                              宋茜回头专心炒菜。尼坤从她颈间抽走了丝巾,从后面似乎很熟练帮她把头发裹了起来。这样就不用担心头发掉进锅里了。之前自己居然没想到,这一位才是专家,宋茜很心服口服。
                              去钓鱼的那一天,海上有微风。那船虽然够大够稳,仍有人吐得一塌糊涂。宋茜帮忙照料了一会儿,又回到船头。太阳很温和,海风很湿润,她悠哉地倚着栏杆吹海风晒太阳,看他们钓鱼。她准备充分,从头到脚捂得极严实,涂了四五层防晒霜,并不太担心后果严重。
                              那堆人竟然是正正经经地在钓鱼,技法纯熟,表情认真,每每有鱼上钓,便又叫又闹,跟孩子一样。
                              宋茜也不明白他们明明自己就玩得高兴,却偏偏要带一群女子出来,其实都是累赘,尽添乱,什么忙也帮不上。
                              她问尼坤,答曰:“大家都带,就只好也带一个。其实我也一直没搞明白。”笑得她肚子都痛。不过后来尼坤又说,“你可算不上累赘,多半时候都有用,没事时安静坐一旁,也算养眼。”这可算一句褒奖,只是宋茜不免觉得他跟她混一起时间久了,连审美水准都下降。
                              他钓鱼的样子非常好看,全神贯注地在钩上穿了鱼饵,扔出去,一气呵成,十分洒脱,令茜茜想起一部很喜欢的电影《大河恋》。电影里的二弟将钓鱼当作一种艺术般的专注,看只背影都迷人。那已是十几年前片子,布拉德.彼特当年笑容阳光如八九点钟的太阳。
                              不过倒也没见尼坤钓上很多的鱼,有时收线时见鱼太小,便又扔回海里去,见她在一边窃笑,便说:“出来钓鱼享受的是这安静闲适的过程,不在于结果,就像茶道一般,也不见那样复杂泡出的茶多好喝,只是寻求那过程里宁静而已。”
                              甚少见他这样诗意,茜茜想起某天王每每不进球时还理直气壮,“打球关键在于姿势好看,进不进球不重要。”于是不顾气质与礼貌地大笑起来。
                              周六晚上宋茜与郑秀晶有约。白天她恰与尼坤一起,后来他将她直接送到了她们约定的地点。郑秀晶有几分诧异:“刚才送你过来的,是尼坤?”
                              宋茜也愣一下:“你也认识他?”
                              “最近找你经常不在,原来是跟他在一起?没脑子啊你,跟这群二世祖混在一起做什么,你们是一路人么?”
                              “什么二世祖?你用词真难听。”
                              “你不知道他是谁?”
                              “……TZ的市场总监。”本来她以为她知道,现在倒不太确定了。
                              “切,TZ虽是大公司,但那算什么。他是安凯的少东,尼家的二公子,别跟我说你不知道。”
                              “哪个安凯?”
                              “宋茜,你白痴啊你。”
                              原来竟是这样,那他可真是身价不低。她惊讶的是尼坤行为举止并不张扬,虽然自然流露出身家良好的背景,但并没有纨绔之气。
                              茜茜这边自转着自己的心思,郑秀晶兀自在那边念念叨叨:“你若没打算下个狠注赌一把自己是否有当Cinderella的命,就离他远点吧。他前几任女友,哪个看起来都比你精明十倍,可是被他甩得干脆利落。”
                              “啊,原来尼坤竟是本城名人,我都没想到。”
                              郑秀晶笑:“我是媒体人嘛。他那家世,在我们这省,倒也算是声名赫赫,足够唬人了,军政商还有文化界,哪里掺了一脚。哎,关于尼坤的江湖传闻真是很有趣,比如倒追他的女部下被他一句话就发派到上海无归期,有女员工写血书向他告白结果还被损,好像还有被他拒了以后闹自杀的……对了,还有一个传闻最扑朔迷离,就是他曾经与他哥哥,就是安凯的总经理为一个女人大打出手的事,这故事版本甚多,你说那女的要有多厉害啊。据称他跟他家尼董事长关系僵得很,一度要脱离父子关系,所以安凯那么大的规模,偏偏他就是不肯回去帮忙,宁可自己在外面打混游荡。这人也算有种……”
                              “郑秀晶,你们杂志社什么时候增加八卦版了?”
                              “哎,别转移话题啊。这样的人物,宋茜你根本就不是对手嘛,小心陪了夫人又折兵。”
                              宋茜听了郑秀晶那些关于尼坤“江湖传言”的故事,竟也没有多大的反应,反正与她无关。她仍是没搞明白为何尼坤对她有兴趣,索性不去费脑筋。她觉得和他一起相处很愉快,但是想到他兴许还有别的女伴,也并不觉得心里别扭。有时候她也会想一想,这样的关系究竟何时会结束呢?也许是尼坤烦了,也许是她自己厌了,但她并不觉得那一天会让她难过。
                              尼坤究竟想从她这里得到些什么呢?宋茜想,或许他正与她玩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等她屈服顺从,便是游戏的结束。但他从来都很绅士,连过分的玩笑话都不曾有过。尼坤多半时候都是态度温和,举止有礼,很难看出他的真实情绪,但在他自以为无人之时,便会表情空洞,一脸的漠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外人又何必要知情呢,她从来不想探究。
                              宋茜记得儿时总爱到离家不远的小剧场去看话剧团彩排,在幕与幕之间,幕布后面正匆忙换台之时,便有无关紧要的人物出来串串场,以免冷了场子,无聊了观众。或许自己正是这样的一个小角色也说不定。但只要届时能够安然退场,那又何妨呢?


