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芳然,我做了十三年的警察,这十三年我明白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法律真正惩罚的,是你做过的事情,而不是你这个人。简单点儿说,一个人坐牢是因为他做了一件必须要用坐牢来惩罚的事,而不是因为他是坏人,因为他有可能是坏人也有可能不是。法律对坏人没有办法,它只对违反规则的人起作用。这个世界上有的是遵守法律的坏人,也有的是违反法律的好人。——就算是对死囚也是一样:杀人偿命是一样又古老又神秘的准则。你要用你最珍贵的东西,就是你的命为你做过的事情付出代价——这是一个契约,是你从出生起就和这个世界签下的合同。不管你是好人还是坏人都逃不过违约以后的代价。夏芳然,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明白。”“但是大多数人都不明白这个。不是每一个人都像我一样和‘罪恶’这样东西打过十三年的交道。如果你被枪毙,他们就会斩钉截铁地觉得你是一个坏人,一个可以杀自己男朋友的残忍的坏女人,你死了活该。我知道你根本不在乎。可是你的亲人也会像大多数人一样这么想,你爱的人、你牵挂的人,你死了以后他们只能耻辱地想念你。他们会在心里说他们认识的你根本就不是一个坏人,可是他们甚至不会有让这个念头在心里清晰起来的勇气。因为你不是死在医院里而是死在刑场上,你弥留之际没有人来抢救你来挽留你但是有人扶着你的肩膀好让子弹能顺利地打穿你的脑袋。这就是证据。人需要看得见摸得着的证据来活,不管你觉得这些证据有多荒唐。你真不在乎吗?你爸爸、小睦,他们从此都要用一辈子的时间来跟大多数人拔河,为了你他们必须伪装,必须妥协,必须乞求,必须投降,必须要对自己撒谎,到最后对自己的谎言信以为真。夏芳然你舍得吗?唯一对你肝胆相照的几个人给你的爱都会变成一样偷偷摸摸的、不自信的、不能放在光天化日之下的东西,你愿意吗?他们愿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