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做金在中,现经营一家服装店。如果上天没有让我遇到他的话,我想我还会是在专心的卖我的服装,安安心心的生活,安安心心的码字,安安心心的做我的不出名的业余诗人。一切都会是让人安心的。
可是去天堂的路,也会有岔路,我的生命里,突然的就有了郑允浩这么个人。
也许那天是应该去拿货的,可是自己就偏生懒洋洋的不爱动弹,就随了自己。郑允浩走进来的时候,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他穿了粉色的半袖T恤,肥肥的裤子,嘻哈的样子,看打扮就知道是街舞少年,却戴了CLOSSIQE的男装腕表,那是我梦寐以求的东西,由他,成功的引起了我对郑允浩的100%注意。
不由的细细打量,柔顺的瓜子脸,清澈的眼睛,瘦瘦高高的身子骨,有点单薄。有点善良的样子。有点欢喜的样子,好象是看到了什么中意的东西了吧。果然,兴冲冲的向我跑来:“老板,那个,那个,多少钱?”顺着手指的方向看去,他来的是服装店,感兴趣的竟是我三孔鹰笛?那个是塔吉克人的鹰笛,管身用鹰翅骨作成,管中空无簧哨,上下两端管口皆为通孔,管下端管下端开有三个按孔,故称三孔鹰笛。那是我在塔吉克旅游的时候买来的,自己亦是非常喜欢的东西,怎可?
“ 那个是不卖的”瞬间,看到了垮下来的脸,垂头丧气的背影,要走了吗?心里有点不舍?“我的店里有这么多的东西,怎么就看上了那个?”我问。
看他底着头,郁闷的朝我摇了摇脑袋。然后他太抬起头,亮亮的眼睛看着我,“喜欢是没为什么的不是吗?”我点点头,“是,没错。可是我也喜欢,要怎么办?”他又不知所措了,冲他眨眨眼睛,“如果常来的话呢,没准我会送你的。”瞬间睁大的眼睛,“真的吗?我会常来的,那么,再见。”
纯真的孩子,世界是没有这么春纯洁的。手,也很好看呢。
接下来的日子,是静候,连生意都被我荒芜了。是哪一刻,我喜欢上了他了?“喜欢是没有为什么的不是吗?”想起他的话,是吧。
如我所计划,我们一点点熟络了起来,一点点的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他还是单纯,不知我是有目的的接近,我的目的,就是让他沦陷,一点点的,渗入他的心。
那个三孔鹰笛,后来找了个借口,送了他了,高兴的又蹦又跳,还真是个孩子,我也乐得欣赏他欢快的小脸。
只是,没有想到,有些事情的发生不受我的控制。
那天,跌跌撞撞的撞进来,竟,哭了?我有点不受控制了,是女友,出事了。一瞬间我也许被嫉妒所蒙蔽。郑允浩,你曾为我流过泪吗?我若是死了,你会哭吗?
叹叹气,我不知道要怎么去安抚他,我承认我的无力。我只能递上杯子,陪他一起醉。现在想想,那也许是最坏的办法,我满可以带他出去转转,可我却选了让我们都会万劫不复的办法。
一杯接一杯,都有点醉,我抬起头,看到他的脸红红的,眼角还有泪光,却有一点妖媚的气息。有股热气冲上来,我控制不了,掰过他的脸,狠狠的吻下去。他挣扎,可是喝了酒的身子没有多少力气。我把他拖上床的时候,他还是在反抗,我没有管,继续,一切该有的不该做的,都做了,退路,已经没有了。
早晨的时候,他没有醒过来。发烧,昏睡。我照顾了三天。
我永远都记得他醒来时候的表情,木然的,眼里却充满了绝望。我向他保证,我会爱他一辈子,我会照顾他一辈子。我明明看到他眼里的释然,可是他是的的却却的骗了我。
那一天,我从店里回来,看到的是满眼的红色,和那个躺在红色中比任何时候都妖媚的他。
我以为我把他领进了天堂,却不知,自己走岔了路。
天堂的岔路...
是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