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装修房子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包出去了,装修合同是18年1月份签的,约定3个月装修完成,但是包工头一拖再拖,直到17年7月份工人犯刑事案,被法院抓走关起了来,但是房屋至今也还未装修完工,装修款已经剩一点点尾款,工人的老婆来要钱,可是工人以前就说过,这个钱除了他来要,其他的人一律不给,19年过年的时候包工头请的安装窗帘的人直接跑到我家要钱,因纠纷还出动了警察,到派出所调解窗帘的钱我们已经结清了,现在也有其它的买材料款的人也问我们家要钱,他老婆也一定要要钱,他老婆说把没有装修完成 的工程款减去,按他们的成本价减,可是我是包工包料,减去是按市场价减么?还有一个关键的问题,一个厕所墙面已经开始渗水出来,面临着要拆掉重新做厕所的水,所以我们可以要求他们把未完成的工程整好,然后再结算余下的装修款么?这个违约金该怎么算呢?