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1775年,北/美/独/立/战/争爆发。在那天4月19日的清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莱/克/星/顿开响了第一声的枪声,将我从睡梦中惊醒。
我很快穿上了红色的军服,也许我已经知道了自己将要面对的敌人是自己的孪生弟弟。他渴望着自由,渴望着像天空中雄鹰一样飞翔,他和我终究是不一样的。
在那场滂沱大雨中,“英/国,我要独立了,我长大了。”美/国如是说。似乎也是从那时候起,美/国再也没有叫过英/国先生“哥哥”。我清楚地看到,英/国先生的枪口已经对准了美/国,但是他却无法开枪。
在朦胧的雾气中,我在雨的倒影中仿佛又看见了儿时的美/国,又看到了他手中的蓝铃花,只可惜已经衰败了;又看到了他在玩着的小锡兵,只可惜已经坏掉了。我想,英/国先生一定也看到了吧。
我冲上前去用手臂环绕着他的肩膀,我已经听到你的哭声了哟……就算我已经无法分辨你面颊上是雨水还是泪水。“马修……”他的手覆上我的脸,“好疼。”他喊出了我的名字——马修·威廉姆斯,他一直都没有忘记过我。
“我会一直一直陪在你的身边的,亚瑟……不会再疼了。”我用近乎沙哑的声音凑在他的耳畔说着,这是我第一次没有用敬称,省去了“先生”那两个字。
然后在1776年7月4日,是那个初夏,是美/国生日的这一天,他在费/城签署了《独/立/宣/言》。
1783年,英/国先生终于承认了美/国的独立,我不知道他是以什么样的心情同意的,一定很难过吧。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美/国,不,阿尔弗雷德·F·琼斯不喜欢被束缚,他渴望着的自由,是英/国先生给不了的。
06.
但是之后,迫于情势,我还是违背了我的诺言,1982年4月17日,我从英/国先生那里正式和平独立了。虽然英/国先生完全没有责怪我的意思,可我总是惴惴不安。
独立之后也还是原来的那样,过着透明人生的日子。即使出席了联/合/国的会议,也一直是个聆听者,一直在等待自己可以发言的时候,却直到会议散场,都没有等到;即使在G/8会议上迟到了,也没有人会注意到我;即使……是被俄/罗/斯先生当成椅子坐在身下,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我和英/国先生的交集其实没有多少,在他诸多养坏的弟弟中,也许我是唯一一个结局还算不错的,但我也是很少被他记起的那个。
直到有一天,法/国先生在我的魁/北/克开起一家咖啡馆,是的,完全没有告诉过我他要开咖啡馆,因此已经不知道逃了多少年的税金……实在是太过分了。
“好啦,哥哥错了,小加/拿/大不要生气了。”他仍旧长着好看的胡子,但是我已经不像小时候那样喜欢去摸他的胡子了。只见他递过来一碗马卡龙以代替负荆请罪,一碗马卡龙就想收买我吗?
“税金什么的,哥哥会补上的。”他突然说,“所以这个周末就帮哥哥个忙吧。”
我当时被吓到了,我就知道他不可能突然就老实地坦白他的错误,没有缘由地坦白。
我没好气地点了点头,并说:“补上就好。”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那么快妥协,更不知道他设下的这是个“圈套”。
“那周末帮哥哥看店吧。”法/国先生继续厚颜无耻地请求着。
“不要。”我很快就否决了。
他泪汪汪地看着我:“……嗯,你可以不穿女仆装……我们店还有绅士装。”
此时此刻我真的好想打死他,但打死他的话,魁/北/克恐怕要再闹一次独立了。而且我也不想打死他,毕竟法/国先生是唯一可以注意到透明的我的人。因此最后我还是答应了,还好绅士装只是件普通的燕尾服。
07.
周末了,我如约去了那家咖啡馆,名字叫“主人大人的聚集地”,什么鬼= =|||
一推开门就有众多兔女郎打扮的女生涌了上来,然后对着空气:“欢迎回家,主人大人……诶?”我是透明的真是太好了……但我为什么会觉得秋风卷起落叶的时候是那么得难过呢。
很快我就换上了绅士装,在前台等着客人,反正就一天,一天很快就会过去,然后又会开始下一天的日复一日,没有什么改变的日子。
“熊五郎,你要乖乖的哦。”我递了盆枫叶糖浆给他,希望我的熊二郎千万不要撞到什么东西才好,这些咖啡馆的器械应该很昂贵才是。
听到门上摇铃的声音,我刚想开口说:“欢迎光临。”可是显然我的声音被众多兔女郎的声音盖过去了,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个咖啡馆能这么火,完全就是卖相嘛。
可是这位顾客却吓到了我,这是位有着六根眉毛的客人……“腐烂西斯他在搞什么!”他一脸黑线地在众多兔女郎的簇拥下,慢慢走进店里。
“马……加/拿/大啊,怎么是你?”当我对上他翡翠色的明眸时,我清楚地听见他改了口,不再是“马修”,而是“加/拿/大”……也对,我成为真正的国/家了,不再是他的殖/民/地了。
“法/国先生说他有急事,让我帮忙看下店。”我解释说。
“混蛋腐烂西斯,他明明说有要紧事约我在这的。”英/国先生锤了一下桌子,又看向我,“那算了,来杯红茶吧。”
我支支吾吾地小声回答:“这是咖啡馆来着。”
“那就来杯黑咖啡吧。”
我转过身去,开始认真地泡起了咖啡,不过我并不会咖啡拉花,只好非常别扭地弄了个“Arthur(亚瑟)”在上面。不过我想英/国先生应该没有看到才是,因为他一接过咖啡杯就直接喝了下去,大概是因为法/国先生放了他的鸽子很气愤吧。
之后英/国先生打了个嗝,然后就变得很奇怪。他突然拉过我的手,把我拉近了他的身旁,轻柔地撩起我的额前的碎发,亲吻了我的额头……
“诶——”我不由地发出尖叫,幸好我的声音本来就不响,加之其他客人都沉醉在兔女郎的美妙粉色之中,根本无暇理会吧台这里发生了什么。
“马修,”他隔着吧台忽然搂住我,脸上红红的,“我喜欢你。”
“嗯,诶?我也……”我必须得承认我的反射弧有点长,但还没等我在那里羞涩生硬地答话,英/国先生就趴在我的肩头睡着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后来才知道这个咖啡馆的咖啡豆都是渗入了酒精的,是的,是法/国先生做的,我也相信他做得出。英/国先生不能沾酒,要不然……也许大概,不,应该,那所谓的发酒疯就是由此而来的吧。
我钻过吧台,把英/国先生抱进了工作人员的休息室,睡一觉大概就好了。不过听到他说喜欢我的时候,我真的觉得我诞生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遗憾了。但是,英/国先生,你是否还记得呢……
08.
魁/北/克这个地方,你也曾来过,你曾经就是在这里把我带走的……但是这里的空气已经和那时候的不同了,我不喜欢战争,不喜欢硝烟弥漫的空气,你也是的吗?
我不像美/国那样崇尚自由,但我也是有理想的,我希望的是和平,也许这个愿望永远都不会实现了,如果国/家也能像人类一样,能够互相喜欢着,有着恒久的羁绊就好了。
Even in the night I see your face in the dark.
即使在黑夜,我也能看见你的面容。
So I never lose my way to you.
所以我从未迷失走向你的方向。
I never close my heart.
我从未关闭我的心。
The light is always there.
光芒永远在那里闪耀着。
--Canada.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