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七雄吧 关注:19,342贴子:72,092
  • 1回复贴,共1

统计秦军的斩首纪录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史记》一书载明战国后期秦斩首之积为:22战斩181万级。按六国年表统计秦主战计93次,东方六国主战仅38次,其中71次战役无确切斩首数量。但这么多战役不可能不斩首。由于秦斩首数量巨大,并使斩首制度化。既:秦用卫鞅计制爵二十等,以战获首级者计而受爵。固秦人每战胜,老弱妇人皆死,计功赏至万数。天下谓之尚首功之国。封诊式中载二事,一为有士为争首级而自相残杀,另一为秦兵割下阵亡战友的头颅充功。为增加斩首数量不惜自相残杀和宰割阵亡战友,足见秦军的斩首热情。秦在统一战争中斩首的实际数量肯定超过见史的181万,这样的行为严重削弱了东方六国的人力,每斩一次就让赵韩魏楚四个邻国不寒而栗,不句一战。


IP属地:湖北1楼2018-09-09 11:49回复
    1929年《关于战俘待遇的公约》
    1949年《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
    1977年《关于1949年日内瓦公约附加议定书》
    上述公约中规定战俘待遇主要原则有8条:
    ①拘留国应对战俘负责,给予人道待遇和保护;不得虐待和侮辱;不得作为人质,不得损害个人尊严。
    ②不得没收战俘的私人财物。
    ③战俘的住宿、饮食、医疗卫生应得到保障。
    ④不得命令战俘从事危险性和屈辱性的劳动。
    ⑤战俘可以拘禁,但除对违反法令的战俘适用刑事和纪律制裁外,不得监禁。
    ⑥战事停止后,应立即遣返,不得延误。
    ⑦在任何情况下,战俘不得放弃公约所赋予的权利的一部或全部。⑧在一人是否具有战俘地位发生疑问时,未经主管法庭作出判决之前,享受本公约的保护。虽然上述公约规定了对战俘的各种物质和人格尊严的保护,但在实际战争状态中,战俘往往享受不到公约所赋予的权利,交战国双方破坏国际法关于战俘待遇的原则的规定是经常发生的。


    IP属地:湖北2楼2018-09-09 11:5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