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小说吧 关注:220,681贴子:3,505,373

【擂。文】《爱情、天谴、》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空、


1楼2009-04-17 07:31回复
    快要下笔时,却迟迟不在那洁白的纸页上写下一个字,哪怕是一点?我在犹豫什么?林俊斯,我该如何记录那段回忆……


    2楼2009-04-17 07:32
    回复
      一、
      我与他,只是朋友,普通的男女之间的朋友关系。我这么告诉自己,但我知道,我骗不了自己,也骗不了她。
      —朋友吗?你满足了吗?是想成为,情侣吧?
      静丽口中含着沙冰,含糊的说着、
      那时的我只笑不语,我不敢断言我真的满足了,因为我压抑不住对他的迷恋,可是若要我用一句“我喜欢你”去破坏我与他此时的良好关系,我决不如此冲动
      而情侣,我哪敢妄想?他有太多人追求,怎会选择我这个平凡的丫头呢?
      他并不是什么好学生,但也不是十恶不做的坏孩子;也就是,学习差点,会喝酒,会抽烟外,其他也没什么,最起码,他没有去参与斗殴事件,那是我最不喜欢的。他很帅气,这是我第一眼看到他的感觉,很现实,对吧?他很想炎亚纶,透漏出淡淡的忧伤,可是相处后,才发现,他很阳光、
      静丽曾说过,那些围绕在林俊斯身边的女人,无非也就是爱上他的脸蛋罢了。换言之。我是不是呢?我也这么问自己
      认识林俊斯绝对是偶然、
      那天放学,我站在操场上很郁闷的等着某位乌龟级人物,要知道,那时候的温度是36°,我穿的是黑色衣服丫。那里也没有蔽日的地方,我的心理状态接近崩溃、
      也就是在临近崩溃时,一个男生缓慢的从我面前经过,那一瞬间,我闻到一股青草味,还有短暂的清凉---他替我挡住了阳光、
      虽然是瞬间,可是我感谢他、我抬头,却看到一张悠闲而精致的脸,他似乎没有看见我,他在听MP3,就那样、走过去、
      就那样、我记住了他、
      


      3楼2009-04-17 07:43
      回复
        (二)
        每天放学,我都会跑去高一一班找李煜升闲聊一会才各自回家,他是我干哥哥,大我一岁。老实说,我承认,对于“哥哥”这个词我过分依赖,不过我不在乎,总觉得,有哥哥是一件值得自豪的事情、
        —哥、
        我站在走廊上,朝着几米外趴在栏杆上的他喊着、
        李煜升抬起头,眼睛稍稍眯着,笑了一笑
        走到他身边,他的目光一直看着楼下那些成群结队的学生,眼神有种让我迷恋的东西,是羡慕吧……
        认识他几个月了,却从没见过他与别人一起说笑,也没见过哪个人有去找过他,很孤独吧?他的生活是堕落的,他是颓废的,他太沉默寡言了
        在我看来,悲观堕落的人的文笔一向是无奈悲伤的,李煜升同样也是,而且对我来说,他的文很有水准,往往带有讽刺意味,他曾说,生活就是一种天谴,我不懂,我想,他也不会告诉我
        —怎么?你今天那么安静?
        他看着我,那种眼神是我所畏惧的,就像会把我看穿了似的
        —谁让你总不说话,就我一个人说多没意思啊!
        他又笑,略有一些苍白而玩世不恭的脸上多了一丝阳光气息
        —煜升,等很久了么?
        身后传来男生的声音和一股让我熟悉的青草味,我还在为这个人打断我和哥哥的谈话而郁闷时,哥说话了
        —俊斯,你来了。恩!
        俊斯?名字有点怪……
        我慢慢地带着好奇心转过头去,却惊得我回不过神来
        居然是他!!?
        我颤抖的手太刀与他鼻子相平处,就那样指着他
        —你……你……
        重复着“你”这个字,就说不出其他的话了
        —泽晴。你认识俊斯么?
        我斜过头看着李煜升,再看看那个俊斯,觉得,这世界好小好小
        —不认识!不认识啊!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否认,说完那句话后,我抓起放在地上的书包落荒而逃
        我可以感觉到我脸上的炙热,我觉得我快烧焦了、
        


        4楼2009-04-17 07:54
        回复
          中午继续、
          现在睡觉去。、
          哈哈。好不容易等到初三考试、
          好不容易放三天假、
          呼啦呼啦、
          睡觉去~


          5楼2009-04-17 07:56
          回复
            我的天、
            总要审核审核的
            烦人啊


            7楼2009-04-17 12:18
            回复
              完?!



