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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求万恶的法律阶指点一条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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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一下背景,我妈在深圳自98年开始在深圳某日资工厂打工,但工厂直到2005年才帮我妈买社保,今年4月份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但社保只买了9年多10年不到,所以深圳社保局那边不能帮我妈办理领取退休金手续。现在一个问题就是,我妈13年6月份患上了肺癌,晚期,我了解了一下劳动法,根据我妈当时在工厂已经工作了15年,要求厂方在治疗期18个月内支付深圳最低工资的80%,厂方也愿意支付。但是到今年12月就满18个月了,现在一个矛盾就是,我妈虽然和厂方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又到了退休年龄,厂方可以无任何补偿的解除劳动合同不?


IP属地:广东1楼2014-12-15 00:06回复
    谨慎路过。祝安好。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4-12-15 00:14
    收起回复
      2025-08-03 13: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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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每年一个月工资补偿9个月的工资,加起来共27个月工资的赔偿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4-12-15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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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想知道的就是,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已经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又因为厂方没有按要求缴纳社保导致不能依法享受退休待遇,这情况下,厂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给于赔偿不
        现在一方面每个月要自己花1000买社保,一方面检查和治疗要花一大笔钱,经济压力精神压力都很大。
        过两天就要赶去深圳跟工厂干架了。。


        IP属地:广东5楼2014-12-15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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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无固定劳动合同,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算合同期满吧,但又没有条件享受养老保险。万恶的工厂98年 到2005年又没有缴纳社保。。。


          IP属地:广东本楼含有高级字体7楼2014-12-15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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