                            IP属地:北京43楼2011-11-17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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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你聪明美丽温柔十倍。唯一缺点就是太优秀了,我消受不起。”
                                “……”她记得今天自己好像已经犯了好几回类似的错误了。
                                宴会的确无聊,尼坤不知去了哪里,还好自助食品口味极佳,她满场谁也不认识,决定躲在角落里先塞饱肚子再说,其间偶尔有人过来搭讪,她都轻松打发掉。不多久,音乐响起,有人携手进了舞池,渐渐地越来越多。宋茜抬头寻了一下,二楼有一支小型交响乐队在现场伴奏,还真是贵族作派。
                                她渐渐想起这位李夫人是谁,本城知名的交际大腕,慈善大家,据说钱多到花不完,所以平生最大的爱好是烧钱与牵红线,每年赞助无数场规模甚大的“鹊桥会”,还办了交友网站,通常只要打着为青年男女做月老的旗号的活动,很容易便能拿到她的钱。宋茜一向坐井观天,从没想到,即使是交友会,也有巨大的等级差别,比如眼前这满场的富丽奢华。
                                那些男男女女们最初还一本正经地维持着礼节,当灯光渐暗便暖暖昧昧地纠缠到了一起,那音乐竟也变得极致地缠绵悱恻。宋茜拿一杯果酒,小心躲过几位邀舞者,将自己隐在无人的角落,漫不经心地看这满场相拥的身影,他们或者萍水相逢,或者青梅竹马,或者本来相识而不熟识,此刻在暗淡灯光下,都化作朦朦胧胧的剪影无法辨别,谁是谁的开胃酒调味料,谁又是谁故事里的主角,谁在乎?
                                “原来你在这里。”离她耳畔很近的地方突然有人声,宋茜一惊便险些被酒呛到。
                                “你故意吓唬我?”
                                “真冤枉,我已经站你旁边半天了。你又没做亏心事,有什么好害怕的?”
                                “你怎知我没做亏心事,我刚在会场里遇上了我情郎的正牌女友。”
                                尼坤低低地笑起来:“呵,原来你是因为这个才不肯去跳舞,我还以为……”
                                “你又为什么不去跳?”尼坤将话卡在了一半,她偏不顺着他接下一句。
                                “我也躲人家的正牌女友,也吓得不敢露面。”尼坤轻笑,“既然你也觉得闷,又不打算跳舞,我们到别处去透透气吧。”
                                他们穿过大厅和走廊,到了偏厅,布置的极为华丽,并没有人,但仍灯光通明。
                                “这是李夫人家的会客厅,地板从丹麦森林里切了原木运运回国,家具是从挪威定制加工空运回来,沙发是意大利名师亲自裁切的,所有灯是从英国古堡里拆下来的,还有墙上那几幅画,吴冠中、林风眠与韩美林的真迹。如何,你闻到中西合璧上流社会的味道没?”
                                “尼坤,你真不厚道,在人家家里说你长辈的闲话。李夫人多么关心你的人生大事啊。”
                                “你如果也被她每周电话骚扰一回,每次都不少于10分钟,又每两周都有莫名其妙的异性突然在你面前出现,你会比我更厚道吗?”
                                “啊,竟然这样惨。”宋茜倚着沙发背,笑不可抑。那旗袍太容易生褶子,她一整晚都没法坐下,只好轮换着用单脚承重,其实花瓶也是技术与劳动皆密集的行业,又费体力,又需会演戏,必须得具备体力脑力兼备的综合业务素质,她做得很吃力,也不出色。
                                尼坤悠闲地倚在沙发里,也不顾形象,她看得嫉妒。
                                “你在学校时跳舞吗?”尼坤问。
                                “我们跳‘红色娘子军’与‘走进新时代’。”
                                “你还参加舞蹈队?你看起来根本不像会去参加社团活动的人吧。我是说舞会。”
                                “你真小看人,我还参加过台球社呢。舞会?大二时参加得比较多,我只跳快华尔兹。”
                                “快华尔兹?你还真是……你运动细胞有那么好吗?”
                                其实跟运动细胞无关。宋茜不喜欢舞会,相识的男女在一起搂搂抱抱很是别扭,陌生人便更是尴尬。那一年总是去舞会,是因为班里的男生参加了校际礼仪比赛,请她陪练交谊舞的比赛项目。之所以挑快步的华尔兹,只因为虽然跳这种舞蹈的男男女女身体贴得最近,却最像纯粹的舞蹈,只能全神贯注,没有时间与精力去闲聊以及制造暖昧氛围,她最讨厌跳舞时对面陌生的或半生不熟的男子为了套近乎便问东问西,又不得不答。而跳快步圆舞曲时通常要少说话,因为稍不留心舞步便乱掉。更好的是,商务舞会里总是极少有快步圆舞曲响起,通常她只消一句话,便可以躲过无数的邀约。
                              


                              IP属地:北京49楼2011-11-18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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