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兰州拉面”,我们并肩走向医院,一路上引来不少侧目。我不禁回想起高中时代,那时的我一米七,季漠一米八五,我们一起走在C中校园里那颗樱花树下,沈双双说“美得像一幅画”,校内也盛传我和季漠的绯闻,说我们“郎才女貌”,是“天生一对”。
那时我曾满心欢喜地把这些告诉季漠,忐忑又期待地问他:“你怎么看?”
“他们没说错呀。”季漠放下手中的笔看向我,满是笑意的眼中有一丝痞气与傲气,“放眼全校,除了我还有谁配得上你?Athena.”九月的阳光将他棱角分明的侧脸镀上一层温暖的金色,轻轻勾起的嘴角有着最完美的弧度,干净的薄荷清香在那一瞬间蛊惑了我的心神。
他是沐浴在阳光下的天之骄子。
“怎么了?”季漠在我眼前挥挥手,调笑道,“虽然我很帅,但你也不至于看傻了吧?”
“去去去。”我一把推开他的手,“没见过你这么自恋的。”
“我这不是也一并把你给夸了吗。”
“只是用我来衬托你吧。”
“吴老师要哭死了,她亲爱的语文课代表理解能力这么差。只有我配得上你,也只有你配得上我——我们是一个档次的好不好。”
“行行行,你最能贫了,说不过你。”我偷偷转过身去,笑得如同一只偷了腥的猫儿。
从小学起,季漠就是一个发光体,他是众人眼中的王子,他拥有一切骄傲的资本,而我只不过是一颗默默无闻的野草,和芸芸众生一起仰望着他。初中时我与他同班,我喜欢上了他,从此我努力把自己变得优秀,和他一起考上了全市最好的C中,在人才济济的C中,我又付出了无数的血泪,终于能和他相提并论了。
我本野草,经历腐朽的痛苦挣扎后,终于变成了萤火虫——和他一样,我也会发光了。
这是季漠第一次亲口认可我。
他的一句玩笑话,我却记了这么多年。
如今我们依然并肩走着,不再是当年的白校服,而是一身黑色的职业装,我们不再穿着帆布鞋,我们不再年轻,我们不再亲密……我们都不再是曾经的我们了。可有些东西是再长久的岁月都无法带走的,比如感情。
我依然没骨气地喜欢着季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