              8楼2009-04-17 12:53
              回复
                还没啊。
                就是发不上来、


                9楼2009-04-17 12:59
                回复
                  =v= 凌加油!


                  11楼2009-04-17 20:20
                  回复
                    我只是想说……请正确使用标点符号= = …………


                    12楼2009-04-17 20:40
                    回复
                      the end?


                      13楼2009-04-18 00:39
                      回复
                        哈?标点符号?
                        。。。呵呵,用习惯了、、、
                        “、、”哈


                        14楼2009-04-18 07:20
                        回复

                          林俊斯啊,你知道么!我喜欢你!郭泽晴喜欢林俊斯!你怎么会知道呢?否则,那么善良的你,就不会欢喜地拿着那封信来打击我的自尊了,不是么?
                          我喜欢你……
                          如果那个时候,我用这一句话去换取那封信,你会不会发现,其实你选择错了信使?会的吧?你会发现,你那张微红的脸把我的心刺得很疼很疼
                          可是,我很懦弱,我就那样把你拱手让人了,你知道嘛?看见你和那个人在一起欢声笑语,我居然会痛到落泪,我就那样,抓起桌上的水,走过去,狠狠地泼在你们身上
                          看着你不知所以的表情,我知道这个可笑的动作有多么幼稚。它、我……把我们的“友谊”摔得支离破碎
                          我逃开了,我不想看到你帮她擦掉水滴的疼惜表情,我厌恶你们的暧昧
                          你懂么?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啊,我快疯了,真的快疯了……


                          15楼2009-04-18 07:26
                          回复

                            是不是,每当无意识地做出一件幼稚可笑的事情后,每当回想,就后悔不已,巴不得那颗会回忆的大脑轰炸,把那些疼痛可怜的回忆毁灭?
                            至少我是那样的
                            饶雪漫的《沙漏3》中曾写过一句话:失去一切都不可怕,怕只怕我们抵抗不过回忆。这句话,是我们有所共鸣的,不是么?
                            当我把那些冰冻的水淋在他们那对恩爱情侣的身上,转身就走时,林俊斯却抓住我的手,我以为,他会对我说,对不起,不要走。可,他却用那种埋怨的语气说了一句
                            -不知所谓!
                            不知所谓……不知所谓……
                            哈,原来我依然那么自作多情,他根本不喜欢我。。。
                            呵,怎么?连你林俊斯都想要厌恶我了么?好!可以,我愿意接受,也许,一开始,我就不该自作多情地对你抱有任何幻想,不是么?
                            我对你,一开始就是错误的暗恋,从不敢对你表示情意,只因怕决裂;你对我,本是单纯的友谊,却被我一时的无知,友情转化为恨意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闹剧,对吧?
                            新的学年度开始,我高二,他也已高三了,可是,我与他却有几个月未说过话,见面的时候也只有冷眼相待
                            静丽因为家里的关系,无奈转学,我们约定,要在同一所大学见面;而李煜升退学了,原因是不想读了,对于那个网络战队的领队职务,他也辞掉了,家中的事业由他接手了,他才17岁,但他确实有那个能力
                            我说过,他的人生,自己无从选择……
                            他走的时候,只说了一句话:小妹,生活是一种天谴,那都是人类咎由自取;可是,你不要像我,懦弱的接受这一切、
                            他第一次喊我妹,也会是最后一次么?
                            高二开学后的第一个星期,林俊斯和李欣月的恋情以失败告终,这是我早已料到了,无须惊讶
                            他找到了我
                            他告诉我,他也要走,到别的城市去实现他的梦想,他想开一家服饰店
                            临走时,他说了一句:对不起
                            我不争气地落泪了,我想抓住他,可是,什么也触摸不到
                            林俊斯,到了最后,你还是没有了解我对你的心啊!
                            哥,我的生活纵然是一场天谴,我也不会屈服;可是,无觉中,这一幕独角戏,却是这一场爱情天谴的开始啊……
                                                         the end
                            


                            16楼2009-04-18 07:39
                            回复
                              嗯,挺不错的。但是在小说中,作者你自己在大加抒情,而不是让读者自己去领会。知道海明威的冰山原则吧。写得太过明白,有时候并不是一件好事。嗯,就这些吧。。


                              IP属地:浙江17楼2009-04-18 12:3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