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买燃气,发现燃气公司实行了所谓的新规则,即每户年供平价燃气540方,包括做饭和取暖,超出部分将实行每方3、24元一方,名义上是实行阶梯气价,但实际上是提高了燃气价格。在全球石油极大暴跌的今天,在核电兴盛的今天,燃气公司仍然实行这样的高价格,是没有道理的,是独家垄断的恶果。
按实际运算,一个三口之家全年的用气量为取暖一千方和做饭二百方,全年需一千二百方左右。这样就只有三百方的平价燃气用于整个冬天的取暖,不足部分只得购买每方3、24元一方的高价燃气,也就是说以后取暖的燃气将有三分之二仍然实行高价燃气,而实行的新价格名义上是阶梯价格,而暗中无疑是将燃气价格提高到了三块钱之上。
这样合理吗?请大伙讨论。
按实际运算,一个三口之家全年的用气量为取暖一千方和做饭二百方,全年需一千二百方左右。这样就只有三百方的平价燃气用于整个冬天的取暖,不足部分只得购买每方3、24元一方的高价燃气,也就是说以后取暖的燃气将有三分之二仍然实行高价燃气,而实行的新价格名义上是阶梯价格,而暗中无疑是将燃气价格提高到了三块钱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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