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的过程不很紧张,就像在游乐园做云霄飞车前总要排很长的队,坐Bradley旁边的是
Rupert,接著是Eoin跟Tom,因为人比较少,他们签的很快,跟粉丝也能有更多时间聊天。
Eoin今天的T-shirt上有几个男人(昨天的那件有不规矩的裸女),Tom则时乾净的白色球衣,
Rupert很喜欢鹿牌,看他好几件衣服都是Abercrombie。快轮到我时我的心几乎都要跳出胸膛,工作人员的名字将写有我名字的小纸递过来,BJ问我要签什麼,我拿出在城堡时探班的照片轻轻递到他面前。
“It’s the restaurant beside the hotel!”他看著照片讶异地说。
“Yes.”因为灯光的关系,那其实不算是一张很清楚的照片,但他竟然能看一眼就认出是哪里。
“You’ve been to Pierrefonds(拍戏的城堡).”
我点头。
他看了我好几眼,似乎在回想什麼,手指在桌上敲打著,先写下我的英文名字,又想了一下,接著抬起头,蓝色的眼睛望进你眼里,声音那麼好听。“The day I met you, you were with couple of your friends, weren’t you?”
我太惊讶了,其实我之前就知道Bradley对人脸的记忆很好,但没想到好到这个程度。因此我微笑:“You really have good memory.”
“I think I do.”他似乎满足了,准备要写下自己的名字,在签名前又抬起头,“It was two years ago?”
“Last year.”我说。“Actually I was robbed in Paris before I went to Pierrefonds.”
(在去探班前我在巴黎被抢劫了。)
“You were robbed? No way!”他放下笔,提高声音。
“Yes, thank you for bring me to such a safe place this time.”接著我说也许我该写封信到他公司。
他笑起来。“Why do you want to write the letter to my company?”
“To complain.”我说抱怨一下,接著说还好那天有遇到他,否则我也许会很伤心。
“I’m happy I can comfort you.”Bradley真诚地说,终於签下他的名字,圆圆的整齐字体一如往常地可爱。“Take care, my dear.”他将照片递给我这麼说,神采奕奕。
看到现场很多人都会将照片放在讲义夹里,以免折到它,我没有这项装备,只好将照片放在塑胶袋里(可怜的Bradley被折到好几角……)。下午有一场Q and A,但是普通人不能参加,因为那是给VIP专用,因此我只好含泪跟Fiona道别,看他们最后一眼,就赶回市区观光,那时大约是下午1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